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成双福满堂》第六百零四章大结局(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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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体往后一仰之后,迅速地稳住,趴伏下来,双手紧紧握住缰绳根端,整个身体都趴伏在马背上,虽然戒备,却并不紧张,反而放松着,让自己的身体随着马匹疾驰奔腾的身体上下起伏。
    这一刻,人和马,似乎融为了一体,人和马都无比快乐无比欢畅,共同体会着这种自已奔腾的欢畅和恣意。
    “吆喝喝,马来咯……”一声响亮的吆喝声远远地从对面的山包上传来,邱晨心头一惊,连忙双手齐齐用力控制手中的缰绳,企图跟胭脂交流,让它放慢速度,或者转身避开。
    邱晨在现代见过群马奔腾的场面,那个时候,草原上的野马几乎没了太大的种群,人类圈养的马匹却在一段时间数量很多,后来,以为社会发展,养马的越来越少,大家都去养经济价值更高的牛和羊了,马群越来越小,万马奔腾的场面也就渐渐消失不见。
    她有幸见过一回,那时她还是个小姑娘,远远地看着,天边如奔雷、又如潮涌一般,滚滚而来势不可挡。十数名牧马人手持长长地套杆跟随在马群周围,掌控着马群奔驰的方向和速度……那万马奔腾的恢弘场面、磅礴浩荡的力量感,深深地印刻在她的心底,时隔多年,两世为人,却仍旧无法忘怀。
    听到那响亮的呼喊,她也听到了隐隐传来的滚雷潮涌般的响声,那响声跟她记忆中一样磅礴汹涌,甚至更强大更响亮……能够发出这么大的声音,很容易就能判断出,奔腾疾驰的马匹数量恐怕不是几十上百,很可能成千上万,甚至更多。
    马蹄奔腾,如潮水奔涌如春雷滚动,那瞬间,天地为之震撼,与之共鸣。
    胭脂是宝马良驹,与主人心神相通,邱晨紧急拽拉缰绳的动作,它立刻就会意,加上它也听到了马群奔来的声音和震动,比邱晨更明白其中的威势和危急,求生的本能也让它知道该怎么躲避,顺势跑了几步,转了个弯,横斜里跑了出去。
    在一人一马身后,紧跟着追来的承影等人,马匹稍逊一筹,速度上也慢了半拍,看到夫人带着马转了方向,她们也随之转向,跑出来一段距离,他们才察觉到马群奔腾而来的声音和震动,无不为之动容。
    一行人匆匆疾奔,一直跑到侧旁几里外的一个馒头状的山坡之上,这才带住马,端坐马背之上,居高临下,远远旁观。
    他们没等多久,遥遥地,滚滚春雷一般从天际传来,天地之间的地平一线,乌鸦鸦一片,腾起的灰尘遮蔽了蓝天白云,遮蔽了日光。
    黑云摧城一般滚滚地压过来,那轰鸣声震动着天地,也震动着每个人的耳膜和心脏,在这轰鸣声里,耳朵轰鸣不已,心脏似乎也仿佛不受控制,随着那轰鸣声猛烈地跳动着,仿佛下一刻就要从嗓子眼儿跳出来一般!
