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异人生之民国纪事》正文卷第十八章智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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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梦昔一直知道阿欢很聪明,他背诗词、算数独、解24都很快,但没想到,听三遍就记住了歌词、曲谱。
    幼儿时期是机械记忆能力最强的时期,阿欢已经八周岁,该是好好教导的时候了。
    沈梦昔关于阿欢的记忆,都是两岁以前的。他十四个月才会走路,但是十八个月已经说很多话了,章嘉瑜去欧洲的时候,抱着孩子哭了很久,在邮轮上也十分思念儿子。
    但沈梦昔对他没有什么感情,在欧洲五年,几乎没有想念过这个孩子,只是给他邮寄一些礼物,在信里假意说着想念他。
    等回国的时候,阿欢都已是个大孩子,连记忆里的样子也不是了。
    但阿欢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是个纯善的孩子,性格温和。他对父母有着天然的眷恋,恐怕在他小小的心灵里,无比希望父母每天都在一起。但每一次见到许诗哲,对他都是欣喜与痛苦的双重折磨。
    “阿欢真聪明,记忆力真棒!以后我们多学些知识吧!”
    “好的!”阿欢对没学过的东西都特别有兴趣,但是不喜欢反复复习。母亲说多学些东西,那就是要教他新知识了,所以非常愿意。
    许诗哲带着陆晓眉走了过来。阿欢见了他欢快地跑过去,许诗哲抱了他一下,笑着说:“好重,阿欢长大了!”
    “妈妈说你还是爱我的!对吗?”阿欢迫不及待地问。
    “对啊,父亲当然是爱你的!”许诗哲摸着阿欢柔软的头发说,这一刻,他是真心真意的。
    阿欢非常满足,一直拉着许诗哲的手。旁边有人看了,纷纷议论:“那首歌从来没听过,应该是许诗哲的新诗吧。”
    许诗哲尴尬地连连摆手解释。
    回头想找沈梦昔问问,她却拉着阿欢去了威尔逊那一桌。
    许诗哲讪讪地拉着陆晓眉的手,去了其他的席位。
    陆晓眉不愧是交际高手,她调整好了情绪,立刻成为了满堂的焦点,得体的谈吐,优雅的仪态,渊博的知识,以及姣美的面容,都吸引着众人的目光。她热忱诚挚地向新婚夫妇祝贺,又熟练地与威尔逊和布尔热瓦用英语法语聊天。
    阿欢有些恼怒她跟在父亲身边。沈梦昔悄声说:“你又怎么了?不是和你说过,现在他们是一家人吗?”
    “可是!”
    “没有可是,这就是现实。另外,你是他的儿子,而我与他再无瓜葛了。你必须时刻牢记:以后无论做什么,只要与你父亲有关,就得先考虑妈妈的立场,因为你是我们家唯一的男人,是妈妈的依靠!你明白吗?”
    “阿欢明白了!”阿欢郑重点头。
    “很好。以后尽量说‘我明白了’,三岁以下的孩子才那样自称,你是小学生了,要有学生的样子。”
    “阿...我记住了!”
    “很好。我儿子最聪明!”沈梦昔捏捏他的脸。
    ******
    沈梦昔长了两颗智齿,足足两个月也没有顶破牙龈,虽不是很疼,但时时提醒着它们的存在,搅扰得人没法安心做事。
    沈梦昔去了那家德国人开的牙科诊所,上次带阿欢来看龋齿,已经认识了医生,他叫丹尼尔。
    丹尼尔检查了沈梦昔的牙床,认为牙齿完全可以长出来,只是会很漫长。
    现在牙龈由于反复溃疡,肿大到和腮部连接到了一起,需要切除一部分智齿上面的牙龈,等智齿完全长出来就可以拔掉它了。
    沈梦昔同意了手术切除牙龈,但是没有打算拔牙。
    丹尼尔知道她也有一定的医学常识,也不多劝,当下给她消炎,日后再做手术。
    如此去了三次诊所,沈梦昔的牙龈总算是处理好了。
    “这种进化遗留的产物,真是麻烦啊!”沈梦昔用舌尖舔舔智齿,又担心地问:“左边长了,右边是不是也快了?”
    “非常有可能。”
    “我的天!太麻烦了!”
    “不麻烦,欢迎你来找我!”丹尼尔用中文说。
    “在中国,医生从来不和患者说‘再见’,也从来不出门送患者,过年都不出去拜年做客的。你这个医生,居然说‘欢迎’?”沈梦昔假意生气地说。
    “哦!对不起!我不知道!”丹尼尔连忙改用德语,说了一堆道歉的话,扎撒着两手,有些不知所措。
    沈梦昔笑起来,“我是开玩笑的。”
    “我是认真的!我的道歉是认真的!”
