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清》第二十章治大国如烹小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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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轩深刻地意识到:明朝的监督体系覆盖了朝廷所有的官员,唯独不包括皇帝,甚至可以说以科道言官为首的监察体系就是皇权手中的一条疯狗。它能替皇家剔除对自己统治不稳定的因素,却也会伤及国家根本。
    家和国,究竟选哪一个?
    (当然这是对明朝官员监督制度的苛求,因为在任何一个封建朝代连皇权都受到监督的监督制度是不可能存在的。----小龙喧)
    首先,皇帝会用最野蛮的杀戮方式来确保皇权不受任何挑衅,而杀戮会直接伤害到社会生产力。
    朱元璋虽然也算是明朝的一位贤明君主,但是在洪武十三年的“胡狱”案中,不仅以擅权枉法罪处死了丞相胡惟庸,还以通倭、通元罪诛杀其余党,累计达三万余人;在洪武二十六年的“蓝玉”案中,以谋反罪杀死凉国公蓝玉,并株连蔓引,杀死大小官员及其族人累计达两万余人。
    两案之后,朱元璋基本上将开国功臣屠戮殆尽。明朝的其他皇帝虽然杀人、杀官员没有朱元璋那么多,但是在维护皇权的权威xìng上从没有过丝毫的让步。明成祖朱棣以凌迟的方式处死方孝孺十族,就可见一斑。
    其次,至高无上的皇帝会以“一己之私为天下之公”,穷奢极yù,浪费社会生产力。明太祖朱元璋一生保持节俭,皇后还在后宫领头织布,这样的皇帝也就他一个,他的子孙都过着真正皇帝的rì子,而且有些人还做得非常出格。
    例如,明英宗时期,北部边防急需整饬,皇帝却将支边军费一百万万两“金花银”收归内库,供内廷使用,听任大同等军事重镇和北方防守力量的衰落,即使边军达到“饥荒旦夕难待”的状况也无动于衷,不肯将银子还给国库,最后英宗做了瓦剌人的俘虏,也算是自作自受。
    明万历皇帝更是一个花钱如流水的人。“万历中年,户部岁入本折钱粮,总一千四百六十一万有奇,其折sè入内库者六百余万,入太仓库者三百六十八万有奇”,国家征收的田赋,竟有三分之二流入了宫廷的内库,供万历皇帝一人使用。即使这样,银子还是不够这位神宗皇帝花,于是他派出大批宦官充当矿监税使,从民间直接收取工商业者的税收供应大内。结果是“矿不必穴,而税不必商;民间丘陇阡陌,皆矿也,官吏农工,皆入税之人也”,把百姓钱财收刮一空,化国为家,真正实现了这位皇帝“朕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之财皆朕之财”的“豪言壮语”。
    皇帝贪财好货,臣僚自然群起效仿,导致吏治的整体**。奉明神宗之命四处搜刮的矿监税使,就几乎个个是贪污的高手。如山西每年征解税银两,税监孙朝只上交内府两,而将两隐匿私吞。据内阁大学士赵志皋的揭发,矿监税使搜刮所得,“进上者什之一二,暗入私囊者什之仈激ǔ”。按此估算,矿监税使从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四年这10年间,大约贪污私吞了黄金10万两,白银四五千万两。一般的官吏,同样是贪得无厌,不仅贪污赈灾银两、工程银两,就连赎赃银(贪官赎贪污罪的款项)也不放过。
    湖广巡抚秦耀因遭弹劾罢官,离任之时还“侵赎赃银巨万”。一些内阁大学士的屁股也不干净,如内阁首辅沈一贯,就以纳贿而著称。据载,他曾接受楚王黄金1000两、白银1万两的贿赂。左都御史丘橓曾在一份奏书里感慨道:“下官多以广交为能,或明送于公门,或暗投于原籍;上官又多以不取为拙,或充囊橐以自肥,或括金币以为赂。钱神锢臭,恬不为非,无怪乎廉白之名迹多不见于天下矣”。面对朝廷官吏的整体堕落,这一百一十个监察御史如何监督得过来!
