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人安好》正文卷第二百七十一节大结局余生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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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下手机,我看着窗外。阳光很好。
    我忽然之间想起了初次见到曹灿灿时,我坐在赵伯伯车子的后座上,那种胆战心惊,那种怯懦和害怕;
    我忽然想起东窗事发之后,我不敢抬头望向琴婶儿的眼睛,我不敢通过她迷茫的眼神去剖析她的内心世界,我害怕看见琴婶儿的无助;
    我也想起母亲在离世之前看向我的眼神,而我,在十岁之后,一直都欠她一声,妈妈。
    这个世界的恩怨情仇了了吗?我觉得已经差不多了。
    我胃部做手术的事情一直没有和刘贞讲,起初,也没有想让知道。尽管出院之后回到多伦多的自己看起来依旧很虚弱,但在眼里,是接二连三的丧子之痛所造成的。只不过,依旧在我服用的药物当中发现了端倪。
    当她知道我独自一人去做了肿瘤切除手术后,哭得很大声。我笑着告诉她:“没事儿,切了,就没事儿了。你看,我头发还在,还是很美。”
    曾经问我;“你说,人究竟要经历多少痛苦,才能够算作真正的成长?”
    我说,我也不知道。
    那一年的秋天,我回到了南京。去机场送我时千叮咛万嘱咐:“沐夕,在家人身边好好待着吧。不要再离开了。都说一眼万年,而太多时候,你甚至都来不及抬起眼皮看上那一眼,你身边的人,便已离开你万年之久。”我点了点头。
    回到南京之后,我并没有直接回曹家,而是找了刘贞。
    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我卖掉了车子,房子,奢侈品。然而,我依旧觉得自己是一无所有的。
    多伦多的这几年,我自诩的美好全都在我的痛苦中赏回了我一记又一记响亮的耳光。
    那一年,当我坐上刘贞的那辆卡宴,尽管我不缺钱,但我还是这太阳下最穷的乞丐。
    南京的一切让我熟悉又陌生,刘贞开着车,带我穿梭在南京光怪陆离的夜色中,那匆匆忙忙的人走过霓虹下的时候,我看见了年少无知的自己,和渐行渐远的青春,一意孤行!
    我选择见刘贞,说到底,是我欠了她一句对不起。
    曹歌并没有着急让我回去,对于曹家的人来说,我只要到了祖国的这一片土地,那,便是到了家里。
    我和刘贞靠在一起,我们一起回忆,一起感伤。
    我在照片里看到了那被我因仇恨而送掉性命的李恺冲我打着招呼:“嗨!曹沐夕!最后,还是我李恺赢了!先行一步的好处便是,可以肆意妄为地看着你在世俗当中庸人自扰!”
    我在照片里看到了那被我因仇恨而送掉后半生的蒋珊珊眯起眼睛对我笑:“嗨!曹沐夕!现在你知道金钱的好处了吧?就像大学时期的我,用钞票堆起的灵魂不堪一击!你妈妈不是让你学着当一个庸人吗?哈哈~学会用平常心去看世界,反正我是学不会。祝你早日庸人学成归来!”
    我仿佛又看到了母亲在喂我吃包子,那一年,我7岁;
    我看见了琴婶儿在为我整理书包并倒上一杯牛奶,那一年,我11岁;
    我看见了奶奶的刁钻刻薄的样子,看见她极力护着自己儿子的无奈,那一年,我12岁;
    我看见曹骐扎着领带,风度翩翩的样子,他举手投足之间,都是一个男人潇洒的魅力所见,那一年,我13岁;
    我也看见了张静恰到好处的妆容,她在曹家的府宅里上下穿梭着,那一年,我14岁;
    我看见了曹歌烫着一头波浪卷发,明媚而动人;
    我看见了紫云菲妖娆妩媚,风情万种;
    我看见了曹灿灿和阚涛在阳光下说着年少的青春;
    我看见了宋梓天吊儿郎当的外表下那颗动了真情的心;
    我看见了刘贞在大学里看向我的胆怯眼神;
    我看见了沈月在无人的夜里躲在角落里为生活拼命的无奈和眼泪;
    我看见自己这一路走来的33年时光,我看见自己飞扬在蓝天下的放肆和张扬,我看见那些庸人恍如隔世的模样。
    时间,的确是一个好东西,他让我在多伦多的这几年里慢慢地成长成人,却也明白,自己如此多年,究竟耗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去演这一场蓄谋已久的告别礼?
