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染惊尘》正文卷43见你,若只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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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会欠她更多吗?”,燕西的话让惊尘陷入深深的自省中。
    在西大,唯一了解他、懂他的人,也就燕西了。同窗两年,宿舍四人中,老大“燕西”对他这个“小四”的关照,数不胜数。
    难道喜欢上一个人后,便从此活的不够洒脱?短短数月,他那么不羁一个男孩,从未像现在这样,有点患得患失。
    可他喜欢的人,却已成为自己好哥们的女朋友,青春,的确粉刺……
    让别人开心,也很重要。这句话,仿佛烙印,印在了他心里。
    时隔十二年,他依旧记得,那个多雨的夏季,他一年级,她三年级,陇川小学。
    每一次放学铃响后,同学们陆陆续续都被家长接走了,只有她和他,一个六岁小男孩和一个七岁小女孩,久久驻立学校门口,等着接自己的人出现……
    那个接他的人,是爸爸的司机陈叔,总是由于堵车等种种原因而迟到。那个接她的人,家中的保姆林姨,常常因为中途顺便买菜等诸多事宜而赶不上她的放学时间。所以,两个小孩,在等待大人的焦急过程中,就这样相识了。
    那一次,雨很大,他和她站在校门卫室的屋檐下避雨。
    他问她:“姐姐,那个每天迟迟来接你的阿姨,是你的妈妈吗?”
    她回答:“不是。我妈妈从来没有接过我。”
    他又问:“也是因为工作太忙了吗?”
    她回答:“不是的,我妈妈不上班的。”
    他又问:“那她为什么不能来接你?”
    她没有说话,其实,她真不知道为什么。
    他又问道:“姐姐,你没有爸爸吗?他为什么也不来接你?”
    她不耐烦了:“你的问题可真多。”
    他乖乖闭上嘴巴……
    几分钟后,他被陈叔接上了车,他透过车窗看她,那个阿姨还没有来。
    她举起书包遮挡住头,走出屋檐焦急的在校门口张望,大雨倾盆,书包根本不顶用,豆大的雨珠顺着她的头发遮住了眼睛,湿透了的衣裤以非常不适的姿态紧紧贴在身上……
    虽然陈叔已发动了车子,但他硬是嚷嚷着自己东西掉了要下车去捡,陈叔无奈停了车,正准备帮他去找东西。他却飞速跳下车冲进雨里,将自己的雨衣披到她身上,然后又冒雨跑进车里,被陈叔批评了一顿。他知道,陈叔是怕爸爸批评自己。
    回家后,他“要求”爸爸,如果是雨天,让陈叔每次用车先送那个姐姐回家,然后再送自己回家。因为他知道,那个林姨每天和她是步行回家的,下雨了,她肯定会被淋感冒的。
    第二日,她果然感冒了,将雨衣还给他时,没有说谢谢。只说了那句:“我有爸爸,他跟你爸妈一样,也说自己太忙了,没空来接我放学。”
    他嘿嘿一笑:“就说姐姐不会这么可怜的,大门口的门卫叔叔一直以为咱俩是孤儿呢~”
    “小鬼!”,她也笑了,露出一对不深不浅的酒窝,甚是好看。摸摸他的头,从此叫他小鬼。
    他只记得,那个接她的阿姨每次都喊她,“小染”。
    那天是4月1号,她站在校门口,闷闷不乐,没理他。他问她为什么不开心,她说:“今天是我生日,但是没有人记得。”
    第二日,他让妈妈给自己买了一个小蛋糕,带回了学校。中午休息时,他俩在操场的乒乓球桌上分吃了那个蛋糕,为她庆祝了生日。
    她用右手切蛋糕的时候,无名指上的心形疤痕引起了他的好奇。她说:“三岁时不小心打碎了玻璃杯被割伤的,因为没有及时包扎,所以留了很深的刀疤。”
    “像个戒指,很好看。”,他记得,妈妈无名指上戴的那个心形戒指,正好就在那个位置。
    “戒指?”,她一边吃蛋糕,一边抿嘴微笑,细瞧她那个疤痕。
    她又说:“小鬼,你真好。这是第一次有人给我过生日。虽然晚了一天,但我很开心。”
    他咧嘴笑,六岁的他,竟说了一句很“大人”的话:“让别人开心,也很重要。”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突然间比她大,是她的哥哥。
    后来,他刚升二年级,爸妈因为生意上的原因,要去北方发展,他便被转学了。他再也见不到她了,那个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的姐姐。
    难以置信,十二年后,他会遇见她。如果不是在“乐享空间”她花式调酒时,注意到她右手无名指上那个心形疤痕,他不会认出她来。这世间的女子,微笑时有一双酒窝的也许很多,名字里带“染”字的也许更多,但无名指上有个心形疤痕的,他确信,只有她!
