《农门万贯小娇娘》正文第三百一十七章:前往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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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虽然和楚文琛说好了要去外地发展,但是夏帛真正动身的时候,还是自己一个人走了。
    无他,楚文琛被楚夫人绊住了脚步。
    楚夫人嘴上说要把楚文琛给赶出家门,实际上还是不愿意楚文琛离开自己的,毕竟楚家现在就只有楚文琛一个男丁了,要是楚文琛都走了——到时候他死在外面的话,楚夫人都不知道!
    正是鉴于这么一个理由,夏帛只能一个人离开了小镇。
    因为对外界的生活也没有多少底气——更加上莫问和王金子等人根本就在山寨、水果铺子这边忙得闲不开手,所以最后也无法跟着夏帛跑路,夏帛就只能选择带上了店里一个比较大胆的伙计,一起离开了小镇,前往京城。
    当然,是女扮男装的。
    夏帛以男子的身份,先是用仅剩的积蓄在京城里开了悦来客栈,起初她倒是想只开一个小饭馆来着,然而拿着五两银子半来的假‘身份证’去县衙办手续的时候,她才发现,这个小小的目标似乎有些太小了!
    这个国家是个让人迷惑的朝代:
    首先,它的驰道修得很好,几乎能够和现代相媲美。这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的人流动性特别大,几乎任何一个有些积蓄的家伙,都可以开着一辆牛车跑遍这个国家大地!而京城这种地方,人流量更是和现代相差无几——如果把满道跑的马车牛车给换成小轿车公交车的话,这种差距就更小了。
    其次,它的工业体系完全没有发展,这就意味着,这个封建的国家在人力的使用方面达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程度,廉价劳动力多的地方,小饭馆就也跟着层出不穷,夏帛要是开饭馆,一定会没有丝毫竞争力,因为她打算凭借自己来自现代的小吃街知识,在饮食一道上,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而如果开一家连锁客栈的话,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再次!这是一个重仕却不轻商的朝代!这个国家的中产阶级,哪怕因为廉价奴隶的数目巨大而显得比例不足,也仍旧非常的多!也就是说,如果夏帛选择开一家高精尖的连锁客栈,也完全不用害怕自己赚不到钱!
    衡量了半天,夏帛改变了自己的选择,她开了一家客栈。
    这时候,夏帛的心情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点害怕自己河边湿鞋。
    于是还是有点谨慎的在这个藏龙卧虎的京城里面发展着。
    现在的夏帛,因为女扮男装的缘故,一眼看去倒是让人看不出来她就是夏帛,因为她本来就长得清秀,扮成男人之后,倒更像是一个清秀小男生。
    当然,仔细看还是能看得出来她是女人的,因为她没有喉结,也没有胡子。
    开业之后,整个悦来客栈陷入了长久的忙碌之中,夏帛认真从牙行挑选的几个小二跑堂正卖力地干活,他们穿着夏帛专门去成衣铺子定做的服务员装束,而账房先生也在噼里啪啦打着算盘手里一刻不停地算着账。
    见状,夏帛满意点了点头,叫上和她一起来这里打拼的伙计凌月,凌月准备了一会儿,两人一起前往了两个人在京城郊外开辟的菜园子里面。
    大吃货国出来的人,无论是不是穿越了,都想着随时随地种菜,夏帛也不例外。
    经过几天的练习和操作之后,凌月也喜欢上了种菜——之所以在这里开辟菜园子,夏帛还有一个想法,将来或许可以在这里搞一个农家乐什么的。
    同时,在夏帛的半吊子教导下,凌月也渐渐学会了制作一些比较现代化的农具,比如说水车风车什么的,可以用来灌溉菜园子。
    “等到客栈彻底步入正轨,每月流水达到十两银子左右,我们就可以把第二家连锁客栈开起来了。”夏帛计划得很好。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这一天,夏帛还在菜园子里照看着,照看的同时,在一边手上一刻不停地捧着书本,作为一个现代人,她虽说能够连猜带蒙地认出很多繁体字,可毕竟不是真的认识,所以,为了将来自己能够读懂各类农学典籍,她选择了重新认字、启蒙。
    这时候,凌月焦急的声音传来:“少爷,不好了!”
    “嗯?怎么回事?”夏帛将意识从书本脱离,瞪了整整一个时辰的眼睛缓缓眨了两下缓解酸痛,然后问道。
    凌月脸上的表情分外急切,她上前急匆匆拉过夏帛的手,“小姐,有人在客栈里打起来了!”
    “打起来了?那就报官啊!”夏帛不以为然。
    凌月却连连摇头。
    被凌月硬扯着来到客栈一楼的大堂,夏帛这才明白凌月为什么摇头!
    和小镇酒楼里出现过的场面差不多!
    武林高手,又出现了!
    只不过,这一次,夏帛可能打不过那些武林高手了,他们很明显都比当初出现在酒楼里的那些武林高手武功高很多。
    她目光灼灼看着几个武林高手,试图分辨出到底哪一个伤得比较重,能够让她把对方留下来赔钱。
    不过……好像大家的伤势都不重。
    咦——
    夏帛看着看着,忽然一愣,一个锦衣玉袍的剑客看着比较格格不入啊!这人难道是什么大佬不成?
    他愿不愿意赔钱?
    就在夏帛想着这些有的没的的时候。
    其中一个武林高手动了,他叫做伏黑。
    伏黑是一个杀手,杀手,顾名思义,就是以杀人为目标的人,他今年十六岁,却已经当了整整十年的杀手了!
    六岁那年,他被沧澜国的祭司从贫民窟里带出,接受成为杀手的考验,那一天,他通过了考验,成功杀死了这个国家的一位郡主,后来他才知道,死去的那位郡主引发的余波,在这个国家造成了多少人的家破人亡……
    “伏黑!交出祭司大人的遗书!不然的话,休要怪我们兄弟两个不客气了!”持刀的青年振振有辞,大声喝到。
    “呵呵,让我交出遗书?那不如就先将你的命送给我?拿到你的人头之后,我倒还可以考虑一下,该不该将遗书交给你……”伏黑伪装出苍老的声音,淡淡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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