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梯血祭》NO.122离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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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叙利亚之乱,第一阵由‘叛军’斯蒙德斯打响,他的两万子弟兵,几年来都在暗中接受埃及操练,装备精良,战斗力远超正牌军,因此一路势如破竹,几天内就已逼近叙利亚王城卡赫美士。本章节由网友上传&nb纳扎比这下慌了阵脚,怎么办?召集官员竟谁也拿不出办法,是啊,斯蒙德斯身后站的是谁,这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就算能对付这伙叛军,又有谁能对抗那强硬的后台?没了主意的时候,纳扎比只能去神庙祈求护佑,然而他做梦都没想到,离开时就在神庙的石阶上,‘神明’竟如此迅速回应了他的祈求。
    一个疯疯颠颠的乞丐闯到他面前,没人看清他是怎么闯进去的,好像只是嘻嘻哈哈手舞足蹈就穿越层层护卫来到王的面前。纳扎比吓了一跳,这乞丐脏极了,一张脸污渍纵横几乎看不出本来面目,满身腥臭更是能把人薰晕过去。
    亲卫队立刻围过来:“何人如此大胆?”
    乞丐咧嘴一笑:“王祈求神明护佑,如今护佑已来到眼前,难道还要拒绝吗?”
    纳扎比吃了一惊,当即喝止亲卫队:“你是何人?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乞丐嘻嘻哈哈,也不正经答话,竟悠悠哉唱起歌谣:“斯蒙德斯是傻瓜,谁都可以利用他,埃及人可以,王为什么就不可以?”
    纳扎比心头一跳:“利用?什么意思?”
    乞丐又是一阵咯咯笑:“卡赫美士的守护神,奥伦梯河的生命之母要我转告王……”
    他忽然一把搂住纳扎比的脖子,在耳边窃窃私语起来,叙利亚王满眼惊疑,他似乎已经忘了这家伙的满身脏臭,而纯粹被这番说辞震慑心灵。
    乞丐说完了,放开手便疯疯颠颠跑走,纳扎比却似乎过了很久才回过神来。
    “等……等一下!”
    他放眼寻找乞丐,连忙命人去追,可是街道中七拐八拐却哪里还有乞丐的影子。纳扎比立在石阶上,一颗心翻江倒海,他反复思量乞丐说的话,化敌为友,利用斯蒙德斯……仔细想,再仔细想,这……真能行得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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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至确认无人跟踪,乞丐才一闪身钻进小巷尽头的一处民宅。
    “将军!”
    宅中人闻讯而出,乞丐擦去脸上污渍,正是工兵队长费因斯洛!
    小队长洛比围上来问:“顺利吗?纳扎比会中计吗?”
    费因斯洛点点头:“他已经无路可走,应该很快就会行动,通知克里格,准备出发!”
    克里格带领的小队,是伏击暗杀组!他们从货车暗格中取出兵器,不是赫梯铁剑,而是埃及独有的镰型弯刀!
    这日清晨,一辆马车从卡赫美士飞奔而出,马车装祯华丽,分明标注着王族气派,但奇怪的是只有一辆马车孤身赶路,从驾车人忐忑的神情判断,这显然不是一次愉快的旅程。
    斯蒙德斯大队人马一路北上,行进中忽然前方哨探报告:“将军,发现一辆遇袭马车。看车上旗帜,应该是来自卡赫美士的使节。”
    使节?遇袭?斯蒙德斯连忙赶赴出事地点,果见一辆华丽马车歪在路边,此时连拉车的马都被砍断头颅,下手之狠可见一斑。斯蒙德斯走到近前,看到血泊中的死者不由吃了一惊。这个人他认识,乃是纳扎比最信任的御前侍卫长阿卜杜拉,他怎会死在这里?又怎会是孤身一人?看看马车上的使节旗帜,斯蒙德斯心念一动,莫非是纳扎比派他来求和?
