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梯血祭》NO.229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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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奋人心的喜讯通传四方,法老因此颁布特赦令。死罪免死,轻罪出牢,举国的奴隶也因此得到特别恩赏,歇工三日还能改善伙食。人们因此欢呼雀跃,只有王子独坐一隅说不出那种心痛的滋味。从卡迭什中箭落崖,到今天满打满算还不到三个月,这么短的时间,以帝国之强,前前后后十二万大军居然就落到惨败?!这让他怎能不垂泪?!数算立国三百年的征战史,赫梯何曾遭受过如此重创?这是耻辱啊!是愧对祖先的奇耻大辱!
    伤心时刻,希腊奴隶马格休斯忽然走进他的窝棚,王子连忙转过头去,他不想被人看到眼泪,可偏偏就是没办法止住。
    “出去。”
    冷声喝令,马格休斯充耳不闻,坐到身边忽然用一种很奇怪的语气问他:“你是在为故乡伤心呢?还是在为那个阵亡的三王子难过?”
    王子根本不理,马格休斯笑了笑:“知道吗,见你第一面我就很吃惊,我不敢相信,觉得一定是自己搞错了,但是现在……终于能肯定我的确没搞错。”
    王子心头一震,这才转过头:“什么意思?”
    马格休斯又笑了笑,指着自己的鼻子说:“别看现在模样凄惨,我曾经是个学者呢,服侍迈锡尼城邦的主人。奉城主之命,大概三年前游历到过哈图萨斯,那个传说中的三王子,我曾经有幸在街上见过他。”
    王子吃了一惊,努力搜索记忆,三年前……的确有迈锡尼的访问团队到过哈图萨斯,但是……他不记得曾经见过这家伙啊。
    马格休斯嘿嘿一笑,感叹道:“传说中赫梯女子最爱的三王子,啧啧啧,风流倜傥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够相比,在街上遇见的时候,看到仆从驾着马车,他自己居然就扛着一个女人,后来才听说,原来是把祭祀用的祭品抢回来做妃子了。”
    王子暗骂一声该死,几乎是逃避的扭过头去,冷声道:“扯谎也该有个限度,你是学者?哼,服侍城邦的学者怎么可能沦为奴隶?”
    马格休斯眨眨眼睛:“连王子都能沦为奴隶,何况是学者?”
    王子不吭声,马格休斯忽然变得严肃起来,居然很认真告诉他:“我说这些,不是想刺激你,更没打算出卖你,我只是觉得……与其在这里垂泪,为什么不回去做点什么呢?你如果想离开的话是一定有办法做到的,不对吗?”
    王子还是不吭声,眼神在无声中黯淡,回去?!王子被俘乃奇耻大辱,自古以来就没听说有一个曾经被俘的王子还能担当重任!这关乎国家的脸面和荣耀,战死,至少还有尊荣可言,但如果活着回去……除了沦为天下邦国的笑柄又还能做什么?
    一声叹息透出无限落寞,他知道,从睁开眼看到拉美西斯的那一刻,他的人生就已经完了,一朝铸就千古错,在名誉尽毁的今天,他又怎能指望再翻身?
    *******
    三日歇工过后,奴隶的生活还在继续,王子依旧每日进山为那些不值一提的小头目猎杀野味。每当猎物倒地,他总在第一时间割开咽喉,痛饮一番还是滚烫的兽血——这是他不沾肉食却保持充足体力的秘诀。可是啊,纵然保住这份强健体魄,他又能用来做什么?每当思及于此王子就没法不心痛,他的万丈雄心啊,心中尚未实现的宏图大业就这么通通化为泡影,他不甘心!可是不甘心又能怎样?!最眷恋的土地已经注定没有办法再回去,流落异乡,那么无论是奴隶、小民,或者其他任何身份对他又有什么意义?
    四顾无人的荒野山林,也只有在这种时候他才能尽情发泄积郁满怀的愤懑和绝望。有好多次,他都已经用锋利长矛对准自己的咽喉,真的,与其这样活着忍受屈辱,倒不如一死来个痛快。可是……每当想到拉美西斯,想到那头埃及狼现在得意的样子,他又说什么都咽不下这口气!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把长矛扔到一边,王子颓然倒地,仰望头顶日光斑驳的枝杈,整个人似乎只剩一具躯壳。头脑中空洞茫然,过往的一切仿佛都在远去,没有现在,也不再有未来,他的人生……已经什么都没有。
    “世间没有谁,会真的一无所有。”
    骤然而起的声音让王子一惊,寻声看过去,发现不知何时不远处竟出现一个老太婆,她拿着铲子在树根下挖着什么,挖出来的东西擦掉泥土,原来是入药用的植物根茎。老太婆身裹一件邋遢至极的破披风,一双草鞋更好像随时都能烂掉似的,王子看得一愣,这个老太婆……怎么有些眼熟呢?
    老太婆还在低头挖着,沙哑的笑声中开口说话:“因你而生,代你凋零,一个尚未出世的孩子为你交换生命,难道,就是为了用来自杀吗?”
    王子大吃一惊,她……他忽然想起来了,也因此不顾一切的冲过去。
    “那孩子在哪?!把他还给我!”
    他与老太婆之间,明明只有十几步的距离,可等他冲过去,老太婆却还在十几步之外!她好像根本就没动过地方,却任凭王子如何飞奔,就是没法抹杀这十几步的距离。
    王子这下心惊肉跳,怎么回事?掐一掐自己,此刻不是在做梦啊!
