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魔纪》本为蜉命第一百四十四章:小金主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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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马滩可没那么简单。”
    天下无敌翻身坐起来,正色的说道:“没错,八百年前落马滩只是沧江支流上的一处险地罢了。可经反王一役,八百万叛军,六百多万大乾军,近一千五百万人尸沉此滩。那一役后,落马滩方圆近万亩内,天降三个月血雨,沧江支流自断回流,以滩头为始,又以滩尾为终,形成一条内滩血江。”
    “血江成型时,落马滩地势大变,自主演变成一片小地狱。内生伪道,生生囚禁一千五百万英魂不入轮回,东荒无一人可破此局。自此后,洪帝以大乾国印亲封,并集三圣之力将落马滩打入霜州主脉,随地脉无休止的变动。”
    说罢,他看着一脸凝重的洛尘,笑道:“咋样,你觉得这落马滩长腿了没。”
    “额,头疼。”
    洛尘使劲搓一把脸,沮丧道:“依你的说法,落马滩沉没在霜州主脉之上,即便咱们动用天工坊的人力也不一定找到。”
    这时,万宝华端一壶正宗的马奶酥油茶从账外钻进来。
    “洛大人,您说错了。”万宝华侧身半跪在主榻边,道:“老奴觉得,少主来此的目的并非借天工坊的手段,只不过想来询问尸宗近几日的活动地点。”
    “还是宝叔了解我。”
    天下无敌拍手迎合道:“在霜州最了解落马滩动向的不是四大金主、各主部的贵阀,而是尸宗。”
    听此话,洛尘皱眉反问:“尸宗,前周遗宗。”
    “没错,正是它。”天下无敌这才摊牌细说自己的安排,道:“咱只有找到一位尸宗弟子,顺藤摸瓜,便能查到落马滩的具体位置。”
    尸宗,前朝大周时期的一个极大邪宗,其主要手段为炼尸、控尸、以棺养尸。
    自前周灭亡,尸宗退守北原与东荒一带的寒原,常出没于霜州境内。在落马滩成型之后,尸宗弟子近乎疯狂的捕捉滩内不灭亡魂,以此与本命行尸结合炼成一种新的傀儡灵尸。
    “请问,坊主可有尸宗的踪迹。”
    “这,这个,洛大人说笑了。”
    听洛尘追问尸宗下落,万宝华连忙摆手撇清关系,道:“我天工坊是本分生意人,素来与尸魔二宗无瓜葛,您问这话难为我....”
    “宝叔,你这是干嘛。”天下无敌看自家人当自己面作秀,脸黑的快没地放了。
    “少主,此前老爷有命,您未结业前,天工坊不予以....”
    “屁,小爷又不白拿你消息。”
    听这话,天下无敌恼羞成怒,喝骂道:“老爷子只是让我进青武拜师学艺,又没扫我出门。再说了,我过来是买尸宗的消息,买,你懂吗。我有说找你帮忙”
    “少主,恕老奴多嘴。”万宝华俯身谦声道:“贩卖消息,您应该去找天机楼。”
    “大爷的,你个狗奴才。”
    天下无敌抬脚想给他来一脚,可又硬忍了回去,憋声道:“落马滩是什么地方,尸宗又是什么角色,你又不是不知道。让我去天机楼买消息,万一他们暗中动个手脚,我凉霜州了,看你怎么跟老爷子交代。”
    “少主这几年果然长进不少。”
    “这不废话,还不拿消息。”
    “给您,尸宗动向,市场价一则五万灵玉。”
    万宝华从袖中取出一枚早先准备好的玉简,另一手伸出五个数,大有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意思。
    “欠着,我出来急没带钱。”天下无敌硬抢过来,这才拽着洛尘朝外走去,出门前还不忘道:“给我准备一匹纯种的铁血龙驹,小爷要好生治一下火儿的臭毛病。”
    “少主,您违规了。”
    “废话真多,还不去备马。”
    “唉,下次您再闹,老奴会亲自告诉老爷。”
    不多时,两人从天狼唯一的权贵专属的青石大道上策马扬长而去。
    从玉简上得知,尸宗某长老的亲传弟子近日在岷山一带出没。据闻,岷山一户牧民的女儿是纯阴体质,让尸宗长老相中意收为鼎炉。
    “尘子,这次咱为寻落马滩而去,你可别多管闲事。”
    “什么叫多管闲事。”
    “若真如消息上所说一般,咱万不可招惹这位尸宗长老。”
    “一切行动听胖爷指挥,行了吧。”
    天下无敌在第一时间提醒此行的目的,也在告诫洛尘到时千万别同情心泛滥,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也不说尸宗长老了,单凭这一个实力未知的长老亲传弟子便不是两人可轻易对付的。
    临近下午,两人才按照玉简上的坐标点寻到岷山。
    岷山,三面环山南开口的一片小山域,山谷内零散的住了不到四十多户牧民。不过,每家每户的帐前都栓有一两只狼犬,帐后挂有一柄砍柴刀和一张杨木硬弓。
    “瞧见没,门前栓狗,屋后挂刀,这是典型的霜州悍民。”
    天下无敌牵马走在前面,细细观察几户后,又道:“早听闻霜州民凤彪悍,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这风格有点像蒙古族。”
    “你说啥古族,我咋没听过。”
    “没,没啥。”
    洛尘连忙改口道:“四十多户牧民,不好触霉头。咱两分头悄声寻找,赶天黑之前找到具体的人家。”
    听这话,天下无敌狂翻白眼,吐槽道:“我说,你是真的很蠢。按照尸宗的办事风格,他们在行动之前肯定会留下标记,咱只需找见尸宗标记就行了,干嘛非要偷摸的挨家挨户把窗户啊。”
    “额,没毛病,你说啥都对。”洛尘不禁掩面干笑几声。
    此前他虽看了不少古书古籍,也对大乾颇为了解。不过,对某一些隐晦的东西知道的却少之又少。
    很快,两人在西南山底找到了尸宗标记。
    所谓尸宗标记,只是两根人肋骨竖插石缝中,肋骨上多放一个头盖骨罢了。不过,在标记旁的石壁上,另有一个似笑非笑的扭曲鬼脸。
    “这个鬼脸是....”