    众人无不变色,哪怕是经历过铁血战场血与火洗礼的秦礼沈琥等人,也不由自主变了脸色。
    马群越奔越近,犹如黑云一般,也像汹涌的潮水,汹涌澎湃,摧枯拉朽,席卷荡涤着一切阻碍……
    众人离得远,足有一里开外,马群震撼,令人变色,却并不能伤到他们。几个人的目光在看清马群的同时,也清楚地看到,马群两侧跟随着十数名套马人,一个个都手持长长的套马杆,驱赶着坐下的马匹,紧紧追随着马群极速奔跑着,然后,在奔跑中寻找自己看好的马匹,用套马杆、套马索将马匹套住。
    这是最原始,也是一直传统的捕获野马的方法。套住马匹之后,还要驯马,将马匹驯化磨去野性之后,马匹才能供人驱使,骑乘拉车。
    隔得远,看不清那些人的容貌,但让人意外的是,此次套马的并不是惯常那种体格健壮的成年男人,有几个人没拿套马杆,反而拎着套马索的,看上去身形清瘦,肩窄腰细,却是未长成的少年。
    “谁家的孩子,这么小年纪就冒冒失失跑来套马,万一失手可咋办……”邱晨自言自语地嘟哝着,她自己和身旁的人,谁也没有听到她说的什么。
    眨眼间,那群人逐渐有人开始行动,操纵着手中的套马杆或者套马索尝试着套住疾奔的马匹。
    有几次失手,被马匹躲过去,其中一个清瘦的少年却成功将套马索套到了一匹黑马的脖颈上。黑马并不想失去自由,比之前更加奋力疾驰,想要甩脱套在脖子上的绳索,那手持套马索的少年被拖得身体一晃,一个前翻,跌下马背去……
    这突然出现的一幕,惊得人失声大喊。
    邱晨更是惊呼了一声,下意识地驱着胭脂走了几步,幸好被旁边的秦礼沈琥一左一右将胭脂的缰绳拉住。
    “夫人,不可!”秦礼大声呼喊着。
    邱晨听不清楚他喊的什么,却也明白他的意思,醒过神来,也为自己几乎造成重大后果的失控惭愧、后怕。
    郑重点点头,邱晨也同样大喊:“放心吧,我不会了!”
    说着,驱动胭脂往后退了退,重新站在山包的最高处,居高临下看过去……
    不过几息的功夫,想象中那个几乎不可能活命的少年,竟然没有丧生在马蹄之下,反而到了那匹被套的黑马北上。也因为那少年穿了一件醒目的天蓝色袍子,那袍子干净清澈的蓝在涌动的马群之中,仿佛一块水晶,又好像一块上好的美玉,那么醒目,这才让邱晨注意到他,也在这会儿,第一时间看到那少年脱了险,不知怎的,邱晨欢喜过望,竟然喉头哽咽,泪流满面。
    马群来势汹汹,来的快,过去的也快。
    遥遥地看着马群渐渐跑远,那几个套马的人分散在两旁,渐渐慢了下来。
    邱晨抹把脸,一挥手,招呼道:“走,过去看看,他们好像套了几匹好马!”
    之前,那些人都是一人一马,马群跑远,那十多个人身边却空着至少四五匹马,不用说,也知道是那些人套中的野马,成功跟马群分离开,并留了下来。
    套马,自古以来都是英雄的游戏,不是真正的勇士无法完成。当然,仅仅勇猛还不够,还要有极好的骑术、还要眼疾手快、手眼配合……种种技巧的东西要求极高,缺一不可。
    从山坡上往下跑,马速极快,加上胭脂本来速度就快,又比别人提前了一步,是以,不等承影秦礼等人驱马跟上,邱晨已经驱马跑出了好远。看夫人难得好兴致,又没了危险,秦礼和承影等人都没有阻拦,只尽力驱赶马匹跟上,尽到自己近身护卫的责任。
    驱驰胭脂奔下山坡,遥遥地,邱晨看到那些套马人已经往一处聚集,回转方向,恰好迎着邱晨的方向而来。双方渐行渐近,邱晨第一时间发现,那些健壮的人穿着傒人的衣裳,几个身形清瘦些的少年,竟穿着汉族的骑装。其中,那个天蓝色袍子少年的身形,让邱晨隐隐有一种熟悉感。
    她的心倏然提了起来,下意识地驱马加快了速度,往前又赶了五六十步,双方越行越近,四百步、三百步……邱晨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紧紧盯着前头那个骑在黑马背上,正大声说笑着的少年,竟是半年前离京往北地游学而来的林旭!
