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戏大明》八旗[2]

调戏大明最新章节目录
   ,这场战役间接导致满洲人的兴起,并最终统治了整个中国。满洲人建立的清帝国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奇迹。一个只有几十万人口民族,竟然征服并牢牢统治了人口将近一亿的汉族地区和蒙藏回疆广袤的面积。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数字也并不奇怪。实际上如果将任何年代的中华帝国中官僚和贵族人口合计,差不多也是这个比例。换句话说,满洲人基本上构成了帝国的新的上层金字塔结构,而一个小小的民族能够实现这一点,其中的奥妙,就在被称为“八旗制度”的满洲人组织方式上。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创建的一种耕战合一的社会组织形态。是军政合一的最高一级单位,因为出征时用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种颜色』的军旗以示区别,所以也称为“八旗”。后来又将被满洲人征服的蒙古、汉人编为蒙古八旗、汉八旗,连同满洲八旗一共三八二十四旗,但其核心还是满洲八旗。八旗的上层结构则可以概括为“用血缘粘合地缘,用族权支持政权。”这两句话是从西周篇直接拷贝过来的,因为他们简直太相似了。而固山统带甲喇、甲喇统带牛录这样的组织法则,则是标准的金字塔结构。其实类似的结构在本沸沸整个法制史中出现过不止一次,鲜卑民族的府兵组织,女真民族的猛安谋克,成吉思汗的十户、百户、千户、万户,简直是几乎任何一个新兴民族都靠这样的模式将自身组织起来,然后才能在战争中征服中国大地。因此十七世纪的满洲人,社会发育程度已经达到西周时期的水平。满洲社会的奴隶现象也比较明显。努尔哈赤征服女真各部,全体满洲人也都可以当作是他的家奴,在满洲人看来,“奴才”有“亲近”、“自己人”的含义,因此满洲贵族在皇帝面前自称“奴才”,以区别于汉人官员称“臣”,这甚至是一种特权。不过满汉平民一般被称为“诸申”、“伊尔根”,分别是满语“国人”、“民”的意思,对国家除了编户义务之外,人身依附尚弱。而完全属于主人的奴隶则被称为“包衣”,满语“家里人”的意思。满洲内部矛盾简单而扩张极快,丁壮奇缺,包衣的待遇还算不差。后来满洲征服了大片领土,主子们飞黄腾达,奴才们也跟着发迹,混个“庄头”之类的奴才总管不成问题,因此包衣对主子也很效忠。曹雪芹四世祖曹振彦是睿亲王多尔衮家的包衣,直到康熙朝,曹寅还对皇帝自称“包衣老奴”。这种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也是满洲内部稳定坚实的原因之一,而这种“主子面前的奴才,奴才面前的主子”的双重法律地位,也是造成一般社会成员作为法的主体的意识严重扭曲的重要原因。从法权结构看来,这又是一个非常怪异的帝国,如同一具陈旧衰老的身躯上“嫁接”了一颗年轻稚嫩的头颅。满洲社会经历着活力四射』的青春期,将新学到的中华法系的原则发扬的淋漓尽致。但对中华法系的主体汉族社会来说,却在“失去大脑”的状态下被异族带领着退回到昨天。中华法系的问题并不是如何更有效的回到过去,而是如何面对从组织力量对抗野蛮人的征服到发展工商业经济的转变。清帝国的容光焕发阻碍了这一进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清代法制是中华法系发展的重大退步。
    编辑本段八旗经济制度
    1“计口授田谕”、包衣和肉刑:早期满洲人将土地理解为河流、森林乃至空气、阳光一样是公共物品,建立后金之后,“土地公有”观念的影响仍然存在,努尔哈赤结合八旗制度,将土地也按人头平分给八旗民众。天命六年(1621年),他发布“计口授田谕”,将征服的辽东土地除保留一部分“给我驻扎此地之兵马“的公田之外,”平均分给,每一男丁五日种粮之田,一日种棉之田。”任何君主进行的均田措施都是有潜台词的,就是授田的农民负担支持君主的义务,人头税体制总是与均田令如影随形的出现,北魏、隋唐如此,一千余年之后的满洲的大金国也如此,均田之后,“三男丁耕种公田一日,二十男丁内,一人当兵,此二十丁内,一人应役。”大金国扩张太快,征服获得大量人口、财富,自身农业生产反而显得并不重要。加上出关后又迅速融化到土地私有化到了相当程度的汉族社会,因此满洲早期“均田令”往往不为人注意。其实“计口授田”才是八旗精兵征服关内的物质基础。入关后的“圈地令”,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国有均分”土地制的延续。
    编辑本段八旗婚姻制度
    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满汉不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