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种族TheHiddenRaces吴斯谬篇》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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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臾。
    见人终于彻底离去,他唤来侍者换掉杯子,重新要酒。
    “,谢谢。”
    用过的杯子和酒被撤下,很快,换上了新的。
    等到侍者也退走后,鹿谨脸上的笑意彻底敛去,低眉垂眸,整个人冰冷到不近人情。
    吴煜凡是不是真的爱沐瑾到不顾一切?
    这基本算是琳刚才问他的第一个问题。
    答案,他心里也早就有了最简单明确的两个字。
    是的。
    天大的笑话么?他赞。疯狂么?他应。愚蠢至极么?他认。
    吴煜凡如此,他又何尝不是?
    尽人皆知唯二的两个傻子。
    荒唐的是,除了他必须要想办法弄死的情敌们,却再无人清楚,还有他这个第三人存在。
    他的情敌们,个顶个运筹帷幄,能征惯战,或有头脑,或有力量,或有血统,或有权力,而他有的,只是那比对药剂研究专精还更不为人知,仅仅自己详谙的,对情报的掌握。
    不同于狼族之间有时遮掩都懒得遮掩的部族斗争,血族内部的战场几乎是从不摆上台面的暗斗。
    不要说什么可笑的对伴侣的忠贞,这里有的只是对本心欲望绝对的忠诚。
    还是那句话。
    忠于自己。
    我,才是唯一能信,能忠的。
    然而,没有谁会放心全部的相信另一个人,同样,也没有谁能百分百的都不相信睡在自己卧榻之侧的那一人。
    是,他不区区只有当初骗沐瑾的两百多岁,他和吴煜凡年龄相当,已近千岁。他也并不是没有吴煜凡花心,枕边人的身份决定了他就不可能被人发现她们的存在。
    无论你是哪个支派的亲王,甚至上至三大长老,只要你有像琳这样智囊团型的枕边人,那么她就很有可能也是他鹿谨的情人。
    或许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情报来源之人。
    他的魅力,温情和体贴像漆黑里拨云而见的明月,像迷航时意外发现的灯塔,让那些终日伴君如伴虎的高官达贵的情人们无法抗拒地沦陷其中。
    虚与委蛇,真情假意,各取所需。
    她们要情人,而他要情报。
    也正因为如此,几百年了,在这个领域,无人能与他比肩匹敌,他就是那个隐藏于黑夜中的情报之王。
    这条春冰虎尾的称王暗路,龌龊、危险、肮脏,但又有谁是真的干净呢?他不在乎过程,他要的是结果。
    以前他也不明白这样鼎鱼幕燕的过活是为什么,或许是对那些表面高雅,骨子里却傲睨一世,鄙弃人转血的纯血们的不满,或许只是想证明自己的价值。
    所以,当年顾言蹊说出那句人转血必须崛起时,他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被初拥所在的支派。
    自此之后,就像一个嗜赌如命的赌徒,奔赴在各种大小赌局。每一场都是豪赌,一次次,哪怕把自己作为筹码也要押上。
    在这鱼游釜底的赌场,他总是赢家,却漠视战利品。他本无懈可击,毫无牵挂,却在遇上那个人之后,竟然渐渐有些厌倦到累了。
    可能也恰恰是源于这份疲惫,让他松懈大意,导致了吴煜凡发现他是卧底,但之后绝不该再发生顾言蹊以保护的名义囚禁他。
    他怎么就为她做到了那个地步呢?
    如同暴风雨前的宁静,改变总是在悄无声息里毫无征兆地发生了。
    是,一切源自于那一天。
    那场突如其来的意外令她终于认同了自己的身份,懂得族群有别,秘密暴露后的结局唯有你死我亡。
    审时度势,在几乎没有任何优势的对决中以弱胜强。
    足够聪明,也足够愚蠢。
    她该走的,没理由亦没必要留下来。
    这不符合趋利避害的人性本能。
    莫说自我至上主义的血族,即便换作狼族,以他们之间的关系也轮不到他能令她以身犯险。
    她太年轻,也太单纯,是以当一时的“神勇”消退后,她的头脑便被冲击得只剩下一片空白,她僵硬木讷地定在原地,浑身是血,魂不守舍。
    像是要彻底坏掉了。
    这就是他吸完那“战利品”的血时看到的一幕。
    可能被她影响,他的脑子也不清不楚了吧,他竟产生了一股冲动,没有做那种情况之下最该做的,反而撑着负伤严重的身体和尚未完全清明的意识赶去她面前。
    什么混血儿,什么阴谋,什么赶紧跑路远离麻烦,为她拭去血渍是他那时唯一想做的。没什么比这件事情更让他想,更值得他想。
    重要,最重要。
    就好像是冲锋陷阵的将士凭借出生入死才换来的宝贵奖章一样,珍视爱惜,怎么会容许那上面有一丝一毫的污迹。
    是我的人总不该这么狼狈吧?