    “它,它在哪见过吧。”
    两人同时把注意力集中在鬼脸上,可反复看了好几遍,始终想不起来在啥地方见过这个鬼脸印记。
    “管它是啥,与小爷有个逑关系。”
    “不对,我一定在哪见过它。”
    洛尘脑中的念头一闪而没,直觉告诉他这个鬼脸印记和自己有过接触,还不止一两次。可偏这时脑子乱的不行,硬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走呗,人家欢迎咱们呢。”天下无敌转身走向帐篷。
    门帐前,主家壮汉提一把开刃柴刀守在门口,大狼狗也匐在主人脚下,龇牙死盯两人的下一步动作。
    “你是谁,杵在咱家门口干啥。”
    壮汉操一口生硬的大乾官话,警惕的瞥了一眼尸宗标记后,又喊道:“那个头骨是你摆的吧,麻溜拆了走人。”
    且看,壮汉一身武者换血气息,身高八尺余,络腮胡子,肩宽体壮,浑身结实的腱子肉。
    “奶奶的腿,咋这么彪悍。”
    天下无敌扯出一个僵硬的笑脸,拱手道:“老哥,这头骨可不是我摆的,你误会了。我兄弟二人是从天狼赶往天州做买卖的生意人,这不天抹黑,想借贵帐凑合一宿。”
    中年壮汉闻声敌意弱了几分,道:“你是天狼部哪家的。”
    “天狼万氏的执事,还请行个方便。”说罢,天下无敌从怀中掏出一个镶金玉牌扔过去,正面刻一个万字,反面刻一个狼头。
    “原来是小金主,那请进吧。”
    中年壮汉拾起玉牌细看几眼,放下柴刀拴好狼狗,颇为恭敬的把玉牌递了过来。
    “尘子,你看啥呢,还不赶紧的。”
    看洛尘仍死盯着鬼脸不放,天下无敌不禁恼火的低声提醒一句后,硬拽着他跟主家人走进帐篷。
    这时,洛尘也注意到自己的过失,连忙拱手道:“在下洛尘,见过了。”
    “察扎.哈喇巴尔思。”
    “哟,人如其名。”
    听主家自保姓名,天下无敌豪爽的拍几下壮汉的肩膀,夸赞道:“哈喇巴尔思,取黑虎之意。察扎老哥,你这身板不失黑虎的名头。”
    “小金主,您真会说笑。”哈喇巴尔思挠头憨笑,却打心眼里喜欢别人叫他黑虎。
    这时,内账一个小姑娘跑出来抱住哈喇巴尔思的腿,羞涩的探头偷看这两个来自天狼主部的大贵客。
    小姑娘年仅七八岁,脸蛋嗮的黑红,身形很瘦小,穿一件不合身的破旧羊皮袄子,干黄的头发用一根草绳在脑袋后扎个辫子。细看时,她眼瞳漆黑却泛一种暗淡的红,瞳孔也不常人的大不少。
    哈喇巴尔思溺爱的抱起小姑娘,道:“小金主,这是我女儿察扎.琪琪格。”
    洛尘闻声上前,很是童心泛滥的捏一下小姑娘的脸蛋,笑道:“小琪琪,你叫声哥哥,大哥哥给你买糖吃。”
    “糖是啥。”
    “糖呢,它是一种超级好吃的东西。”
    “好,哥哥。”
    “哈哈,你女儿太乖了。”
    洛尘让琪琪格的萌蠢逗乐了,从掏出一枚偏甜的丹丸塞给她,又道:“你再叫一声哥哥,大哥哥送你另一个好东西。”
    “比糖都好吃吗。”
    “嗯,比糖好一百倍。”
    “咯咯咯”
    琪琪格使劲点头道:“哥哥的糖比阿爸的鸡蛋糕好吃,还有啥东西比糖好一百倍。”
    “这不是。”说着,洛尘从戒指中取出一枚暖玉挂在琪琪格脖子上,宠溺道:“有了这个好东西,小琪琪就不会冷了,是不是比糖好一百倍呢。”
    “哇,阿爸,它好舒服呀。”琪琪格捧起暖玉,在哈喇巴尔思的脸上蹭了几下。
    哈喇巴尔思这才回神惶恐的接过暖玉,躬身道:“小金主,这么名贵的宝玉,您还是收着吧,咱家娃子承受不起您的抬爱。”
    “一块暖玉而已,有什么名贵的。”洛尘没去理会哈喇巴尔思的惶恐,反而看着琪琪格的眼睛道:“有了它呢,小琪琪晚上睡觉就不冷了,白天也不会冷。大哥哥送你的,不是送给你阿爸的,记住咯。”说罢,他俯身坐到外帐的火炉旁,悠哉的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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