    “所以说无约束的皇权是万恶之源,无论多么缜密的监督网络,如果漏掉了皇帝这条最大的鱼,监督体系最终都会变成一种摆设。而当监督体系完全失效之后,就是新一轮的王朝更替。”
    龙轩感觉很可笑,自己思虑到如今,最终要解决监察体系的办法,居然是限制自家的权力。
    明朝的监察权力一直掌握在皇帝手中,当皇帝勤政有为时,监察体系能够有效运作,确保吏治清明。而当皇帝出现惰政、乱政之时,监察机构就会产生异化。
    异化的一种表现是,监察权力沦为政治暴力的工具。
    建立严密监督系统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朝廷官员的清廉,严厉惩治贪·腐官员只是一种手段。朱元璋对贪官“剥皮揎草”,用意也只是震慑而已,希望官员都洁身自好。但是,后来的皇帝更看重的是这种生杀予夺的大权。他们利用厂卫及其他监察机构来控制朝廷官员,通过莫须有的罪名和秘密的杀戮来建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统治局面,以达到皇权的稳固,将一个正大光明的zhèng fǔ机构,变成了yīn谋为本的特务机关。典型的背本逐末。
    明朝的皇帝这样做,朝廷的官员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同殿为臣的官员们也开始利用监察机构的权力互相攻击。在明朝,官员根据门生关系、同僚关系、同乡之谊等形成诸多的朋党,如东林党、浙党、齐党、楚党、宣党、昆党等等。各个党派为了自身的势力,相互倾轧。
    而斗争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掌握监察机构,引导舆论,在官员的定期考核中清除对立党派的官员。如嘉靖时,严嵩即在监察机构内部安插自己亲信鄢懋卿、胡宗宪担任御史、巡按以打击政敌、铲除异己。徐阶力图去除严嵩,自己入阁,于是“授意御史邹应龙、林润弹劾严氏父子”。
    由此开始,科道诸官沦为内阁权力斗争的鹰犬,对不同政见、不同立场的政敌,在内阁首辅或者本帮宿主的授意下“群起而逐之”。更有甚者,在明熹宗天启年间,大宦官魏忠贤权柄在握,大肆利用御史或者言官打击异己。
    天启初,周宗建上书批驳魏忠贤专权用事,魏阉则指使给事中郭巩弹劾周宗建。其他科道官员如崔呈秀、倪文焕、石三畏等,御史王绍徽、崔维华等人,为魏忠贤打击东林党尽了犬马之劳。在明代后期朋党之争的漩涡,监察机构逐渐异化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此时的监察机构已经完全背离设置该机构的宗旨,成为了吏治进一步败坏的催化剂。
    异化的另一种表现是,监察官员整体的堕落。
    明洪武十三年正式确定了官员的俸禄标准,其中一品官员是87石/月、二品61石/月、三品35石/月、四品21石/月、五品16石/月、六品10石/月、七品7.5石/月、八品6.5石/月、九品5.5石/月。对比所有的封建王朝,明朝官员的俸禄是最低的。而且明朝廷在发放俸禄的时候只是发放部分禄米,其他部分通过折钞的方式发放,往往是朝廷变相地克扣官员的俸禄。
    所以明朝廉洁的官员都过着相当艰辛的生活。如明英宗时期,御史刘准为七品官,每月实际发放的禄米只有一石五斗,养不活一家人,病死之后,还留下向同僚借的30石米的债务无法还。
    明宪宗、孝宗时的张昺,官至正四品的四川按察司副使,因病辞官后生活无着,时而断炊,死后没有钱买棺材,还要靠旁人帮村才得以埋葬。明朝著名的清官海瑞,在右都御史的任上离世,死后清点其财产,“俸金九两,葛布一端,仅衣数件而已”。在这种艰难的条件下,监察官员要保持自己的cāo守是需要坚强意志的。
    然而,在嘉靖、隆庆、万历时期,社会风气和道德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退化。一方面是因为这一时期工商业经济发展带来私人经济利益增长,另一方面,明朝内廷、宗室已经完全放弃了朱元璋所主张的节俭的生活方式,整个社会奢靡之风盛行。
    为了过上富足的生活,俸禄微薄的士人群体逐渐放弃了正统的儒家观念,官员变成商人,权力化作资本,官场充斥着铜臭之气,当时的状态是“大官贪污受贿致富,小官舞弊勒索济生”,几乎是无官不贪。明代士林翘楚如夏言、严嵩、徐阶、张居正无不身家百万、富可敌国。
    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虽然科道官员当初也有舍己为国、一心忠于朱家王朝千秋大业的理想,但儒家伦理价值观总归经不住私人经济利益的强烈持久冲击,最终丧失自我,成为了说一套做一套的伪君子。李贽是明朝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万历五年做过姚安的知府,在面对私人利益和儒家伦理之间的挣扎,他这样自嘲“志在温饱,而自谓伯夷叔齐;质本齐人,而自谓饱道饫德”,而对当时读书人的目的也说得非常的直白:“自朝自暮,自有知识以至今rì,均以耕田而求食,买地而求种,架屋而求安,读书而求科第,居官而求尊显,博风水以求福荫子孙”。久而久之,缺乏有效监督的科道官员就同样染上了官场恶习,要么逐权逐利、贪渎成风,要么随波逐流。
    这些监察官员“以缄默为老成,以謇谔为矫激,已难乎其忠直亦”。而一旦监察官员开始贪赃枉法、收受贿赂、滥施yín威、巧取豪夺,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就沆瀣一气,对社会的盘剥就更加变本加厉、有恃无恐。
    明朝初年的陈宁是明早期御史台的左御史大夫,在苏州时征收赋税非常苛刻,经常用烙铁烧人,当时官吏百姓都深受其苦,称其为“陈烙铁”。
    嘉靖时期的赵文华,曾以右副都御史身份总督江南、浙江两省,也算是都察院的重臣了,同样也是下欺将士、上进谗言、打击异己、大肆搜刮。到了崇祯年间,“为人贪鄙无远略”的马士英,也担任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和右都御史,他在巡抚宣府时,刚到任一月就“檄取公帑数千金”。面对监察官吏普遍堕落,万历年间御史陈登云有这样的感慨,“夫台谏为天下持是非,而使人贱辱至此,安望其抗颜直绳,为国家除大激ān、歼巨蛀哉”,言语之间流露出对监察系统的彻底绝望。
    监察体系的两个致命缺陷,也并非明王朝所独有,可以说,中国历史上所有的封建王朝都是这样。这也使得明王朝的监察系统逃脱不了异化的历史命运。而异化了的监察体系无法纠正官场弊政,只会加速王朝统治集团的整体**,最终导致了历经十七代、二百七十六年明朝的灭亡。
    明王朝是一个由完全意义上的农民起义者建立起来的帝国,其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寒微,身受贪官污吏欺压之苦,对元朝因为吏治败坏而导致亡国的教训有深刻的认识。所以,在明朝建立之初,就对国家吏治大加整饬,力求建立一个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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