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梯血祭》NO.261夜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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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留巴比伦少年,至少帕特里奥很难认同。重新上路时,不由分说把王子拽向远处。
    “把陌生人带在身边,后面你打算怎样谋事?”
    王子却说:“既然加入了,就不再是陌生人。”
    帕特里奥气得翻白眼:“你连这小孩的来历都没问就收下了?也让他做同伙?你选择同伙的眼光是不是太有问题了?”
    王子笑笑说:“不是同伙,是同伴,你明白同伴是什么意思吗?”
    帕特里奥听不下去:“我告诉你,这种事,这种倒霉的小孩在巴比伦随处可见,如果都按照你的做法,见一个留一个,不出十天就能组建童子军团了你相信吗?”
    王子又笑了:“或许吧,倒霉的小孩随处可见,但是这么负愚反抗,甚至敢杀人的也很多见吗?”
    帕特里奥被问住了,王子悠然道:“我喜欢不认命的家伙,敢把自己交给不认识的陌生人,嘿,仅凭这份胆量,我也没道理不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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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少年牵缰引路,马格休斯骑在马上实在安心多了。因而很快又展露出学者的好奇心,问东问西和少年聊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阿布,再过几天就满13岁了。”
    马格休斯啧啧感慨:“才13岁啊,就这么离开家,真的不后悔?想亲人怎么办?”
    “不后悔,我不回去,才能保护他们不受连累。”
    说话的时候,阿布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远处的王子,眼神里分明透出仰慕的味道。马格休斯看得笑了,问他:“喂,你说,如果是我给你扔出一柄剑,你会想跟着我吗?”
    少年一愣,回头看看他,表情有些尴尬:“我……不知道。”
    马格休斯嘿嘿一笑:“哎呀,不用不好意思,实话实说我不会杀人的。”
    他眨眨眼睛,带着些许神秘的告诉少年:“知道吗,你真的很有眼光哎,跟着他就算跟对了人,你会因此见识到,甚至亲身参与许多你从前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少年瞪大眼睛:“真的吗?大人他……他是……”
    马格休斯耸耸肩:“他的事我可不敢乱说,想知道什么,直接去问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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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露宿,不用人吩咐,阿布已忙前忙后捡柴生火,将煮熟的晚餐第一个端给王子,充分展露出服侍主人的自觉。火光映照下,少年清秀的面容显得更加动人,以至于帕特里奥都不无风凉的说:“天生这幅俏模样,难怪人家会盯上你。”
    转头看看王子,不怀好意的说:“喂,行走巴比伦带着这样的仆人,不怕让人误会你也有这种癖好吗?”
    王子懒得理他,打量少年欲言又止的神情,笑笑说:“想说什么,说吧。”
    阿布露出一丝羞赧,低声道:“我……我还不知道该怎样称呼大人。”
    王子眉头一挑:“扈布托,我的名字叫扈布托。”
    同行二人都是一愣,尤其帕特里奥,等等,他信口捻来的名字,怎么听着特别耳熟?
    王子微微一笑,讽刺他:“你的年纪不大呀,怎么记性这么不好?达鲁·赛恩斯的信使扈布托,当初你密入巴比伦与迪亚迪谋事,苦苦等候的,不就是他要送来的书信么?”
    帕特里奥恍然大悟,是那个家伙?!没错,达鲁·赛恩斯的密使扈布托,迟到多日,却不知他实际是被水盗俘获,结果正是被这位老兄挟制变节才坏了大事!
    他有些明白了:“你准备用这个身份入王城?”
    说到这里,帕特里奥忽然住口,看看有些茫然的少年说:“去看顾马匹,这里不用你。”
    “哦。”
    少年正要起身,却被王子叫住,他制止帕特里奥的戒备:“我说过了,既然加入,这里就没有陌生人。”
    王子告诉少年:“有些事,现在告诉你恐怕你也很难理解,今后我们所讨论的话题,你可以听,但不要问,等到时过境迁,自然会有明白的时候。现在,你只要记住我的名字叫扈布托就够了,明白了么?”
    少年重新展颜,用力点头说:“是,我记住了。”
    *******
    清晨,阿布一脸兴奋跑到王子面前:“大人快看,我抓到一只野兔,这下有肉吃了。”
    体型健硕的大兔子在少年手里拼命挣扎,可惜就是争不开钳制。王子歪头打量,忽然心念一动,问他:“能让我每天都有兔子吃吗?”
    阿布露出少年特有的天真笑容:“我知道了,一定尽力。”
    于是第二天,第三天,阿布果然都如约贡献美餐。王子这下来了兴趣,到这天清晨他叫住少年不要再打兔子了,转而笑说:“我再考考你,你会骑马么?”
    阿布眨眨眼睛:“就像大人这样?我不会。”
    “想不想学?”
    阿布眼睛一亮:“想,大人肯教我?”
    王子二话不说就收缴马格休斯的坐骑,卸下繁冗行囊,伸手一托把少年掀上马背。
    “哇,好高!”