    叔嫂居然在草原上意外相遇,又是这种情形,邱晨后怕之下,林旭免不得受了一顿排头。当然,是在人后,另外几个少年,则是郭四少爷和几个小厮……汉人身形较瘦弱,郭四少爷和林旭又都是读书人,哪怕是林旭多年练拳,也只是让身体强健,并没有在武术上获得太大的造诣,在这方面,林旭不说跟满儿比,连福儿也差的远了。
    就是如此,林旭居然也套马,并成功地套中了一匹黑色的野马,那马腿高而长,体格匀称,邱晨这不懂马的人一看,也知道是一批不错的马。虽然还不能跟秦铮的大黑马和她的胭脂比,却也是难得一见的良驹了。至少比林旭和郭四的坐骑都要好很多。
    叔嫂相遇,挨过邱晨的教训之后,叙起别后之情,邱晨才知道,林旭这一冬天都是在牧区度过的,最远到了漠北的乞儿吉斯,那里原本属于瓦剌族,北戎被击溃之后,也冲击了瓦剌的部族,让原本拥有大片丰美草场的瓦剌部族再次北迁,而逃过去的北戎人大都被瓦剌部族俘虏,成了他们的奴隶。
    林旭一行人,这一趟漠北之行,见识了草原民族的剽悍,也见识了草原人的豪爽热情好客……当然,是在他们认可的情况下。
    这一些,林旭没有细说,只挑着几个愉快的事情跟邱晨说了,说他在草原上结了一个拜把子兄弟,是瓦剌族一个小部族头人的儿子。因为林旭随身带的药丸子救了那个少年母亲的性命,两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一冬天,林旭和郭家叔侄就一直在那个部族生活,郭大老爷本身医术不错,林旭也懂一些,又随身带了许多药物,让那部族的人将他们当成了神医,很是尊敬。
    林旭还说,他此次也正是要南下返乡,也正准备着去山西灾区看看,然后再返回安阳。没想到,遇上一群野马,一时兴起套马,却遇上了邱晨一行。除了郭家叔侄和随从外,其他几个体型剽悍的人,都是林旭那位义兄送给他的奴仆,有两个是体格剽悍的瓦剌人,还有两个是色目人,甚至还有一个是白皮肤蓝眼睛的白种人,邱晨也不懂他们属于什么民族,他们都说瓦剌话,邱晨也听不懂,最初的惊讶之后,也不多做理会了。
    郭大老爷在前头候着,两路人马会合,一路赶到郭大老爷所在的牧民聚集点,久别重逢,又是这种巧遇,自然欢欣鼓舞,互相问候一番,邱晨见郭大老爷一脸风霜,似乎老了许多,知道他为林旭用心,自然是感激不尽。
    不过,双方都是相交多年的关系,也不用太客气,邱晨将感激记在心中,聚在一起吃了一顿饭,互相叙谈一番别后之情,特别是京城的事情,郭大老爷询问了几句,并没有多问。
    休息一日,第二日,一行人继续南下。
    渐渐走出牧区,林旭和郭四都穿了素色的衣服。虽说,百姓二十七日即可婚丧嫁娶,但还是谨慎一些的好。毕竟,景顺帝大行不久,又有邱晨一路同行,诸事自然要谨慎一些。
    不日,一行人到达山西。
    山西地少人多,土地并不肥沃,百姓远谈不上富裕。前些年,山西发掘出泥炭,也就是现代所说的煤矿,却因为泥炭燃烧烟大,不被大户人家接受,只小户人家或者作坊里使用,也卖不出去钱,只有当地百姓挖一些自己用。
    这一次地震,邱晨一得了消息就调拨粮食、药品,让人过来赊粮给百姓,以未来两年的收成或者土地相抵,届时还不上的,才会动用质押土地抵偿。
    当然了,这个灾情,也让邱晨想起了山西最丰富的煤炭矿藏。趁着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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