    他不知如何来形容那晚在酒吧认出她时自己的心情,震惊?兴奋?还是慌张?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那晚,当她跟燕西一起悄悄离开酒吧时,他莫名的心慌;当雒珊向他表白时,他满脑子都在想,他该以什么方式和她“相认”;当他看到她跟燕西满目柔情时,他只想逃离现场……
    一直到那次在自己的房间一时冲动吻了她,他才明白自己的心,那种恨没能早一日,早一分,甚至于早一秒认出她的懊恼占据着他的脑海……他再也没有勇气告诉她,他就是那个“小鬼”。那个从小发表文章,笔名都叫“小鬼”的男孩。
    他知道,她不喜欢他。甚至讨厌他。也对,他的“滥情史”,早就在西大传遍了,他跟燕西最大的区别,就是在对待感情的态度上了吧,她不喜欢自己,合情合理,这是对自己的安慰……
    燕西可以拒女人以千里之外,让那些对他痴迷的女孩望而却步。而谢惊尘,恰恰总需要一个假女友来做自己爱情的挡箭牌。
    在西大,隔三差五就会有女孩向自己表白,他对这些只喜欢自己外貌的女生总是嗤之以鼻,甚至反感不已。
    人人都以为他和韩芸曾经是一对。可事实上,他既不喜欢韩芸,也没接受过她的感情,只是韩芸追自己追的太紧了,他躲都躲不掉,最后干脆不躲了而已。后来,他发现,韩芸竟为自己挡住一大波女人的“骚扰”。再后来,韩芸竟主动退出了,他的苦日子又来了……表白、倒追、堵路……他不胜其烦,可总有人会知难而退。
    但像雒珊这样,在自己的不理不睬和明确拒绝下,还坚持追了他两年,他确实有些招架不住了,如果不是上学期末,她在学校奶茶店流着泪说了那些话,他真不会和她来演这场戏。
    是的,他只是配合她演一场戏,期限:一学期。她说:求你了,让我在学校有点自尊,我不想被人指指点点,从小到大没有自己得不到的东西,而爱情,我始终得不到。你不爱我,这我清楚,可是只要看到你,能靠近你一点点,我就知足。如果你始终拒我与千里之外,我不知道自己如何完成在西大的学业。就当是给我的大学生涯留下一点点美好,可以吗?
    在惊尘的心里,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绝不会违背自己的内心去开始一段感情。可如今,他竟然答应了她,在他的印象里,雒珊是个很单纯的女孩,也很执拗,对一个人执着的执拗。她也很要面子,爱情和自尊,她看重自尊。他在她的身上有时能找到自己的影子,所以他理解她,同时也心软了。
    他答应了她,以为只是可以挽回她因表白失败而丢失的自尊而已。他没想过会欠她更多,这件事,说他欠考虑也好,心软也罢,他也有一点私心的,那就是有个人假扮自己的女朋友,他可以免去其她女孩的穷追不舍。更是为了让自己转移对“她”的注意力。他遇到了她,却不能鼓起勇气告诉她。他是有多狼狈!强烈的自尊心告诉自己,这份感情要尽快剪而断之。
    可就在刚才,看到她的那一瞬,他心还是颤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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