    “可曾看到行凶者?”
    哨探摇摇头:“除了这些马蹄印,什么也没看到。”
    泥土地上蹄印清晰,从铆钉痕迹分辨,显然是战马!斯蒙德斯皱起眉头,俯身亲自察看阿卜杜拉的尸体,行凶者下刀即狠且准,印象中身手应该还算不错的侍卫长竟是被一刀毙命。而刀口痕迹……斯蒙德斯猛然一阵心跳,镰型弯刀?!
    阿卜杜拉衣衫零乱,显然是被人搜过身。看情形,他应该是携带书信而来,而此刻已被人拿走。斯蒙德斯面色愈发阴沉,纳扎比要和他说什么?为何行凶者不想让他知道?察看中,他忽然注意到阿卜杜拉缠裹的头巾似乎有些不对劲,按照侍卫标准的头巾样式,他此刻所戴的显得格外臃肿。斯蒙德斯立刻解开头巾,随即大吃一惊,羊皮书?!
    这显然是传书的第二手准备,看字迹,他敢确定就是纳扎比亲手所写:
    “把我当作仇敌的斯蒙德斯,请不要忘记你首先是叙利亚的子民!自相残杀最终谁得利?你已经做了别人的工具而不自知!推倒在上之王,你以为叙利亚将属于你吗?不要天真了,这片土地夹在当世两大强国之间,是埃及据守赫梯的屏障,它怎会允许叙利亚人自己决定未来?埃及人!拉美西斯!是在用叙利亚的左手打右手,当你毁灭我,也就意味着你的死期已到!因为你已经完成使命,已经不再有利用价值,想想吧,这片土地为何一定要有藩王?对埃及而言,与其要一个藩属国,是不是把它变成自己的土地更能一劳永逸?!”
    斯蒙德斯看得胸膛起伏,不!这绝对不可能!拉美西斯对他恩重如山……,忽然想起临行前的叮嘱,莫非……这就是赫梯三王子的离间计?!没错,一定是奸计!只有那个王子才能让纳扎比配合演这出戏!
    斯蒙德斯霍然而起,咬牙道:“凯瑟·穆尔西利,你果然够阴毒!”
    他瞬即将羊皮书撕得粉碎,然而当队伍渐进卡赫美士,遥望号称‘天堂之城’的美丽都市,斯蒙德斯的心却忽然陷入莫名的纷乱。埃及……会不会真的不再需要藩王?
    不!斯蒙德斯用力甩甩头,身为主将,他岂能在这时动摇信心?!重新抖擞精神,他挥剑一指,大喝道:“杀!日落之前,拿下卡赫美士!”
    大军杀到,美丽的天堂之城立刻乱作一团,有精良的攻城重武器开路,斯蒙德斯没费多少力气就杀入王城,随后直取王宫,他现在全部心思就是向纳扎比复仇!数千人马包围王宫,然而内外搜查却不见王的身影,就在这时,一个宫女竟举着求和令牌来到他的面前,纵然被吓得浑身颤抖战战兢兢,宫女却开口说:“陛下……责……责令我来面见将军,到了现在……我……我不能不说了……我……我知道是怎么回事……我……那天我看到了。”
    斯蒙德斯听得奇怪:“什么怎么回事?!你看到什么?”
    宫女脸色苍白,颤声道:“那日……将军在宴会中醉酒,我……我看到了,将军是怎么就到了……到了芮莎尔王妃的寝宫……”
    斯蒙德斯霍然变色,那实在是他难以承受的奇耻大辱,当即厉声:“说!”
    宫女吓得扑倒在地,哭道:“将军的确是被人陷害的,但……但不是陛下,那两个抬走将军的人……我……我听到他们说话,他们……是授命埃及!”
