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光》正文Chapter11TheMado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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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见过什么是地狱吗?
    ——题记
    洛夫妓院的穹顶之下,大盏大盏的灯亮了起来。
    暖黄色的,跃动的光辉忽明忽暗。
    达官显贵在铺着鹿皮地毯的大厅内肆意玩弄着妓女,阁楼里满脸苍夷的老妇却正在伸着舌头舔舐掉在地上的米粒。
    她的舌头一扫,甚至还卷起来蒙在地面上的灰烬。
    光脚的女仆们抬着名妓格尔曼小姐的裙撑快步地从老妇身边走过,尽管格尔曼小姐是个有名的暴脾气,但她们似乎嫌弃这个叫不上名字的老妇人,于是走的更快了一些。
    说实话,她们从来都不正眼看她的,因为那老妇实在是太脏了。有一次住在二楼的费哈小姐心血来潮要逗她玩,结果看到那老妇头发里密密麻麻的黑色的跳蚤,吓得费哈小姐差点儿背过气去。
    “她叫什么来着?”
    “谁知道呢,老东西。”
    “玛丽,你说的不对,不是老东西,是脏东西。”
    “快走吧,格尔曼小姐的鞭子可不是那么好受的。”
    紧接着,从侧面的楼梯旁传来一阵“蹬蹬蹬——”的声音,那群女仆上楼了。
    老妇从搂起掉在地上的面包屑,缓慢地咀嚼着,刚才那阵冷嘲热讽,对她造不成什么影响。
    他们都说她耳朵不好使,但没人知道那说法可不可信。
    她瞥见一只巴掌大的小孩儿的脚,同样的没穿鞋,但这只脚和刚才那群招摇过市的麻雀的脚是不一样的。
    这只脚上沾满污秽,看上去应该有很多天没洗了,连指甲缝儿都是黑色的。
    “你知道贝基拉的房间在哪儿吗?”
    卡兹小心翼翼地问,他觉得她很可怕,像哥哥汉尼给他讲的睡前故事里的老巫婆。
    其实卡兹躲在门后观察她好一阵子了,只是碍于那些女仆,他不敢出来。
    老妇抠抠黏上米粒的脚,她跟牲畜没什么两样,转眼就把黏在脚上的米粒放进嘴里了。
    卡兹揉揉自己的肚子,他两天没怎么吃饭,但现在确实饥饿里透着一股想把肠子呕出来的恶心。
    “你认识贝基拉吗!”他试着问她最后一次。
    没有回应,她又在捡米粒了。
    狭窄的阁楼外,是男人们的欢呼和女人们刺耳的尖叫。
    “给她开苞,让她叫!”
    “啊——”
    疯子才会呆的地方,卡兹暗骂着,贝基拉就是个傻子,不折不扣的傻子。
    “是上个月刚来的小姑娘吧?”
    “嗯?”
    她她会说话。
    卡兹还想再问,衣冠不整的贝基拉已经光着脚跑了过来。
    她喘着粗气,急匆匆地把他抱起来。
    贝基拉身上劣质的香水混合着男人的汗臭让卡兹一直想打喷嚏。
    他尽力地忍住,贝基拉跑的很快,他似乎还能听到她在哽咽。
    到拐角处,卡兹看到那老妇正盯着他们看,地上是一路沥沥拉拉的血迹。
    他们到了三楼,贝基拉警惕地把窗户合上,刷地一下拉上窗帘,那帘子不遮光,卡兹还是能看清她的脸。
    很快地,他发现贝基拉光滑的双腿内侧在流着血,大滴大滴地往下滑。她那条做工粗糙的纱裙已经不能看了。
    她抱起卡兹,用力地抱着他。哽咽着亲吻他的脸颊。
    她是带着哭腔开口的。
    “听着卡兹,你现在必须离开。”她抱的更加用力了一些。
    卡兹掰过她的脸,满脸的柔情,田里的薰衣草一样美好,这才是他的姐姐贝基拉,刚才在那个男人身下的不是她。
    “他们要抓你,你快走!从一楼的下水道里钻出去,到时候跟着去地上的商队逃出去。”她拉着他,准备让他快点儿离开。
    刚才莱斯特那只疯狗说要把卡兹接到他的红城堡里,贝基拉知道他想干什么,那个虐待男童的疯子,卡兹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任他摆弄!
    她又开始哽咽起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跑!卡兹跑!”
    他还没得及反应,就被贝基拉甩了出去。一群身着制服的人已经提着剑追了过来。
    他们是莱斯特一族的下等家臣。
    “跑!跑!卡兹!别回头!快跑!不要回头!”
    只能送他到这里了,这是她身为姐姐能为他做的全部。
    卡兹,活下去,即使是像狗一样,也要活下去!
    他不顾一切地迈开双腿,咚咚直跳的心脏催促着他沿着光滑的地面一路向前。
    老妇呆滞地看着眼前的一切,那个叫贝基拉的,上个月刚来的女孩儿,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所以说,活在地下城的人,尤其是女人,除了阿谀奉承之外还要学会做个自私的人,即使是对她们的亲人也不能例外。
    她记得十年前自己还有个女儿,她对那小杂种说过这话。这么多年来,她确实也是这么做着的,她把女儿卖给了一个有钱的剑士,获得了一笔不错的报酬,花了好一阵子,只是现在花完了而已。
    啊,她已经想不起来,那小杂种叫什么来着,贝琳达....还是贝雷亚?
    塞尔玛第二道防线指挥部。
    距上次迎击雷萨已经过去了二十四天。
    那团黑烟已经消散了大半,但瘟疫同样也在这个可悲的城市蔓延。
    烟雾落下的尘埃里含有剧毒,与之接触的人的皮肤大都开始腐烂。
    弗兰克正在检查作坊里做好的最新一批的防腐蚀的斗篷,按理说这种活不应该由他来做,但罗拉说过,凡事亲力亲为。
    因为吉尔倍特还在的话,他也会这么去做的。
    这些斗篷的布料普通,但每一件都涂上了特殊的涂料,用以分发给巡逻的士兵,防止皮肤腐烂。
    一共是三百四十二件,加上给罗拉特制的那件,算起来就是三百四十三件。
    “十三,多么不吉利的数字。”弗兰克咂舌,他特意把‘十三’这个数字写的很小。
    “送去给罗拉队长。”撕拉一声,他把纸撕下来递给一旁的安德尔,把那件独属于罗拉的斗篷叠的整整齐齐一并交给他。
    接到斗篷的罗拉并没有之前那么淡定,她从安德尔的口中听到了一个人的名字。
    吉尔伯特。
    十年前维吉尔之战,她才十五岁没有吉尔伯特队长,她不可能活着回来。
    获得斗篷的安德尔兴奋地手舞足蹈,他那原本就小的眼睛现在眯成了一条线
    “据说这些斗篷的涂料在十年之前是吉尔伯特队长研发出来的,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还能派上用场。”
    “啊,罗拉队长,您是不是认识吉尔伯特队长?听说他当年没有武器也能带着国家护卫队冲锋陷阵,简直就是现世的弑神者!”
    “吉尔伯特队长好像是从南边的伊斯佳城来的,为人豪爽”
    “可惜,十年前”
    罗拉用尽全身力气握紧那件斗篷,眼里的是让人捉摸不透的复杂情绪,她颤抖着说:“安德尔,闭嘴”
    “队长您不舒服吗?”
    “滚,快点”
    呵,吉尔伯特那个人已经死了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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