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梯血祭》NO.4-078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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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间,各色人众齐聚满堂的卡纳克神庙大殿里,人们窃窃私语的焦点,都不约而同集中在了那些华丽到令人不敢置信的侍女身上。于是,压不住好奇心的埃及贵小姐、贵太太们,就首先是要派出手下来凑近乎打探聊天。
    “这件衣服真好看,是用什么做的呀?怎么颜色好像都会变?”
    “哦,是蓝孔雀的羽毛。”
    鸟毛?问的人显然不相信,看宝蓝色小背心一片平滑,光泽诱人,根本没有哪里能看出是用羽毛做的痕迹啊。
    “不懂了吧?这是用蓝孔雀最漂亮的胸颈羽毛,只取最细的绒毛一点点捻裹在丝线上,再纺成布料,然后才能裁衣。据说是非常复杂的工艺,是从遥远东方传来的密技呢。在我们那里,掌握这种密技的织工也不过就是那么十几个人。织出来就是和布料没两样,哪会让人看出羽毛的痕迹呢?若真是搞成毛茸茸的,这么热的天还有谁会穿?”
    发问者想一想,或许也有道理,安纳托利亚高原所在的小亚细亚地区,是连通欧亚非三大洲的交汇之地,往来商路自古便是格外发达,对坐拥这块宝地的赫梯王,要说他能搞到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那恐怕还真是不足为奇了。
    “听你这么说,这种衣服一定相当名贵,那怎么会……”
    模特好像听不懂,诚实作风老实点头:“对呀,是很名贵,我也还是第一次上身呢。”
    “呃……我的意思是……哦对,看你这头纱有些眼熟啊?好像是你们昨天公主进城时披戴的吧?怎么现在又披到你身上了?”
    她想问的就是为什么这么金贵的衣服,居然不是公主穿,而是穿到了奴仆身上。
    伊莲扯过头纱看看,理所当然的点头说:“对呀,公主殿下都已经穿戴过了,怎会再穿第二次?当然都是赏给我们了。”
    探八卦的家伙即时张口结舌,什么?穿过一次的就不会再穿第二次?所以……连这么稀奇没见过的蓝孔雀衣裙,也能赏给女仆?!这这这……也未免奢侈得太过分了吧?赫梯人的财力,难不成竟能达到这种程度?
    而除了伊莲,从大姐到十八卫侍女也都是个个在忙着应对好奇八卦。
    “这是什么珠子?这么大?”
    “珍珠啊。”
    “珍珠还有金色的?不是涂抹的金粉?”
    “怎么可能,涂金粉会是这种颜色吗?这是一种叫做金唇贝的海贝所产的珍珠,天然而生就是这种金色,据说母贝是七年可成珠,而要长到这种尺寸,少说二十年。”
    “哦……那应该很名贵吧?连你们这些做仆从的,也能戴这么名贵的首饰?”
    “你说这个呀,嗨,不瞒你说,这本来是公主殿下的项链,戴腻了,所以干脆拆了就分给我们玩。你们可不知道,我们这位公主啊,真真就是小孩做派,从来没定性,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就可能喜欢那个了,变幻莫测的。像这样腻了厌了的东西,从小到大也说不清是有多少,唉,赏给我们至少还能有个有用的地方,总比直接被拿去当弹珠子玩,或者当成石头子拿去打鸟好多了吧……”
    原本还在为‘石头子’一惊一乍的家伙:“……”
    “这个……呵呵,是啊,你们这位公主的作风还真是……很特别。”
    “嗯,这也就是外人觉得,公主殿下自己呀,恐怕一点都没觉得。不过也能理解,从小到大,光是陛下塞过来的东西就有多少啊,要是不赶紧散出去,通常超不过十天半月,我们那座王**殿的库房都真是放不下了……”
    ……
    “呃……这个搭配穿链子的小白珠子又是什么珠?”
    “这个呀,是已经玉化的砗磲贝磨出来的。”
    “砗磲?”
    不敢承认自己听不懂那是啥,嘿嘿一笑忙遮掩:“哦……我还以为是象牙做的。”
    “真逗,象牙哪会有这样通透?看,对着阳光都是半透明的。”
    ……
    “老嬷嬷,您这手上的戒指可真耀眼,这么大的红宝石,一定很难得吧?”
