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鸾聘》正文卷第285章人生总要经得起大起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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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轩辕修将凌凤带入浮塔中的其他空间,看到了她的父母,再将她送回高府时,天还没黑,直到蓝璇夜回到高府,将凌凤接回无忧酒馆之后,他才离开。
    “你知道我去哪儿了?”
    回到酒馆之后,蓝璇夜什么也没有问,即使见到轩辕修在高府,两人也没有交流,更不曾问其来意。
    “是我让轩辕修带你去看你父母的,他们虽然是凡人,但与你有一世的缘分,终究对你有养育之恩。我曾允诺过你,会让你见到他们的,只是我现在才帮你实现这个心愿,有些晚了。”
    没想到蓝璇夜还记得这件事,凌凤心里十分欣慰。
    “你还记得,我就已经很开心了。”
    她握住他的手,轻声说道。
    “我当然记得,我答应过你的事,即使再过几万年,我都记得。我如今灵力不足,无法带你去,就让轩辕修带你去了。”
    轩辕修与蓝璇夜什么时候关系这么好了?
    两人曾是仇人,轩辕修竟然会听他的?
    “人生总要经得起大起大落,我与轩辕修之间,恩怨分明,如今我俩谁也不会笑话谁,我请他帮这点儿小忙,他自然是乐意的,因为这对他而言没什么困难的,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蓝璇夜瞬间猜出了凌凤心里的顾忌,还没等她问,就先向她解释清楚。
    “我明白了,你俩的境遇差不多,此时浮屠城中恐怕早已大乱,你俩在此时先化敌为友,保自己不受其他妖魔欺凌,待城中的风波一过,你俩到时候再打也不迟。”
    “嗯,就是这个意思。”
    蓝璇夜点点头,认同了凌凤的说法。
    轩辕修曾是狐族族长,也是讲些情义的,在这种时候,凌凤觉得他们两人之间颇有些惺惺相惜的情谊。
    “他竟然会答应与你化敌为友,挺意外的。”
    “是啊,我也挺意外的。他还算是个聪明人,我虽然大势已去,但在每个空间里的威名还在,没谁敢欺负我,他在此时与我化敌为友,也是寻求我的照顾罢了。”
    轩辕修答应蓝璇夜,带凌凤去看望现代的父母,也只不过是为了在蓝璇夜眼里留下个难得的好印象,以后将他的威名用来保护自己,其他妖魔也不敢欺负他。
    “其实我们可以和轩辕修做朋友的,他的本性并不坏,不是吗?”
    “凤儿会将自己往日的仇人视为朋友吗?就算他此时与我化敌为友,也仅仅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罢了。”
    “我会呀,好像我并没有什么仇敌。因为有你在我身边,别人都不敢欺负我,我自然而然的就没有敌人了。”
    凌凤一语双关,更表示着自己对蓝璇夜的欣赏,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我一直将他当做朋友,但是他实力逊色于我,我又是个老糊涂,将他关在锁妖塔里这么多年。竟然给忘了,他记恨于我,我也不怪他。”
    “他要恨就恨呗,以后他也打不过我,何必非要人人都对我有好印象?只要我乐意就行,像凤儿曾经说过的,谁人背后无人说,何必在意许多。”
    凌凤不记得自己何时说过这句话了,但这也是书上说的,兴许是自己在现代时随口说出来的,蓝璇夜守护了她几世,听她这么说过罢了。
    “这不是我说的。”
    “我记得是你说的就行。还有三个多月,孩子就要出生了,我得好好准备一下,练习一下怎么当一个好父亲。”
    近日,蓝璇夜向其他的妖魔讨教了许多为人父的经验,将其他妖魔的小崽子拿来练手,学来学去,还有些样子,至少会哄孩子了。
    这种感觉十分奇妙。
    他第一次抱小婴儿时,孩子哭闹不止,他也不禁厌烦,后来,竟然学会了哄孩子,逗孩子笑。
    近日他帮轩辕修重新笼络狐族的势力,又教慕容匀澈如何与狼族中那些修为高深的妖魔相处,以寻得他们的庇护。
    雨无痕和雷云姗,电宁儿,风无影一直与他保持着联系,等到凌凤生产之时,蓝璇夜还要嘱咐他们前来照顾。
    毕竟照顾起女人,还是电宁儿和雷云姗比较适合。
    而他负责照顾孩子。
    “今日凌凰提起慕容千行之事,你可知墨凌沣他们会找到何时?”
    “放心,就算我在他们眼前,他们也认不出这具凡身就是慕容千行的。比起让他们知道慕容千行已经死了,还不如让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要听到这个噩耗才好。”
    经蓝璇夜这么一说,凌凤也觉得甚是在理。
    若是听到慕容千行已经死了的消息,不仅幽镜谷的谷主会伤心,连墨凌沣也会伤心。这对所有人来说都不是个好消息。
    “我今日费事了些,去找到当初杀害慕容千行的那个凶手,将他杀了。”
    蓝璇夜云淡风轻的说着。
    这就是他今日离开高府的原因之一。
    即使他的实力已经不同以往,但杀一个凡人,为慕容千行报仇,还是绰绰有余的。
    “哦,想来以你的性格,必定会去帮慕容千行报这个仇的。”
    凌凤一点儿也不意外,淡定的点了点头,这的确是蓝璇夜的作风。庆幸的是,只要这个慕容千行没有妻儿,不让蓝璇夜背那个锅就好。
    “夫君……”
    “你叫我什么?叫错了。”蓝璇夜轻轻敲了敲她的脑门,提醒道。
    “哦,蓝璇夜。”
    怪事了,蓝璇夜总是喜欢她直接叫他的名字,每次只要一叫错,他都会立刻纠正过来,难道是有强迫症?
    凌凤近日以来,发觉自己的记性越来越不好了,平日里做事都很认真,但这两个月以来,肚子渐渐大了,做事也越来越马虎了,甚至自己放个小物件,回过头之后,就忘了放在哪儿。
    “蓝璇夜,我觉得自己的记性越来越不好了,听说生了孩子之后,记性会越来越差的,但我不会忘了你的。”
    凌凤担忧的说着。
    “没关系,你忘了我有什么打紧,只要我一直都在你身边就行。”
    蓝璇夜根本不在乎这一点,他已经经历了好几次,看着她在一世又一世的轮回中渐渐成长,一次次将他忘记,又一次次将他记起。
    回想起来,看着她一次次将他记起,重新回到他的生命里,已经是他这几万年来最值得等待的事。
    就算耗尽一切,也无怨无悔。
    世人总说为爱痴傻付出者颇为不值,仅是旁人没有体会到心甘情愿者眼里根本就不在乎值不值得罢了。
    即使是飞蛾扑火般自取灭亡,也只愿寻得一刻的勇敢,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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