    沈梦昔举手投降,连连说接受了道歉。
    她放下海伦做的香肠,丹尼尔一闻见香肠的味道,眨着眼睛似乎要流泪的样子,沈梦昔看着这个三十多岁一脸大胡子的男人,忍不住笑了,“嘿,丹尼尔,你不要这么感动。”
    “我觉得我要回德国去了,太久没有回去了,我想家了。”丹尼尔收下香肠,再三感谢沈梦昔。
    沈梦昔心想,你们都回去吧,所有人都滚回自己的国家去吧。
    ******
    沈梦昔始终认为自己是21世纪的沈梦昔,而不是别人,她也不想装成别人,活成别人。但是还会不由自主的混乱和无奈。看着镜子,有时候会发呆,一度不愿意照镜子。
    她打算趁着假期写了两篇小说,当作存稿。她写作的时候,就锁上书房的门,拿出笔记本电脑写作,修改也方便,然后打印出来,再用钢笔誊写。
    常常都是在誊写的时候,笑出声来,自己都觉得滑稽。
    千字五个大洋也不是好赚的。天天敲字,敲完再抄写。
    她的稿酬已经由最初的千字四元涨到千字五元,至于胡鸿兴的千字六元,周先生的千字七元,她想都没想过,能到五元,她都猝不及防的吃了一惊。
    多年习惯了低调做人,她的许多观念并不敢如实表达,因为不合时宜,更怕自己被送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她没有勇气如许诗哲一般,敢为天下先。
    其实民国时期,比知青时期还更自由一些,她甚至认为这个时期文学成就远远高于一百年以后,小时候背周先生的课文觉得艰涩无比,现如今读来,觉得他真是睿智幽默,那似是不经意的措词,让人觉得是恰到好处,神来之笔。当然,除了他对中医的批判。
    沈梦昔总觉得周先生是因为儿时父亲的去世,使得他因一个庸医,而对整个中医产生抵触,他在文章中称《本草纲目》为《本草什么》,称中医是有意或者无意的骗子,以周先生的号召力,以及变革时期推崇西洋化,使得中医几近失传。
    有些东西是必然会被淘汰的,正如有些物种的灭亡,那是自然的择选,但是沈梦昔知道中医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无论如何不应失传。
    她每次回宝山,必和章父请教一些中医的问题,章父因她是女儿,不愿传授于她,她就软磨硬泡,学号脉,学针灸,还以借阅为名,偷偷拍下一本家传医书。
    在这个没有电脑的时代,正是考验人的智力与勤奋的时候,博闻强记的陈寅恪,特立独行的辜鸿铭,博学智慧的林语堂,都是沈梦昔崇拜的偶像。
    陈寅恪精通八国语言,辜鸿铭通晓九国语言,获得13个博士学位,将《论语》《中庸》翻译成英文德文;林语堂更是在写文著作的同时,倾家荡产钻研中文打字机,创造上下形检字法,还耗时五年主持编纂词典。
    民国时期名士各显风流,晚清的精锐都汇聚起来,让人们在动乱破败的日子里,看见星辉和希望。
    阿欢寒假被许家接回了硖石,许母想孙子想得夜不成眠,要沈梦昔带着阿欢回去住一段时间,沈梦昔没有答应,但是同意阿欢去看望爷爷奶奶,开学前回来就行。小孩子适应能力比大人强,阿欢这半年多已经习惯了父亲、母亲、祖父母不在一起的模式,他带了好多玩具,好多香肠,与骏德和小伙伴们依依惜别后,跟着许家的佣人走了。海伦不舍地抹着眼泪,一个劲地念叨着:“阿欢,早点回来,早点回来!”
    阿欢被海伦感动,也流下眼泪:“海伦阿姨,我答应你,你别哭了。”
    阿欢一走,家里空了很多,也闲了下来,大黄四处嗅着找了几天阿欢,很是焦躁。
    大黄已经毛色发亮,也高大了许多,沈梦昔早起会带着它在附近的路上散步锻炼,还给它套了狗绳,一人一狗,遛遛跶跶转一大圈,也是很好的锻炼。
    这天一早,他们又出去遛遛,大黄在前面堂堂皇皇地走着,沈梦昔松松地牵着绳子,街上连个人影也没有。因为太早了。
    忽然,大黄停下朝左边的路口叫了一声,声音不大,就是警告一声。
    一个女人啊的叫了一声,应该是吓了一跳,沈梦昔连忙喝住大黄。却见女人身后窜出两个黑衣人,其中一个一把拔出手枪,就要打死大黄。另一个慌忙去拦住他。
    沈梦昔也拿出手枪,对准那持枪人,“不许动!”
    那两个显然吓了一跳,没想到一个遛狗的女人说掏枪就掏枪。
    那个尖叫了一声的女人五十多岁的样子,穿着富贵华丽,她照着那持枪人的后脑勺就是一巴掌,“就你厉害!又掏枪!”
    那人被打得缩着脖子蹲下来,不敢还手也不敢动。
    另一个人劝着:“老夫人息怒,别气坏了身子!再给阿扁个胆子,他也不敢在法租界开枪,他就是吓唬吓唬人,快息怒了老夫人。”
    见他们收了枪,沈梦昔也收了五四手枪。
    “对不起,老夫人,我的狗吓到您了,给您道歉,您要不要紧?”
    那老妇人恼怒地看了一眼大黄:“最讨厌这些狗东西了!”又看看沈梦昔,“你是哪家的小丫鬟,遛狗还带着枪?老凶的!”
    “老夫人,我是遛狗带着枪,可您的狗却带着枪呢!”沈梦昔料定他们不敢在租界开枪,说话也随心所欲了些。
    “哈哈哈哈!”老夫人没生气,反倒开怀大笑。“你这小姑娘说话有意思!”
    那两个黑衣人脸色憋屈,不敢言语。
    “老夫人,您看清了,我可不是小丫鬟小姑娘。我习惯早起,出来活动活动,顺便也带着大黄转转,它每天闷在院子里,郁闷得很呢。”沈梦昔也不跟老太太计较,那两个黑衣人应该是保镖,担负老夫人的安危,过度紧张罢了。
    “不是丫鬟,难道主人出来遛狗?”老夫人不理解地嘟囔了一句。“哎!你这句说的对!每天闷在院子里,不要说狗了,人都会发霉长了绿毛!”
    “是啊!那您慢慢走,我接着遛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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