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成双福满堂》第六百零四章大结局(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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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机会,她打发来的人分几路,购买大片的荒山,主要是发现煤矿储存的地方。
    这些地方,地表都没有土壤,煤炭直接露在地表,届时只需修一修道路,雇用劳动力过来,就可简易开采。只要路通了,当年就能见到效益。煤矿的巨力邱晨知道的太深了,现代山西那些煤老板,哪个不是亿万身家!
    当然,煤矿有了,她还要开发配套的用具,比如连接烟囱的煤炉,比如连接暖气的水暖气……还有,炼焦,然后还有炼铁,甚至炼钢……那些产业,邱晨懂得不多,但来到这个世界十年,她早已经摈弃了古人智慧的丝毫轻视,许多东西之所以没出现,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智商不够,而是没有人给出一个启发,她相信,只要给一个启发、一个提示,很快,这些东西都会一一实现。而她,就是给出启发的人。同时,以她如今的财力,她也可以是最初的投资人。
    她如今可以大把大把地拿出银钱来投资,这些注定能够得到丰厚回报的项目。
    当然,依照惯例,她仍旧不会吃独食,至于能被她拉上战车的人选,最好最有用的那个,就是如今称朕道寡的那位。
    山西的灾情不比辽地严重,又因为山西气候要比辽地温暖许多,又有邱晨即使打发人送来的一批粮食,这边的情况比辽地好许多,也没有发生明显的疫情。
    邱晨和林旭四处转了几日,邱晨还见了之前派来的赵九等人,了解了一下买地的情况,知道买地很顺利,已经以极低的价格拿下了十多块荒山荒地。邱晨立刻吩咐赵九,招募劳力,尽快开始修建道路,争取夏末秋初,有一座煤矿能够出煤。到时候,再定制上一批铁煤炉。今年冬天,她已经想象到了,有一种新型的取暖工具将会飞快地普及推广开来。
    在山西盘桓停留了十来天,时令已到了五月末,逐年推广的冬小麦收完了,地里重新种植了秋粮,有些种植了玉米,并采取了套种的田地,一尺来高的玉米长势很旺,农人们跟伺候孩子一样,悉心伺候着这些小苗,期盼着秋日的大丰收。
    当邱晨一行人千里跋涉,终于踏上故乡的路,终于又看到村口那棵歪脖子树的时候,邱晨和林旭都忍不住满心激动,两人对视一眼,看到彼此都红了眼,却都由衷地笑了。
    她们叔嫂两人,这些年似乎一起出入的时候很少,聚在一处的时候也少的可怜,可他们之间的情分并没有冷淡,关系也没有疏远,如今,再次一起回家,两个人不由地都想起了当年,他们两个人带着阿福阿满两个孩子,背着一块茯苓,一捧五味子,正是从这条路徒步走出去,只为了换取一家人接下来的口粮。
    从那一回走出去,邱晨一发不可收拾,先是跟回春堂廖家合作制药,继而开始收购、炒制罗布麻茶……曾经家徒四壁,没有隔夜粮的一家人,谁也没想到,如今不仅是富甲一方,邱晨更是嫁入了京城,嫁给了当世最英雄靖北侯,成了靖北侯夫人,还获封了安宁郡主。
    林旭也已经学有所成,已经有了秀才功名,今年秋天,他还要去正定府参加乡试。他有信心顺利通过,届时,他就成了举子,来年就能参加京城的春闱会试……经过多年的刻苦和积累,他已经磨去了当年未能参试的些许不甘,剩下的只有满满的自信。
    回来了,阔别多年的乡村,阔别多年的乡亲。
    仍旧一身男装的邱晨端坐在马上,目光四望,看着这熟悉的一山一石,一草一木,满心喜悦和久别归乡的激动。
    曾经的天外来客,不知何时,已经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当做了自己的家,自己的故乡。这里,有她熟悉的山石草木,有她熟悉依恋的乡音,更有相近相亲的父老乡亲。
    叔嫂俩对视一眼,不由自主地驱赶马匹加快了速度。
    林旭骑乘的就是他从野马群中套回来的黑马,他给它起名为闪电。黑色的闪电。
    个头比胭脂还高,腿也长,曾经跟胭脂比赛过一回,竟堪堪压了胭脂半个马身。这其中固然有邱晨骑术稍逊的原因,也已经证明了,闪电是一匹很不错的马。胭脂可是大宛马,不说日行千里也差不多,闪电能够跟它一较高下,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对这个结果,邱晨不以为意。看过林旭套马的一手本事后,她已经知道这个当年羞涩爱脸红的孩子已经长大,已经超越了她许多。身为大嫂,更像是母亲的邱晨只有欣慰,没有半点儿不高兴。
    反而是胭脂,总是憋着一口气,每每一有机会,就给黑马闪电吃点儿小亏,一有机会,就总想着超越黑色闪电一头,一雪前耻。
    此时,胭脂又一马当先冲到了前头。邱晨这一回没有控制它,任由它撒开蹄子往回飞奔。
    超过黑马闪电之后,胭脂没有了分心之物,似乎也察觉到了眼前的景色道路,也似乎同样因为回家欢喜起来,竟然唏律律嘶鸣一声,马蹄奔腾的速度陡然再次加快,铆足劲儿往回家的方向冲去。
    村头的几棵棠梨树近了,邱晨正要握住缰绳控制胭脂减速,却发现,胭脂仿佛感应到了她心里所想,速度竟然自动地放缓下来,等到了棠梨树跟前,更是几乎成了踏踏而行。
    邱晨吃了一惊,随即恍然。
    ——“来人啦!来人啦!”