    他挡住了照射于她的大部分霞光,可依旧无法遮蔽她当时的夺目。
    面前的那一幕不止晃了他的眼,也刺了他的心。
    小心翼翼地擦过这张染着累累痕迹的脸,不漏过一点,却从始至终不敢去对视那双直望着他的眸。
    他怕。
    怕看了她她五感回炉会自己被自己吓到。
    怕看了她他会忍不住按照这个弱肉强食、勾心斗角、假仁假义世界的惯性思维问出什么话毁了这一刻。
    怕看了她她说你放开我,你乐意,我不乐意。
    内心呼啸奔腾,动荡又混乱,但他至少想维持表面上的平静无波。
    他禁不住颤抖,既有些恐慌,却还享受着这从未有过的心间震撼,百感交集。
    他们就好像一对被棒打落难的苦命鸳鸯,舔舐着对方的伤口,在这世上,可能他们只有彼此能相互安慰了。
    那时那刻,即使千言万语,依然一句话说不出口,更一个字不想说。
    他知道只要他不说,她就一定会同样保持沉默,不会来开口打破这份祥和。
    最是欣赏她这一点,极聪慧得人心。
    这一次并不是他遇到过最狼狈的情况,却是最出乎意料的。
    吴煜凡、顾言蹊、长老会的哪一位亦或是某个势力的什么谁,失去意识前他有想过几个醒来将会见到的人,唯独没想到她。
    最不可能的一个。
    真的是没想到。
    险象环生,他没想到她会留下来。从抗拒转化到拿起屠刀,这中间的纠结不言而喻,然而跨越了思想的难关,又实力悬殊。他更没想到她那样一个羸弱不堪一击的人,自顾都不暇竟然会为他动手杀了人,还杀得那么粗暴野蛮,不讲任何方式方法,毫无双商和水平可言。
    却可爱。
    可爱到他觉得再没有人可以与她比拟。
    可爱到他一下子理解了冷血如吴斯谬为什么会非这一人不可的炽烈感情。
    可爱到他觉得就是现在了,他这颗漂泊于天际已忘了多久的心想要降落也安放在一处了。
    是她了,就是她了。
    他想,他沦陷了。
    或许感情就是这么奇妙的东西吧,疑到信,无到有,喜到爱,在某一个瞬间便会发生你意想不到的改变。
    怦然心动,即是如此了。
    她献出了忠诚,他欣然地接下,并将授予勋章。
    这一枚荣耀的勋章可能她不想,可能她不要,但他给了。
    而他想要的,以后,只能她给。
    于是,他告诉她:“宝贝儿和亲爱的这两个叫法不同,意义更不同。我的心够大也够小,亲爱的可能有很多,但真正在宝贝着的只能是一个人。”
    走到这一步,后悔么?
    从未。
    他恨只恨自己当初没有在她如此闻名遐迩之前,直接不顾她本意地将她转化成血族,那便不会有今天这样几乎稍有不慎就鱼死网破的局面。
    “血之契约,背叛者死。”
    血契一旦结成,吴煜凡也好,沐瑾也罢,如有一方背叛对方,那个人血族将人人得以诛之。
    不光现在对此尚且一无所闻,不用想就可以知道之后结果的吴斯谬那毁天灭地的反应,他的内心世界同样天崩地坼的坍塌了。
    莫说他正被软禁着,就算是以前,仅凭一己之力他都无从阻止。
    以夷制夷,须得苦心孤诣方能寻得一线生机。
    正是由于深刻地知道自己内心所想,同样的所求目标,也就透彻地了解着吴煜凡。
    他相信他对这个典礼的期待,且相信他对以后收心只为那一人的自制力。
    他更相信,如果可以,吴煜凡不会靠血契这样沉重的枷锁去捆绑她,把她束缚在一个仿佛并不被信任和自信的爱情里。
    因为稍有变化,那就将是一个沉重到残忍,不留一丝余地给彼此,以结果来评断,更像是恨意的爱情。
    但她现在的不凡身份让她举世瞩目,拔类超群,所以跟她的爱情之路一定会倍加坎坷,做她的男人注定得披荆斩棘,浴血奋战来得到,保护和捍卫。
    没有退路。
    只要是想得到她,就必须要拥有更大的权力,在获得这个权力之前,就必须要卧薪尝胆,低下头俯首称臣。
    对吴煜凡是,对他更是。
    走到今天,大家都已经别无选择了,不是么?
    他骗了太多事太多人,最后甚至连自己都骗了。
    尔虞我诈,他并非善变多面的男人,他的面具始终如一。
    胜者为王,这个世界凉薄又残酷,但他想为她辟出一方安然净土。
    槿,不够珍贵。
    谨,又不够自由。
    唯有这个瑾,当得上她的名。
    他一世谨言慎行,余生只求能得怀瑾握瑜。
    那一天午后的阳光他会永远铭记。
    直至消亡。
    一生一世一双人,他也想许她这样的一个浪漫。
    但古罗马人说了,你想和平,就要先准备战争。
    有些事必须得做了。
    他不斗便罢,斗,就要往大了斗。
    杀人不见血的以计代战,可不是只有你们银月会这一招儿。
    这一次的赌局,他押上他的全部。
    就像他向她承诺过的,这一次,他不能输。
    倒出瓶中最后一点酒,仰倒靠向沙发,举杯凑到唇边。
    喉结滚动,一口将满杯的酒咽下。
    辛辣感顿起,瞬间窜至四肢百骸,如火般灼烧沸腾了整个人。
    ,来自天堂的愤怒。
    “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以此连绵,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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