    与谁告别?
    与青春告别;
    与年少的自己告别;
    与路过我生命当中所有的庸人去告别。
    我不知道,当我再次和生命中这些庸人所遇时,我应该是举起左手,还是右手?
    二个月后
    从刘贞那里搬出来,是因为父亲病了。这个消息,是曹灿灿告诉我的。
    她问我:“沐夕,回来了,还走吗?”
    “不了,不走了。”
    “沐夕,如果可以,请你替我照顾好爸爸。我虽然比你先释怀,但还是请原谅我无法照顾他终老的心情。或许,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着过不去的心坎儿,而我,便是提到照顾,便会想起我的妈妈。也许,先知先觉,和后知后觉,是不一样的吧。”
    对此,我能理解。
    曹灿灿于3年前在异地结婚了。婚后的她好像也没有想象中的幸福。她最终还是违背了对琴婶儿承诺,去找一个普通人,去结一场门当户对的婚。
    而这个门当户对,是说三观的共融性。
    当曹灿灿消失在浮在年轮游荡的空气尽头时,我清楚,那个大着嗓门于我辩论是非对错的丫头,已经永别在了彼此荒凉的青春路上。
    再次相见,已是,人到中年。
    上了点儿年纪的父亲,在家里话依旧很少。几年后的一个春节,父亲忽然感叹,他一生中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一张《全家福》。
    是的,人烟已过,物是人非,《全家福》成了父亲曹牧唯一的落寞点。
    刘贞后来找到了一个很爱他的男孩子,并且,两个人一同领养了一个小女孩,视为己出。
    的老公,是加拿大人,据说还是一个高材生。话虽然不多,但会给做早餐,洗衣服。
    沈月后来也安稳了下来,找了一个普通人,过着普通的生活,弟弟长大了,她的压力,自然也小了。
    听说,阚涛结婚后,又离了。再没有找...
    听说,宋梓天出国了几年又回来了,和朋友一同创办了一间动漫游戏公司,事业做得风生水起,但感情,一直空缺...
    听说,蒋飞一直留在了南京,在一政府机关当了公职人员,孩子都已经挺大的了...
    听说,赵嵩后来因为其它的经济诈骗而被国外遣送回国等待审讯,但我没有和旁人再提起过他骗走我钱的事儿...
    而我,回国后的第二年,经由家里介绍,和一个很本分踏实的人结婚了。这本书完稿的时候,孩子刚刚过完一周岁的生日宴。
    病情?不用担心。按时复查,什么事情都没有。只不过,一些不好消化的东西,怕是不能再吃了。
    我的33年,起起落落。直到分水岭之后的岁月里,我才真正做到了那个母亲口中的庸人。
    也许,是我在重新踏进曹家这一片土地之后,才被母亲和琴婶儿的庸人所感。
    年华是一首歌,
    你在唱响摇篮曲和夕阳红的同时,庸世事无常,庸现世安好,一切,都有所期,有所盼。
    我曾在年少时高歌一曲赞颂生命的激昂,却忘了庸人站在序曲的前列,等待着这首乐曲的间奏。只不过,能够在尾声时让它重新编排进人生,母亲说,曹沐夕,你成功了!
    故事,到这里了吗?
    就到这里吧!
    感谢为我执笔的小Z。
    愿读者,余生安好。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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