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弑九荒》第47章段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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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老头旁边,正有一只大黄狗,眼巴巴的望着老头手中的鸡肉,偶尔间,时不时会流下不少口水。
    “大黄,你去把我珍藏已久的竹叶青拿过来。”老头挠挠屁股,随意道。
    闻言,本就嘴馋的大黄狗,直接冲着老头狂吠了几声,仿佛在说,不给我吃也就罢了,还让我给你拿酒,你怎么不去死…
    大黄狗虽嘴上没停下,但也听话的跑出了小屋。
    而就在此时,一位模样狼狈的少年走进了屋中。
    少年身着一件破衫,一双破鞋,如同是贫民窟中走出来的一般,一头头发,更是根根直立,仿佛雷电洗礼过一般,还冒着丝丝白烟,显得颇为狼狈。
    “咋了?遭打劫了?半个月不见,功夫下降了?”
    老头瞥了一眼少年,先是愣了愣,然后没好气的说道。
    “别提了,这次外出执行任务别提多么顺利了,只是回来的时候…不小心踩电线了,妈的,真tm倒霉。”
    听得此话,少年当场呲牙咧嘴的跳了起来。
    “汪汪汪”
    这时,突然传来狗叫声。
    易飞扬低头,只见一只大黄狗,正张着嘴,正对着自己狂吠着,在其锋利的牙齿处,正吊着一壶酒。
    “卧槽,我这才走了几天,你这小日子过得可真滋润啊!”
    易飞扬瞅瞅老头子,再看看大黄狗嘴中叼着的酒壶,顿时就不爽了,只感觉一万只“草泥马”自心中奔腾而过。
    “给我留点,这些天,吃完上顿没下顿的,可把我累着了。”
    易飞扬一个健步,来到桌旁,就欲抢过桌上那为数不多的一支鸡腿。
    可没想到的则是,老头子速度更快,一把将之夺过,连忙塞进了嘴中。
    “你…”易飞扬气得暴跳如雷,却又无可奈何。
    “呃…”老头子打了一个饱嗝,没好气道:“这不是还有点嘛!瞧你那样,跟没吃过鸡似的。”
    老头子伸出手,在骨头渣中,找出一个鸡屁股,递向易飞扬。
    “算你狠…”易飞扬将之接过,看也没看,直接丢向大黄狗。
    “汪汪汪”
    大黄狗连忙将嘴中的酒壶,向空中一抛,然后冲向鸡屁股。
    “妈的,出息…”易飞扬见此,一脸鄙夷,并随手一挥,接过酒壶。
    要不是自己不喜饮酒,非得将这酒,一饮而尽。
    “诺!”易飞扬眼底闪过一抹狡猾之色,随后,随手一扔,丢向老头子。
    嘭!
    一声沉闷的声响,老头子整个身体都是倒飞了出去,最终砸在墙上,方才落下身形。
    “老头子,你没事吧?”易飞扬飞快的跑到老头子身前,担忧道:“刚刚我也就用了八成真气,也不至于如此吧?”
    “不对…”易飞扬一把抓住老头子的手腕,仔细感知了一番后,惊讶道:“你中毒了?而且毒素已渗入肺腑了,时日恐怕…不多了…”
    “莫非,三年前的那次重伤,你不仅受伤了,而且身中剧毒?以至于你无法使用真气?”
    “噗”
    老头子张口吐出一大口血,脸色苍白,气息奄奄。
    血液竟是黑色的,并且,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
    老头子一抹嘴,苦笑道:
    “不错,三年前那次外出,因那部功法的缘故,而遭无数强者围杀,虽说最终突围而出,不过,我也受了不轻的伤势,到后来,我才发现,我中毒了…”
    “老头子一生以医术走天下,呵…到头来,却连自己所中的毒,都无法解除,还真是惭愧啊!”
    老头子苦涩的一笑,脸色愈发苍白,就犹如即将熄灭的残烛一般。
    此刻,易飞扬一脸的自责,若不是自己在先前递酒时,使用了真气,以至于老头子接不住,不然,老头子也不会…
    “老头子我不准你死,你等着,我这就使用真气为你续命。”
    易飞扬就欲扶起老头子,为其续命。
    老头子摆摆手,笑道:“臭小子,不知不觉间,咋爷孙俩在一起生活了三年,说实话,老头子挺喜欢你的,虽然你脾气跟老头子我一样,很臭,但,或许正因如此,老头真的挺喜欢你的,在有生之年,能遇见你,真…”
    话并没有说完,老头子突然脑袋一歪,身体一动不动,生机更是迅速消散而去。
    “老头子?”易飞扬颤抖着手,伸向老头子的笔尖,哪料,就在此时,老头子陡然睁开了眼睛。
    “那啥…我觉得我可以抢救一下…”老头子笑着道。
    易飞扬:“……”
    “臭小子,忘记叮嘱你几句话了。”老头子咳嗽一声,道:“在我走后,你去天都市找一个叫做白天衡的人,他会安排你的起居,并且,出门在外,切记,少动用真气,还有就是,你胸口所佩戴的玉佩,绝不要暴露在外人面前,以免招来杀身之祸…切记…”
    语落,老头子不再言语。
    “放心吧!我易飞扬自当铭记在心…”易飞扬擦了擦有些湿润的眼角,抱起老头子,走出屋内。
    在房屋不远处,易飞扬就地挖了一个坑,将老头子给埋下了。
    “老头子,等我出息了,一定会回来重新将你安葬的,到时,我会让你风风光光的入土,至于…三年前,杀你的人,我也会尽数杀之,放心的去吧…”
    易飞扬跪倒在地,看着眼前的坟包,珍重道。
    随后,易飞扬拿起酒壶,将之打开,泼了些许在地上,然后自己狠狠的大饮了一口。
    酒液入口化作一股酥麻的热流,进入易飞扬的喉中。
    这是他第一次喝酒,却没有火辣辣的感觉,有的只是一股酸楚。
    三年前,老头子外出,救了身受重伤的自己,并收留了自己。
    三年里,老头子传授毕生所学给自己,更将自己当做亲生孙子一般对待。
    虽然,老头子经常给自己接一些危险度极高的任务,事后,酬劳也是极低,自己也是因此抱怨了好多次,但,打心底,易飞扬还是很敬重这位老人的,毕竟三年的光阴。
    人非草木,岂能无情?
    之后,易飞扬带着大黄狗走出了久居三年的大山,并坐往了前往天都市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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