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医仙我不嫁》第三百一十四章结局中篇狼子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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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还想查下去?经过这一次,难道你...”
    舜华坐直身子,定神地看着那双神情的眸子,男子蓦然发现女子眼里的光,从未消失。
    “我承认,这次是我冲动了,鲁莽了,我不该因为好奇,就独自前往赏花楼,最后,掉入对方的陷阱都不自知。”
    傅木槿为难地看着示弱的女子,心疼地说道:“以前,你是一个人,如今,你是三个人。”
    “三个人?”女子不解地问道。
    “若你死了,肚子里的孩子和我,都活不成,懂了吗?”
    他的语气有些强硬,眼神中满是坚决。
    “那你就任由那个杀人狂,为了他的私心,将无辜的百姓牵扯进来,你来救我的时候,看见了吧,遍地都是尸骸,他们都被人下了药,我不懂凶手的意图,但是我知道,不能就这么放过他。”
    舜华伸出手紧紧地抓着傅木槿的袖子,泪眼盈盈地央求道。
    傅木槿点了点头,松口道:“我明白,但是,你得待在为夫的视线范围内,为夫陪你一起查。”
    舜华感动地点头,忽然,外面传来了很吵闹的声音。
    颜霜霜吵醒了鸡窝里的大母鸡,在它身后紧追不舍,弄得整个院子鸡飞狗跳的,飞了一地鸡毛。
    忽而,那只胖嘟嘟的大肥鸡落在两只雪靴之间,少年一手抓住大母鸡的翅膀,将它抓了起来。
    见状,小丫头急忙拍手,鼓掌叫好道:“一稻好厉害,真棒!”
    “你是想抓它炖给少奶奶补身体吗?”小书童惬意地笑了笑。
    “是啊,谢谢一稻。”
    颜霜霜想伸手抓住一稻手中的母鸡,但是那只大肥鸡,却不断地扑闪着翅膀,把小丫头吓得尖叫连连,连连后退。
    “好了,这母鸡就由一稻帮你炖吧,小媳妇你蹩手蹩脚的,这些粗活就别干了。”
    说罢,小书童拎起大母鸡,转过身,去后厨忙活了,小丫头微微抿唇,追了上去。
    在门口,伸出半个脑袋,担心地皱眉,问道:“一稻,你是不是嫌弃霜霜了,不想...娶霜霜当媳妇了?”
    闻言,小书童怔了怔,回眸看了那张苦瓜脸蛋,急忙放下鸡,跑了过去,“小媳妇,你别吓我,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前几天的事,把你吓坏了?”
    眼看着那张粉嘟嘟,红彤彤的脸在掉眼泪,小书童手足无措地左顾右盼,找水洗手。
    他觉得自己的手脏,也不好帮她擦眼泪,忙说道:“你先别哭,是不是觉得嫁给一稻,委屈了,不急的,一稻可以慢慢等。”
    “不是。”
    霜霜摇了摇头。
    “那是什么?”忽然,他想起了自己装起的一缸水,刚打开盖,便发现水面凝结了冰霜。
    他冲破冰霜,把手浸在冰水里,冻红了双手,擦了擦衣服,才伸手擦霜霜的泪。
    他见女子颤了颤,忙紧张地问道:“一稻的手,是不是太冰,太凉了?”
    小丫头再次摇了摇头,边擦着眼泪,边问道:“不是,一稻,你的手很温暖,你是除了小姐以外,对霜霜最好的人,可是霜霜很没用,霜霜差点就害死小姐了,如果...一稻你也觉得...觉得霜霜不中用,不想娶霜霜了,霜霜也能理解。”
    “可是一稻不能理解。”小书童仰起头,一本正经地夸赞道:“我家小媳妇多能干啊,能吃能睡,活蹦乱跳的,肯定能长命百岁,陪着一稻变老公公,老婆婆。”
    小丫头吸了吸通红的鼻息,眼眶带泪地问道:“真的?”
    “那个...一稻要是说真的,你能马上答应一稻吗?”
    “答应什么?”她用哭腔问道。
    小书童卷起袖子,擦着她的眼泪,直言不讳道:“嫁给一稻啊。”
    “好,霜霜马上就嫁。”
    小丫头开心地抱了上去,小书童举起双手,乐呵呵了半天,怀中的小温暖还是没落下,睁眼一看,他家小媳妇居然举着待宰的大肥鸡在开心地转圈圈。
    他不满地呢喃道:“小媳妇,你不应该抱着一稻转吗?”
    *
    这时,没人想到,万琼主城的局势会这么紧张,整个金銮殿像是被拉紧的弦一样,文武百官跪倒一片。
    雷霆大怒的老皇帝将奏折狠狠地摔在九王爷的脸上,狠狠地骂道:“朕再问你一次,小十三当真是去救驾吗?”
    九王爷微微抿眸,单膝跪下,双手作辑地回道:“没错,皇弟确实是去救本王和公主,他和刺客无关,只是被有心人栽赃罢了。”
    那双鹰眸狠狠地瞪着得意洋洋的太子,气不打一处来。
    老皇帝捂住胸口,捡起奏折就往老九脸上扔,大声骂道:“太子,你来告诉他,你的人看见了什么?”
