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撩为敬:国民男神,请自重》正文卷第二百六十三章庄周与蝶(二合一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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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五一章与周六一章二合一大章,等下还有更)
    不过,王轩在说阿秀的记忆之前,透露了一段从未像任何人说起过的成长历程。
    王轩自小极少感情波动,在他看来生老病死都是非常正常的。人总是要死的,尘归尘,土归土,有开始就有结束,有生就有死。
    所以,他很少流泪,对周围的事没多大兴趣,去学习去涉猎都是出于一种本能,而不是某种兴趣。
    于是,他一直优秀得令人发指,却从来沉默寡言,生活简单。
    他的父母也曾十分担心,为他找寻各种可能引起他兴趣的人和事。可是,他们很快发现,王轩如果对他们给出的事情或者人有兴“兴趣”,那只是因为他对那人那事未知,他只是要学习而已。
    “算了,除了话少点,太过老成,没有点小孩子的淘气、少年人的活泼外,也没别的毛病,不折腾了。”王景彦劝说方如霞。
    他已经放弃挣扎,觉得儿子这样似乎也没什么不好。没心没肺,缺少情绪波动,像是看透世间万物一般,这样至少不会伤心呀。
    “可是,我担心他还对女人没兴趣,以后我们百年之后,谁来陪着他?”方如霞忧心忡忡。
    王景彦沉默了许久,作为父母,谁不想自己的孩子一生阳光灿烂,轩敞明亮。
    “缘分自由天定,在遇见你之前,我不也谁都入不得眼吗?”王景彦沉了许久,将方如霞拥入怀,轻声安慰。
    方如霞“噗嗤”一笑,算是认了王景彦这种说法。
    这一场对话被屏风后王轩听见,十七岁的他摸了摸脑袋,才发现自己的沉默与好学竟然成了母亲的困扰。“那么,要不要像书中那样试着去交一个女朋友,或者找一个知己一样的兄弟?”他站在院内的花树下,看着玄妙的星空,自言自语。
    从那个夜晚开始,十七岁的少年酝酿着与人好好相处,他不想让父母那样担忧。
    不过,事与愿违,他起先试图跟几个看上去还不错的女同学热情一点,结果发现她们的举动非常吓人。比如,其中一个女子伸手摸他的脸,还跟青楼女子似的,调笑:“公子,你生得这样俊朗,看得人好欣喜。”
    他脸红了,心里更是愤怒无比。他不喜欢这样放浪的女子,不喜欢被人触碰。
    另外几个倒是没有这么放浪,但不好好读书,成天就琢磨些吃喝玩乐的事,脑子非常不好使。在王轩看来,这样的人是辜负上天恩赐的生命,辜负这美好年华。
    再后来,遇见过好些很优秀的,即便是方式门徒里的,或太傲慢,或太虚伪,或太名利,或太算计,或太卑微
    总之,他发现跟女人相处是一件非常讨厌且麻烦的事。索性,就不再刻意去跟女子相处了。
    “那么,得有些朋友吧?”他想。
    所以,他从自己的天地走出去,要结交一些男孩子。
    同样,在同龄人里,他还是失望了。捉弄老师,抄作业,追女孩子,讲黄段子,或者死读书不得法还不接受别人的建议,又或者不常洗澡洗衣服
    诸如此类,他在同龄人里寻找一两个能让他交往下去的人,也挺困难。
    后来,还好,他遇见了江家大少,继而结识了许仲霖、叶瑾之、陈汐华等。他们的学识、见识、魄力让他佩服不已。最重要的是他们那份儿为国为民的精神境界一下子击中了他。
    王轩那一时刻,仿佛找到了精神的归宿,觉得自己生来不断学习、强大自己就该是为此而来,守护国家和人民。
    也是因为遇见了江家大少,以及许仲霖、叶瑾之、陈汐华,他觉得自己活了。他仿佛与生俱来就是一把利剑,直指贼子的利剑。
    “所以,你不听劝阻,毅然入伍,不管经历多少生死一线,也不改初心?”方如霞听到儿子叙述自己的心路历程,说到这里的时候,她忍不住插嘴了。
    “是。”王轩笃定地点头。
    “你继续吧,我想知道阿秀的记忆。”方如霞向他略挥手,示意他继续。
    她已不想去过问儿子过去的心理历程,她只想要知道对儿子影响颇深的事,以及辛晓月在儿子心目中的地位。
    因为她隐隐感觉到辛晓月是改变阿轩的唯一机会。
    王轩点点头,继续跳过了许多军营里的心得感受,直接说起了关于阿秀的记忆第一次出现的情况。
    八年前,王轩只是循常例到锦城山区进行勘察,却不料突然遭到伏击。伏击者个个训练有素,他凭借过硬的本领击杀了十二人,他自己也身受重伤,靠在一块石头上,用干草盖着身体,便再也没有力气了。
    他想要联络别人,可所有的联络工具都已失效。他看着巍峨的蜀西群山,苦笑:“大概要交代在这里了。不过,环境不错。”
    五月,日光灿烂,周围的山风猛烈,茂盛的大树此起彼伏,发出如同大海般的呼啸。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意识模糊睡了过去。
    然后,他看到了一个女子,身着红衣,娇羞地喊他“夫君”。
    他也是一袭红衣,意识里认识这个女子是他的新婚妻子。
    他问:“你就是阿秀么?”