    少年满脸兴奋又掺杂一丝惊恐,坐在马背上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迁就少年身量,王子将马蹬位置拉高,让他的脚刚好能放进去,然后递上缰绳开始指教各项要领。
    少年听到入神了,谁知毫无预兆,王子忽然在马臀上狠狠一抽,坐骑一声惊嘶就窜出去。少年吓得尖声大叫,王子却在身后喝令:“跑起来,让我看看。”
    马格休斯瞪大眼睛:“你不要跟上去吗?会出人命的。”
    王子笑而不理,但见远方奔马,在最初的惊慌过后,少年竟然奇迹般的没有摔下来。狂奔中他的身形很快与马匹协调韵律,因而越跑越快。
    马格休斯看傻了,帕特里奥斜眼问他:“直说吧,你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王子牵动嘴角:“田野中的兔子机警狡猾、行动如梭,会有那么好抓?他居然能徒手逮到野兔。嘿,一次或许是侥幸,但两次、三次,每天一只就不能等闲视之了。这分明是速度、爆发力、瞬间判断和手眼协调的大集合。”
    王子指指远方少年,他此刻正控制奔马转弯掉头:“看,第一次骑马,他居然做的比我初学时还要好。我不会看错的,这孩子有天赋,只要稍加训练,一定能成为出色的沙场战将。”
    少年跑回来了,大汗淋漓又难掩兴奋,跳下来恋恋不舍抚摸马儿:“原来骑马就是这样,好过瘾哦。”
    帕特里奥格外‘同情’的看向马格休斯:“四个人,三匹马,你后面的路好走了。”
    马格休斯难以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喂,阿布,你……就一点不害怕?”
    少年痛快摇头:“怎么会,好喜欢呢。”
    马格休斯快昏倒了,立刻揪住王子:“你你你……这个……不可以的。”
    王子风凉一笑:“这样吧,你逮到一只野兔,就能保住坐骑,成交否?”
    眼看三人整理行囊就准备重新上路,马格休斯终于体验到什么叫抓狂。
    “喂,没有这么欺负人的吧,我是学者,学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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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后,一行人终于见到久违的城镇。人来人往的大镇子,要多热闹有多热闹,第一次离开家的少年阿布看到眼花缭乱,马格休斯却一点笑不出来,钱袋早已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口袋,而镇上精明的商家一眼就能看出谁是不用理睬的穷光蛋,逛了半天,无论卖吃喝的、卖用品的,还是拉客上门的住店伙计,居然就对他们视而不见,硬是没有一人上前搭讪。
    “唉,有钱上天入地,没钱寸步难行,真是一点都没错啊。”
    走在前面,两位担当王子头衔的阁下对这般感慨充耳不闻,状似无意四处打量,眼神顾盼间分明已选好‘肥羊’。
    有人的地方,就从来不缺高高在上的人上人。无论他是官吏、富商、地主,或者仅仅是地痞流氓,只要势力够大,就能让所有人尊一声‘老爷’。
    在歌舞艺人聚集的地方,就出现这样一位扎眼的大老爷,前呼后拥,所过之处路人争相躲避。各个艺班的老板点头哈腰奉上银钱。
    “巴力老爷,这个月的人头饷,您……”
    不等班主说完,大老爷的凶悍手下已抢过银钱点起数。
    “嗯?怎么少了一份?”
    “哎呀,有个倒霉的家伙,前几天病死了……”
    “少来这套,你们报了六个人,就得按六份收钱!”
    凶悍手下狐假虎威,可怜兮兮的班主已经开始擦汗了。
    大老爷终于开始发话:“算了,出门在外不容易,不和你计较这么多,让洛丹晚上到家里来,就算冲抵这份了。”
    可怜班主大惊失色:“巴力老爷,洛丹才11岁,她……还不懂事,毛手毛脚的……”
    “哪来这么多废话,晚上送人过来,听清楚了没有。”
    班主‘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抱住大老爷的脚哀求道:“不行啊,巴力老爷,我就这么一个女儿,艺班里的舞娘,不管是谁您随便挑,我……”
    不等说完,他已然被大老爷的手下踹翻在地,高高在上的主人也不说话,转身拂袖而去。凶悍手下已冲上艺班的篷车,下一刻,一个尚未成年的小女孩就哭喊着被拉扯出来。
    班主哭天抢地,却哪里是凶悍手下的对手。
    “滚开!让你不知好歹,现在不用等到晚上了!”
    小女孩就这么在众目睽睽下被抢走,整个过程无人阻拦,甚至在人群中都听不到议论。
    王子低声自语:“不是官吏。”
    帕特里奥冷哼一声:“肯定不是。”
    对看一眼心照不宣,嗯,这样动手就更没有顾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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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钱境地,到了夜晚依旧只能露宿原野。阿布拨弄着火堆,不时抬头张望,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大人和利奥先生去哪了,怎么还不回来?”
    马格休斯埋头搭帐篷,不无风凉的说:“记住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拿刀的永远是大爷,只要你有本事赢,就能为所欲为啦。”
    阿布似懂非懂:“什么叫为所欲为?”
    “就是你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谁也管不了。”
    阿布眨眨眼:“那……我想骑马,可以吗?”
    马格休斯没好气的说:“搞清楚,这里所有吃的喝的穿的用的还有骑的,都是我花钱准备的!我才是物主!”
    阿布又眨眨眼:“可是……你刚刚不是说,拿刀的才是大爷?你身上有刀吗?”
    马格休斯不说话了,阿布还在不知趣的问:“学者先生,如果你才是物主,那为什么你事事都要听大人的话?嗯……是不是你们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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