    闻言,太子收起得意的嘴角,上前禀报道:“回父王,儿臣的人亲眼看见,十三弟带着他家的侍卫和黑衣刺客,亲手杀了公主。”
    “听见了吗?你还有什么话要说!”老皇帝怒不可歇地指着小十三,质问九王爷:“你别以为包庇胞弟,就能彰显你俩兄弟情深,如今,明华国的琉雀军早已集结在万琼国的边界,出师有名,说我万琼破坏盟约在先,势要攻打万琼。”
    那个苍老的声音颤抖地问道:
    “如今道理在别人那边,朕问你,不杀了这逆子,如何平息明华国的怒火!”
    太子拄着拐杖,上前一步,推波助澜道:“儿臣认为九弟仗着军功,仗着战神的封号,一直在朝堂上横行霸道,在万琼作威作福,如今,他公然犯下欺君之罪,分明就是不把父王放在眼里。”
    忽然,那双细目阴险地瞧了跪地的九王爷一眼,张口说道:“所以,儿臣认为,应该收回他的虎符。”
    闻言,文武百官面面相觑,心有异议,却敢怒不敢言。
    他们低头呢喃道:“这怎么能行啊,这些年,万琼一直仰仗九王爷领兵才能过得这么太平,若是阵前换帅,这场仗还没打,士气便会先输一半。”
    “对啊,也不知道太子打的什么算盘。”
    老皇帝看着底下的百官,猛地咳嗽了一阵,问道:“对于太子的提议,你们可有异议啊?”
    话音刚落,众人看向最正直的刑部右侍郎,辰右。
    平时这个时候,谁也不敢得罪太子,唯独是他,公正无私,说话中肯,不偏不倚,这些忤逆太子的话,也就是他敢说出口。
    只见,辰右抬起头,面无表情地说道:“微臣认为,此事必定要有人负责,应该将十三王爷关进刑部大牢,查明真相,依例惩处,而九王爷对于公主的死,也难辞其咎,只是,若是夺了九王爷的虎符,又该由谁来带兵应战呢?”
    话音刚落,太子毫不掩饰心中的得意,他双手作辑跪在地上,自动请缨道:“那就由儿臣来领兵,儿臣身为万琼的热血男儿,自当领兵上前杀敌。”
    他的内心早已盘算好一切,琉雀军早已掌握在卢先生手中,到时,他只要带着九王爷原本的战虎军应战,去到边塞做场戏,再扮作大胜而归,赢尽民心的他,就能一举将明华和万琼收入囊中,再按卢先生的计划,集结明华和万琼的兵力,攻占万溪国,到时,哪个国家敢不向他俯首称臣?
    大臣们听得稀里糊涂,疑惑道,这辰右不是最忠肝义胆,不畏强权的吗?
    怎么在大是大非面前,阵前倒戈了?
    奇怪,真是奇怪。
    “可你的身体...”老皇帝担忧道。
    “回禀父王,近日,儿臣在坊间寻得一位神医,他有办法让儿臣在短时间内站起来,他就有办法,让儿臣骑在马背上,驰骋沙场,父王,你得让某些人知道,万琼不是没了他就不行的。”
    老皇帝摸着胡子,朝着九王爷冷哼一句,“也是,都怪朕太过骄纵你,还让你变得如此狂妄无忌,骄傲跋扈,传令下去,从今日起,九王爷再也不是战虎军的主帅,即日起,收回他的虎符。”
    刹那间,那双鹰眸有些湿润了,他忍不住冷笑了一声,当众站了起来,负气地脱掉了身上的盔甲,扔在了地上。
    小十三从未见过龙九天这副模样,一时之间,竟有些难受。
    “九皇兄...”
    见状,太子乘胜追击道:
    “父王,那肆意妄为的小十三呢?他可是这场战火的根源。”
    老皇帝额冒细汗地扶着额头,冷冷地看了看小十三一眼,挥手说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切就按辰卿家所言,十三皇子即日起,关入刑部大牢,依法处置。”
    “父王英名——”
    太子默默地低头,嘴角早已翘上天了。
    待老皇帝退朝后,他大袖一挥,向着九王爷和小十三明目张胆地挑衅道:“吾说过什么,吾早就说过,你们两个斗不过吾的,看看你们,如今,一个成了空有头衔的王爷,一个成了万人唾弃的阶下囚,哼。”
    说罢,太子转过身,踏出金銮殿,和守候在门边的玉向风汇合,他一边走,一边兴致勃勃地细声道:“从今往后,再无人能阻止吾了,九弟无子嗣,五弟游手好闲,父王本想把希望都放在最宠爱的十三弟身上,怎知,公主横死,明华大军压境,小十三成众矢之的,他已经没有后路了,这王位只能留给吾。”
    玉向风俯首称臣道:“能让太子殿下满意,实乃玉某之幸。”
    太子看了他一眼,夸道:“从前只觉得你是个只会拍马屁的软弱书生,没想到,眼光还是挺不错的,懂得站在赢的那一边。”
    “谢太子殿下夸奖。”
    *
    两日后,一辆马车朝着城门口匆匆而至,被严阵以待的卫兵拦了下来。
    “来者何人。”
    士兵们粗鲁地撩起马车的绸布,拿起手中的画像对着马车中的人对了对。
    嘴里嘀咕道:“颜舜华,年约二十几,相貌端正,手腕有疤,快,把手腕露出来!”
    那双狐疑的眼睛扫过马车上的四人,落在了少女的身上,大声喝道:“快,卷起袖子!”
    老者忍不住干呕道:“老朽也要吗?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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