    “是。”女子还是娇羞。
    “你可以叫我阿锦,我姓卫名轩,字成锦。”他对她说。
    “是,夫君。”她还是低着头,声音柔和,样子温婉。
    一夜红烛到天明,那是王轩第一次做这样的梦。
    第二日一早,还在吃早饭,就有人前来叩门,传达了圣旨:“边关告急,西北贼子又大规模进犯,已破三座城池,一路烧杀抢掠。”
    “可我们刚成婚。”温婉的女子忽然看向来人。
    来人颇为难,叹息一声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今,南边久攻不下,西南蠢蠢欲动,东北狼族又挟五十万大军来战,卫少将军的父亲迎战东北狼族,卫少将军的长兄镇守西南,林老将军正与南边贼子激战,这朝中能镇守一方的人,也只得卫少将军一人了。若是西北守不住,别处也会被各个击破的。国之危矣。”
    “阿秀,我职责所在,你等我回来。”他接了圣旨前往西北。
    阿秀垂泪送别。
    他暗下决心:这次要横扫西北,不给这群无赖贼子任何“打不赢就投降”的机会。
    就这样,一去五年,他不仅将贼子赶出了国界,还一路追击,将这群贼子全数消灭,横扫他们的王庭,将他们的城池亦归到大周版图。
    待他凯旋而回,阿秀早在城门口迎接他,同来的还有一个扎着两个辫子的小女孩,扑闪着大眼睛,怯生生地躲在阿秀身后看他。
    “叫爹爹。”阿秀将她抱起来。
    她怯生生地叫了一声:“爹爹。”
    声音清脆软糯,他将她抱起来,看着阿秀,说了一声:“辛苦你了。”
    “她还没取名,你不在,父亲母亲还在镇守东北。我只为她取名笑语。”阿秀说。
    “就叫笑语,好听。”他说。
    一家三口回了将军府,日子过得很幸福,笑语很快就跟他熟悉,冷不丁喊一句“爹爹抱”,随后,一下子就扑到他怀里来。
    这样大概过了一段时间吧,笑语生病了,请了无数的大夫,流水般银子出去,终究还是没有留住那个小生命。
    阿秀整日以泪洗面,而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是短短时日的相处,他已经那样喜欢笑语了,而阿秀与这孩子日夜相处。
    “我们,再要一个,笑语就回来了。”他只能这样虚妄地安慰她。
    阿秀不说话,精神十分不好,憔悴了不少。
    他辞了朝中事务,专心在家陪着阿秀,任凭周围流言四起,任凭已贵为军事第一人的父亲各种冷嘲热讽。他们搬到了山中小院,在那里隐居。
    阿秀种菜养花,心情渐渐好了。
    可是,他的父亲卷入了东宫谋反案失败,太子身死,他父亲自戕,可惜连累了一干亲眷,男丁皆死,女子为奴。
    偌大的卫家顷刻倾覆。
    他亦受到牵连,战功赫赫亦没法抵挡天子的勃然一怒。
    “你后悔吗?”临刑前,被特赦来为他送行的阿秀跪在他面前问他。
    “我守的是百姓安宁,我不后悔。”他说。
    阿秀笑了,还是温婉柔和的样子。
    “只是,连累你了。”他轻声说。
    阿秀摇摇头,站起身来看了看周围的人,说:“我张氏阿秀,不后悔嫁给卫轩。我的夫君是大英雄,顶天立地,对得起天地,国家,百姓。”
    “阿秀。”他喊她。
    她再度跪在他面前,微笑着说:“没接了笑语回来也好,我们这下去找她,一家团聚。”
    接着,从饭篮子底部抽出短刀来,在他身前自杀。
    而他并没有被砍头,在巨大的痛苦中,他撞死于刑台石阶上。
    惶惶天地,逐渐模糊,疼痛却越发清晰。
    再睁开眼,又是蜀西的连绵的群山,山风还是如潮水般汹涌,日光灿烂,他却冷得不行。周围没有一个人,丛林里隐约有兽类危险的气息。
    “当时,我想那些兽类吃完那些贼人的尸体,很快就会轮到我了。兽类还是比较喜欢活物。”王轩讲到这里,停顿了下来。
    “就是你遇见辛晓月那次?”方如霞问。
    “是,醒来后,不到片刻,我就被辛晓月发现了。再后来,关于阿秀的记忆,一直萦绕在脑子里,有时候意识模糊的时候,就会比上次多补充一点,大多数是与阿秀的相处,或者是我杀敌。那些记忆鲜明,鲜明得让我有时候觉得王轩才是梦里的人,而卫轩才是真实的。”王轩说着,觉得很是迷茫。
    方如霞大概听懂了。说实话,作为一个跨越了千年时空的人,方如霞感觉儿子叙述的这些记忆不像是陈大师说的那般,是脑子的欺骗的伪装。这倒像是另一个时空的事,又或者是前世,又或者是另一缕魂的记忆。
    “很迷茫吧?”方如霞心疼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轻声地问。
    “嗯,有了这段记忆后,很迷茫,常常在想:我到底是谁?卫轩?王轩?”王轩将压抑在心中的困扰说了出来,感觉内心轻松多了。
    “傻孩子,应该早点跟妈妈说。”方如霞上前一步,握住儿子宽大的手,轻轻地安慰。
    “妈,不担心。每当我看到你和父亲,我就很笃定,我是王轩,卫轩的一生已经结束。而且,还有一点,我非常明确:无论我是卫轩,还是王轩,我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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