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不回头》第五百八十一章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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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莹莹姐一脸的惊异,脸通红通红的。
    我拉着莹莹姐的手,跟她们说道:“用不了多久,我就要跟你们结婚了!”
    “结个屁婚啊,这么多,你怎么结?”晨姐有些不满的说道。
    我说那就一起结好了,大不了走个形式。
    日子很快就定了下来,找了个算命的挑选了一个黄道吉日,定在了十天之后。
    这几天我一直都联系不上我爸妈,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去了哪里,我要结婚了,也不知道他们到底能不能来,我问蹲坑男,蹲坑男也表示不清楚,他说他有事情要办,可是究竟要办的是什么呢。
    到了第八天的时候,我们包下来了海上明月酒店。我们并没有很高调的告诉很多人,只告诉了我们的朋友,娱乐公司的那些人我们一概没有邀请。
    就这样人数都足足得上百人了,要是在公开,不知道得多少人来。道上的、还有上面的那些人一定得前来祝贺。
    第九天的时候,我去买了几辆车,然后又借了陈重、蹲坑男他们的车,一共足足有上百辆车!
    第十天的时候,我带上了这四个女孩子,便坐上了婚车。
    上百辆的豪车,游遍了整个安田市,花了足足一天的时间,本来是应该中午十二点之前过完门,但是我们并没有这么做。
    到了晚上的时候,我们才进了海上明月酒店。
    寸头男跟红衣男都带着他的媳妇,而蹲坑男,始终还是一个人,他站在灯光下,头发遮住了他的脸,我有些看不清他的脸。
    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怎么还是一个人?”
    蹲坑男笑了笑,说:“我也不知道。”
    我也笑了,我不相信没人追蹲坑男,虽说他长的不像我这么帅的逆天,但是还是个很精神的小伙子,而且他身上,有一种我至今都没有的魅力,我想,如果我是个女孩子,我一定会爱上他吧。
    这时候赵子云也来了,他充当晨姐这边的家人,毕竟晨姐的父母都不在了。
    赵子云来了之后,对我点了点头,便跟蹲坑男去聊天了。
    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我来来回回的跑了好多遍,不停地跟那些兄弟们敬酒,他们跟我开玩笑,说流哥,你给我们也找一个媳妇吧?你不是要打造不少明星吗,把女明星都送给我们吧!
    “人人有份!”我哈哈大笑道。
    晨姐的那三个闺蜜也来了,她们三个人向我敬了一杯酒,然后说,流哥,新婚快乐啊。
    狐狸眼故意对我抛了一个媚眼,说道:“你介不介意再多一个?”
    我说,不介意,怎么,你有好的女孩子要介绍给我?
    她接着说,有啊,我们三个,你看怎么样?
    我哈哈大笑了一声,指着我的那些在坐的兄弟,说道:“这些人,随便你们挑!”
    那天晚上我们都喝了不少酒,尤其是红衣男,他的酒量应该是最好的,喝完之后便大拉着舌头,说哪哪哪个老大就是个几把,哪哪哪个国家欠收拾啥的,最后喝的头沉在了桌子上,一晚上都没有再抬起来。
    “夏流,新婚快乐。”这时候一个年轻小伙子站在我的面前,微笑着说道。
    他的神情,像极了当初的我,可是,我并不认识他。
    “你是?”我开口问道。
    他笑了笑,说道:“你不认识我。”
    我对他也礼貌的笑了笑,说道:“南方的?”
    他哈哈了一声,什么话都没有说。
    婚礼,就这么结束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感觉到一股失落,后来我想了很久,才发现,结婚可能意味着我再也不是那个年轻的夏流了,这可能也是我失落的原因吧。
    结婚的当晚,我总算是完成了我最终的梦想,跟小花、小桃、晨姐、莹莹姐四个女孩子共度了春宵,可以说是一夜未眠。
    不久后,道上纷纷传开了我已经结婚的消息,他们开始向我寄来了礼金,向我道贺,我也没有拒接,送来的礼金统统的收下了。
    时光匆匆,很多年过去了,我爸妈依然没有回来,而我,也从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彻底变成了一个大叔。
    寸头男和红衣男在我婚礼不久后便结婚了,他们大张旗鼓,把所有的人都请到了场。那天锣鼓齐鸣,整个安田市似乎都沉浸在这喜悦的气氛中。
    红衣男婚礼结束的时候,我问道那个美女班主任:你喜欢红衣男吗?
    那个美女班主任点了点头,跟我说,喜欢,以前我以为我应该借着男人往上爬,可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
    我笑了笑,继续问他道:“你为什么会喜欢红衣男?”
    那个美女班主任眼神流动,缓缓地开口说道:“可能是因为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身上的那股霸气吧。”
    蹲坑男依然是自己一个人,他继续扩张着势力,很快,他就不再满足于北方了,他的手开始向世界迈出。
    眨眼间,十年过去了,晨姐为我诞生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长的很像我,晨姐问我要给他起个什么名字,我说,这个孩子,随你姓吧。
    晨姐有些吃惊的看着我,问我说:“为什么?”
    我笑了笑,说道:“这辈子能有你,是我最大的幸福,不要问为什么了,这个孩子,随你姓。”
    晨姐也没有再坚持,她缓缓开口说道:“我真害怕,这孩子会被你给带坏了。”
    我想了想,对晨姐说道:“苦孩子,早当家,把他送到南方,让他自己发展吧。”
    晨姐不舍,跟我墨迹了半天,最终我让阿彪带着孩子,去了南方。
    三十多岁的我,时常在想一个问题,我究竟要活成一个怎样的自己。我站在镜子面前,看着这张早已不再年轻的脸,缓缓地低下了头。
    “我想活着这样的自己。”最终,镜子里面的我,对着我自己说道。
    我愕然,忽然明白了过来,我自己活的,就是最精彩的。
    眨眼间,几十年过去了,我彻底变成了一个老头,而我手底下的流桥商会,名副其实的成为了北方最大的势力,蹲坑男并没有把区区一个北方放在眼里,他移民去了其他的国家,势要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地下组织。
    六十岁的我,每天坐在阳光底下,看着潮起潮落,和晨姐她们几个已经老了的“女孩子”一起晒晒太阳,遛遛狗,生活过的也倒是美满。
    “流爷,又出来遛鸟了?”门口杂食店的小伙子笑嘻嘻的跟我说道。
    我对他笑了笑,说道:“老了,不中用了,除了遛鸟,还有什么事情可干?”
    “哟,流爷您可别这么说,您现在跺跺脚,整个安田市都得震三震吧?”
    我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七十岁的我,坐在办公室,抽着几万块钱一支的香烟,思考我最后的人生
    在我闭眼的一瞬间,我总算明白了,青春不会再来,而我,也没有浪费那最美的年华,我缓缓地扭过头,看着窗外早已秃了的梧桐树,咧开嘴笑了。
    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再来一遍,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会做的更好,如果可以,我希望我能做到任何人对我都满意。
    可是,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再来一次。我已经不在年轻,我已经没有那么多的激情了,可是,这又如何,尽管这世界有很多对我不满的人,可至少,我也拥有过,我也被爱戴过,我也被拥护过,这就够了,不是吗?
    青春,我不后悔,我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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