    斯蒙德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埃及?!埃及人为什么要陷害他?!他蓦然心头一惊,等等,当时他身陷王宫,若不是有人相助根本没可能逃出去!而他至今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在救他!还有被通缉逃亡时,埃及军!拉美西斯为何会那样及时出现并伸出援手?!难道……所有这一切竟是一出排好的戏,是为了生生制造出‘叛军’用以牵制纳扎比?!
    斯蒙德斯一声大喝:“不!这绝对不可能!奸计!这一定又是纳扎比的奸计!”
    然而就在这时,忽然有部下来报:“将军,不好了,城中突然出现一伙黑衣蒙面人,都是会骑马的家伙,凶悍至极无人能挡,他们攻占城门,看情形是要抄我们的后路,现在……已经占领两处城门了!”
    斯蒙德斯大吃一惊,骑马的家伙?!是赫梯王子的骑兵团吗?!
    他立刻奔出王宫,果然见到黑衣蒙面的骑士在城中肆虐,骑士也看到了他,忽然就集结队伍向这边杀过来。他们黑布蒙面,武器看不出来路,血雨纷飞中更是一句话也不说。斯蒙德斯看得心惊,这分明就是训练有素的骑兵啊!他们是谁?他的心在狂跳,一个声音在脑海里飞窜——如果……这是赫梯王子的人马,如果目的是为了离间他与埃及的同盟,那为什么要刻意隐藏身份?为什么不假扮成埃及士兵?!
    斯蒙德斯很清楚,埃及!也是有骑兵的!时至此刻,他已经被彻底搞乱了,已经分不清自己究竟是中了谁的奸计!
    就在这时,城头上忽然又传惊呼,斯蒙德斯慌忙攀上高处,一看之下不由手脚冰凉!骑兵!落日下,大队人马卷带起滚滚尘烟正从远方杀过来,阵容之浩大至少有上万骑!
    “哨探情报确凿,赫梯三王子带至边境的骑兵只有五千人,那这是……”
    斯蒙德斯胸膛起伏,几乎快要不能呼吸,霎那间书信中的字句清晰重现脑海。
    ……想想吧,这片土地为何一定要有藩王,对埃及而言,与其要一个藩属国,是不是把它变成自己的土地更能一劳永逸……
    先用他灭掉纳扎比,再抄后路剿灭他!这样苦心积虑是为什么?埃及究竟在扮演什么角色?剿灭‘叛军’……那他们岂非摇身一变,竟成了为藩王复仇的‘正义之师’?无论从道义上还是政治姿态衡量,岂非都可以稳稳站住脚?
    斯蒙德斯骤然发出凄厉怒吼:“拉美西斯!你是当世最卑鄙的人!”
    有什么言语能形容他此刻的心情,斯蒙德斯于极度愤怒中断然下令:“撤退!撤出卡赫美士!保存实力不可与骑兵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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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前·赫梯边境
    亚比斯收到探报:“殿下,埃及军调拨一万人马,已分别向哈苏和乌尔苏要塞进发。以速度判断,应该会在明日黄昏到达目的地。”
    凯瑟王子点点头,冷笑着说:“知道吗,拉美西斯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他认定我们不敢大举入境!”
    亚比斯闻之一愣:“可是……我们没有国王授命,的确是不能公然开战的呀。”
    王子哈哈大笑:“看来你也和他一样,都忘记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你们都忘了,武将和王子的区别!”
    亚比斯心头一震,他明白了,没有授命擅自发兵,对武将是必死的重罪,但是对王子……
    王子冷声道:“放心大胆击溃埃及军,不必担心后果,到时只要抓一批俘虏,然后反咬他们是先行过境侵犯赫梯,则守卫疆土的战争就会名正言顺!事后随便埃及如何叫嚣否认,哼,这种事一旦变成争论扯皮,也就永远别指望争出结果。”
    王子随即分派任务,两万主力要赶在埃及军之前率先拿下哈苏和乌尔苏要塞,直属军团五千骑兵分成两队,由亚比斯率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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