    “难不难得,该戴就戴呗,这女人老了以后美不美啊,全在一双手。保养脸皮人人会,可若一双手保养不好,那就真要当心露馅哦,年龄究竟是多大,再也别想瞒住人。嗯……我看你的岁数好像也不小了,也差不多该年过五十了吧?你要是再过个二十多年,到了我这岁数就知道了,越早上心越好,免得真等老了,再保养都晚了……”
    事实上还未满四十的女官:“……”
    还有,五十+二十几……这个老太婆已经七十多岁了吗?哇,果然看着好年轻……
    ……
    再到大姐这边,霸王花的作风更是痛快干脆直接,听得有谁来八卦聊天问东问西,三言两语就干脆摘下耀眼的五彩宝石耳环递过去:“喜欢就送给你。”
    “客气什么,不过小意思……”
    可惜,即便八卦打探者眼珠子里都要流出口水来,却有谁真的敢接?真个接过手,自家主人的脸面也就干脆别要了——没见过好东西啊?
    专属于女人的斗艳战场,一朝摆开阵仗,各样窃窃私语、八卦探听,就要从仆婢堆里迅速向上传递。于是,在这花团锦簇富贵人丛中,打扮最轻便素净的就是美莎,可是最让人眼热羡慕嫉妒恨的,也同样是这位赫梯公主——连身边奴仆都能个个奢华至此,甚至拿着价值连城的宝贝随手送人毫不在意,那再轮到这位公主本身,岂非也只能更没法想象?
    一如少女笑言预期,所有这些金贵穿戴,的确就是穿在女仆身上,远比穿在她自己身上更有效果,是更加震慑人心!
    至此,预期效果全部圆满实现,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哪怕今天美莎是穿着一身乞丐装登场,恐怕都只会被归为猎奇心作祟,是小孩的恶作剧而已,而绝不会再有谁敢小看或者怀疑,这位在王的臂弯里长大的公主,平日生活的豪奢程度是到了何等惊人的地步。
    埃及众臣里,看到如此另辟蹊径的斗艳交锋,宰相艾蒙满肚感慨腹诽:唉,看看,这才真叫炫耀得有水平啊。埃及的王太后+王后,但凡有这个水平,也就不会在昨晚的宴会丢脸到那么难看了吧?
    然后,等到法老塞提与王后双双到来,看到这般情景,也同样很惊讶。
    当美莎上前笑嘻嘻一如昨晚一样俏皮行礼问安,图雅首先开口。
    经过昨夜一夜未眠,她此刻倒也再不见了什么露骨敌意,而无非全是不解好奇。
    “公主莫非天生不爱美饰盛装?怎么竟是打扮得好像越来越朴素了。”
    美莎笑容灿烂,欣然点头:“是呀是呀,我现在终于信了那句话,什么叫入乡就必须要随俗。看看,到了埃及这种沙漠气候,这么热的天气,果然是要穿这种又细又软的白亚麻衣裙才最凉快最透风。而且,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街头见到那么多漂亮的埃及女孩,大家的裙子却都没见有谁会玩繁复的绣花或者镶宝石装饰的,原来这就叫做生活经验。没有那些就不会磨擦皮肤,否则一等出汗,都免不了要被摩擦得刺痒又难受。”
    说着,她就像个标准的天真女孩在展示自己最满意的花裙子,拉着裙摆笑嘻嘻说:“看看,这是有多舒服呀,太凉快了,我到现在居然都没出汗呢,干净裙料贴在皮肤上,又软又透气,嗯,真是太舒服了。”
    整个神庙大厅,有那么一瞬间陷入诡异的安静,包括塞提与图雅、包括各路权贵+各国来使族众,男女通吃,所有披金戴银、配齐耀眼盛装,隐藏在大片黄金饰品头冠之下实则早已不堪重负、汗渍体肤,且的确被磨得很刺痒难受的家伙:“……”
    鲁邦尼笑看雅莱:“怎样?现在学会了么?”
    早已看傻的少年,再一次发自肺腑不服不行。哇靠,高啊!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他也必须照样学样,把手下人全都华丽丽的打扮起来才算棋胜一筹。
    这叫什么?天才出手无匠气,不着痕迹她就已经气死人。总结一下,这就是完美结合了损人与利己,兼顾了卖弄与务实,即招摇拉风过足炫耀的瘾,还同时保持低调亲和+轻松舒服愉快好心情的高难度技巧型对阵叫板经典案例,所以,必须从此收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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