    老太婆依然在笑:“你是奴隶?你是王子?你究竟是谁?该由谁决定?穿上华服就一定是王子吗?烫上烙印就一定是奴隶吗?”
    老太婆摇摇头:“身份是别人给的,本质是自己决定的!王子为何是王子,奴隶为何是奴隶……嘿嘿,神明可从来都不曾给人标注角色啊,究竟想做什么样的人,说穿了,都是自己的选择。”
    选择?他现在还有选择的余地吗?
    老太婆又笑了:“奴隶,也可以做很多事。”
    随着笑声,她的身形在逐渐远去,王子吃了一惊:“等等!等一下!”
    他拼命追上去,可是林木回转间却哪里还有老太婆的踪影?王子分明听到自己的心跳,她是谁?怎么好像什么都知道?直至日暮回归石场,老太婆沙哑的嗓音还在心中久久萦绕不去。她说的话,字字句句都仿佛在敲击心灵,王子为何是王子?奴隶为何是奴隶?一个人的角色,真的可以由自己决定吗?
    收工回程的时候,马格休斯凑到身边:“你怎么了?有点不对劲。”
    王子看看他,忽然问他:“你是学者?还是奴隶?你怎样看待自己?”
    马格休斯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怎么?你也开始思考哲学问题了?”
    王子不明白:“哲学?那是什么?”
    马格休斯说:“是希腊学者研究的课题,专门思考人、神,存在和自我认知这些通常人不太关心的问题。就譬如说你的问题吧,如果要我回答,我就是我,无论学者还是奴隶,我都是马格休斯!”
    王子似乎听出了意思:“你不在乎别人赋予你的身份?”
    马格休斯嘿嘿一笑,用一种学者特有的口吻说:“对研究哲学的人,重要的不是别人怎样看待你,而是你怎样看待这个世界。举个例子说吧,我们每天都在挖石头、搬石头,却从来没有人问过这些石头是准备做什么用的。在我的家乡,曾经流传着一个很经典的故事,说的也是三个奴隶,他们都被勒令去做苦工。有一天,一个大学者走到他们面前,他问第一个人,喂,你在干什么?第一个奴隶很不耐烦的说,你没看到吗,我在搬石头。然后他又问第二个人,喂,你在干什么?第二个人的脾气就好多了,很客气的回答说,我正在遵照城主的命令砌一堵墙。接着,学者又问第三个人,喂,你在干什么?第三个奴隶满脸荣光,用一种无比向往的声音告诉他,我在修建一座神殿,多么希望能早点看到它啊。”
    王子听明白了,也因此露出一抹久违的笑容,真的,他甚至笑得没办法停住。同样的事情,原来只是因为看待的眼光不同,人的区别也就全在其中。
    “哲学?好像很有意思呢。”
    马格休斯风凉一笑:“是啊,只可惜这种学科总被认为没有实际价值,即不能解决温饱,也不能指导战争,所以无论走到哪里都没有当权者愿意拨冗来听一听,引用当年据说是赫梯三王子的原话,真不明白希腊的城邦怎会有钱有兴趣供养这么一群白吃饭的家伙。”
    王子斜眼看他,呵,这家伙还挺记仇的。
    *******
    渐渐的,在他自己还没有发觉的时候,已经和马格休斯成了朋友,希腊哲学中许多对万物本源、人之存在的问题思考,仿佛为他打开了另一个全然不同的新奇世界。
    “难道就因为看待世界的眼光不同,你才能安心做奴隶?”
    马格休斯显然不同意这种说法:“没人愿意做奴隶的,只不过在我看来,人的身份处境随时都有可能产生变化,从前做学者的时候,很自然的认为自己会做一辈子学者,成了奴隶,通常人最直接的感观也会认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这其实就是眼光的局限。”
    王子笑问:“哦?你认为自己的处境还会发生变化?”
    马格休斯说:“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在不断变化的,就好像气候更替,你认为它是不变的,但实际上,每一年来临的雨季都绝不相同,雨量分布、下雨时机……不同之处其实远远多于相同之处。”
    王子点点头:“所以每年的庄稼收成也都不一样。”
    马格休斯哈哈一笑:“知道吗,除了神明,世界上永恒不变的东西其实根本不存在。对大地万物尚且如此,何况是对人?如果归结为众神的安排,那我至少相信一点,任何一段经历都一定有它存在的意义,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也自然就会结束。”
    相处日久,王子发现自己正在被一个学者慢慢影响和改变着,因智慧而来豁达的人生观,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如同一盏在黑暗迷途中点亮的明灯。困境还是困境,奴隶也还是那些奴隶,只是因为看待的眼光发生变化,一切,也就因此开始变得不同。譬如说前任霸头旺迦狄姆,失势后他的生活只能用悲惨形容,挨打最多,劳动最重,往日跟在身边溜须拍马的小跟班更是落井下石似乎要加倍找回心理平衡。讥笑、嘲讽,各样凌辱有时连旁观者都看不下去,可是,旺迦狄姆不曾抱怨过!有愤恨、有切齿,他回敬欺凌者的眼神明明燃烧怒火,但就是不曾抱怨过!不为自己的败阵寻找理由,似乎败了就是败了,没有什么值得争辩。
    这一天,王子入山捕猎往返了两趟,扛回两只野鹿,一只扔到工头面前,另一只也扔到他面前,但是有条件——他用这只额外的猎物,买旺迦狄姆恢复从前的待遇!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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