    两声突兀而起的呼喊,从棠梨树上响起,邱晨抬眼看过去的时候,几个半大小子如猴儿一般,从树梢上簌簌簌簌出溜下来,还有几个从路旁的灌木丛树棵子里钻出来,衣衫上沾了灰土,头顶上还挂着树叶草屑,孩子们却都不理会,只张着一双双大大的黑眼睛望着邱晨和她身后的随从,满眼警惕,也满眼好奇,还有看着几匹高头大马的羡慕和崇拜!
    看着几个孩子,邱晨笑容满面,翻身下马,并顺手从马匹的褡裢中摸出一包糖果来,递给为首的那个孩子。这个小子就是刚刚爬的最高,喊的最嘹亮的那个猴儿,只穿了个牛鼻犊裤,精赤着上半身,皮肤黑亮,却不是太瘦,小胳膊小腿都挺结实。六七岁的样子,刚刚留头,头发散乱着披在脑袋上,只在发顶绑了个朝天的小辫子,如同顶着个鸡毛毽子,看上去格外地逗笑!
    一边递出糖果,邱晨一边和声询问:“你是谁家的?叫啥名儿?”
    “嗯?你咋会说安平话?”那孩子似乎有些疑惑,眼前这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陌生人,怎么会说他们这儿的土话?不像前几天那些跟着林家公子、小姐回来的人一样,都说着京城的官话,让人听不懂。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自己离家尚不足五年,走到村头,却已经被新长起来的孩子们当成了陌生人!
    下意识地摸摸自己脸颊、鬓角,邱晨自失地一笑,收敛心神,笑道:“是我先问你的,你先回答了我,我就回答你!”
    “行!”那孩子微微一愣,随即爽快地点头答应了,朗朗道,“我爹叫钱大牛,我娘姓刘,我也不知道她叫啥名儿,平日里村里人都叫她大寒娘……那啥,我生在大寒节气,我爹就给我起名叫大寒!”
    邱晨恍然,看着眼前的淘小子,不由心生感叹。
    玉香是她炒药作坊里雇用的第一批人手,是钱大牛的媳妇儿,当年冬月生了孩子……她不太记得节气了,不过,正值十冬腊月,大寒节气大概错不了。让她感慨的是,当年她来到这个世界,开办炒药作坊的时候,玉凤和钱大牛刚刚成亲没多久,一恍惚间,他们俩的孩子都这么大了!
    “我答了你,你也该答我了!”大寒盯着邱晨叫道,仿佛,回答不回答他的问题,是关乎性命的大事一般。
    “好。”抬手摸摸大寒的脑门,邱晨笑道:“我也是这个村子的人,这里是我的家,我自然会说安平话!”
    那孩子瞪大了眼睛,还回头看了看自己的小伙伴,几个孩子互相交换了一下眼光,似乎通了通气儿,复又转回头来,大寒丝毫不掩饰脸上的怀疑,看着邱晨道:“你是这个村的?我咋没见过你……他们,他们也都不认得你!”
    “哈哈……”邱晨再也控制不住地笑起来,转回身看看身后也下了马的林旭,再看看更往后的承影、秦礼等人。至于,林旭那些外族随从,站得远,又一个个低头躬身地站着,把脸遮掩了大半,头发也包裹了头巾子,是以,那相对奇形怪状的模样没被孩子们看见,不然,估计孩子们都去看稀罕了,没人顾得上盘问她!
    笑了一回,眼见着大寒和几个孩子都红了脸,渐渐现出一抹恼怒之色来,邱晨也只能住了笑,脸上的笑容却没有收敛,不回答,反而问道:“你今年八岁,其实还不到七岁半吧!”
    大寒一听微微一愣,随即疑惑道:“你咋知道?”
    邱晨笑道:“当年,你刚出生我就见过,怎么不知道?之所以你不认得我,不过是我离家的时候,你年纪还小,不记事罢了!”
    大寒眨巴着眼睛,回头看看小伙伴们,都有些不敢相信,又无法反驳,一时为难住了。
    眼见家门在望,邱晨也不想再跟几个孩子磨叽,牵了马,越过几个孩子,径直往村子里走去。
    走出来十几步,大寒带着一群淘小子又噼里啪啦追了上来:“等,等等!”
    “嗯,你还有何事?”邱晨停住脚步,回头询问。
    “刚刚我想了一回,村子里离家的只有林家的海棠姨和栓子哥家的满仓叔,满仓叔我见过,你也不可能是海棠姨啊,你是不是诳我们的?”大寒满脸怀疑地盯着邱晨,目光还望邱晨手里拿着的糖果上瞄了一下。
    老人儿说了,拍花子的一见面儿就送糖!
    小孩子本就天真无伪,这几个庄户孩子更是淳朴憨直,心里想的啥,脸上的表情就体现出了十分来,邱晨一看孩子们脸上的防备和怀疑,不由再次失笑。
    “行了,你们谁要是不相信,不妨跟着我去看看!”说完,也不再跟几个孩子磨蹭,认镫上马,继续往村子走去。
    刚走了没几步,遥遥地两个人飞奔着从村子里跑出来,飞奔到她们前边十来步处,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欢喜磕头请安道:“大兴见过夫人,夫人,您可回来了!”
    说着话,大兴磕完头从地上爬起来,紧走几步上前来,提邱晨拉住马匹。他身后则是跟着阿满一起回来的一名护卫,见大兴抢了邱晨的马缰,他略略一顿,转过后边接过林旭的马缰牵着。
    邱晨干脆再次下马,一边笑着道:“回来啦!家里可好?”
    “好,好,都好着呢!”大兴一边回答着,一边回答道,“一个月前就接了夫人回程的消息,舅老爷和大小姐就打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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