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文魁》一千三百九十七章治人治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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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明身旁那些浙籍官员那边传出来的。”
    “果真如此。”林延潮冷笑,沈一贯果真使下作手段中伤自己。
    “师相若提出火耗归公,必遭到官员与读书人们的反对!学生为师相计,还请三思。”
    林延潮看向孙承宗道:“你的话仆明白,不用再说了。”
    孙承宗见林延潮露出逐客之意,只能告退。他走到门外,回头见林延潮以指叩桌,凝眉沉思。
    这一刻孙承宗突然想起了,他第一次至林延潮门上时情景。那一天雪下得很大,他于落魄之时投奔林延潮,得之收容。这一刻十几年的师生之情涌上心头。
    孙承宗眼眶里泛起热泪回身入内,决然道:“若师相心意已决,学生……愿与师相共同进退。”
    林延潮闻言一愣,随即笑了笑,转身走向墙边存放公文的红柜。
    林延潮取出一书来交给孙承宗道:“此书乃我入阁三年执政的经验所谈,尽述国家的弊端,如何治理根除,如何循序渐进都写在里面了。”
    “师相……”
    林延潮摆了摆手道:“自仆入阁之日,沈四明即处心积虑要逐我而后快。仆大不了回乡教书,但朝堂上却不能没有人贯彻仆的主张。此书你拿在手里,将来吾学若不被人推翻,那么你一定用得着。切记廷议无论如何,你都不要说一句话,过早暴露政柄则后患无穷,切记你是当今太子的老师!”
    廷议之日。
    与议官员皆聚于阙左门外。
    孙承宗心情沉重,他从这几日得知,沈四明四下散播言论,言林延潮欲大刀阔斧行变法之事。
    林延潮的手段会比当年张居正颁考成法,清丈田亩,一条鞭更狠,一举触动无数官绅的利益。
    尽管朝堂上林延潮的门生党羽众多,眼下已有不少中立官员都已支持沈一贯。
    按照惯例,廷议上议论什么事,就由哪一部的官员在主持,这一次廷议议论火耗归公,自是由户部尚书杨俊民主持。
    为何廷议要选阙左门,阙右门,因为天子御门听政在皇极门。
    天子于皇极门面南而坐,臣子面北而立。至明宪宗后,天子退出廷议后,文官廷议就改作面东或面西的阙左门了。
    阙左门下摆着两张公座。
    这是林延潮,沈一贯的位子。
    林延潮的公座虽侧对着百官,但却也是面南而坐,他正从容自定地喝茶,尽显文官首臣之威仪。
    沈一贯则面北而坐,二人南北对立,间隔了老远。至于主持廷议的户部尚书杨俊民则立在二人之间。
    除了林延潮,沈一贯,其余如杨俊民这样大员都要站着。
    而吏部尚书李戴,礼部尚书于慎行,兵部尚书宋应星,刑部尚书萧大亨,工部尚书杨一魁,左都御史温纯,通政使林材,大理寺卿郑继之如此九卿大员也仅仅是站在檐下。
    至于言官们更必须站着参与廷议,然后还要晒太阳。
    这几年从九卿名单的变化上,也可知道沈一贯为何执意加入言官参与廷议。
    在大廷议前,气氛严肃,林延潮与沈一贯二人神情都是凝重,今日之事是二人第一次短兵相接,百官知此也有一番凝重。
    就在这时,但见一名宫里太监从远处匆匆奔来。
    这名太监向台阶上东西对坐的林延潮,沈一贯行礼道:“启禀两位老先生,闻之今日大廷议,老祖宗正好有空,故而打算来此旁听,然后再禀告皇上,不知两位老先生意下如何?”
    这名宫里太监这么说完偷看林延潮,沈一贯的脸色。
    这时候谁都知道,林延潮,沈一贯之间马上就要开打了。
    田义居然在这时插了一脚。
    但见林延潮毫不犹豫道:“大臣廷议,司礼监掌印旁听,本朝从无此规矩!本辅不能破例。”
    沈一贯抚须道:“请转告你家老祖宗……休作此想!”
    那名太监悻悻而退,林延潮,沈一贯对视一眼,都是笑了笑。
    杨俊民得了林延潮示意,当即道:“今日所议之事,诸位都各自于下派的揭贴里知晓了。万历银钱为地方州县阴阻,此事盖因火耗而起,皇上知有火耗之事,震怒非常……”
    “……钱粮火耗,原非应有之项,但自各省行一条鞭法来,相沿已有一段时日,地方官员非以此无以养廉,故姑且存之。以往此事都掩在盖子里,但人人都心知肚明,今日到底何去何去,我等拿到台面上说一说,最后拿出一个章程来,奏明天子。”
    杨俊民说完,看向林延潮,沈一贯。
    林延潮摆了摆手,示意自己不发言。
    沈一贯见林延潮不下场,心底大定,但他也不会发言,毕竟以他今时今日地位,一旦出声再遭小臣辩驳,面子何在?
    两位辅臣不下场,但见礼部尚书于慎行道:“吾有一言。”
    杨俊民道:“大宗伯请讲!”
    于慎行道:“如方才大司农所言,火耗是自一条鞭法才有,此说极为精到。嘉靖十年时一条鞭法,已在有些地方试行,万历九年由首辅张文忠公推广至两京十三省,朝廷税赋一律以白银计,如此也有了火耗。”
    “朝廷用一条鞭法之意何在?乃不按实物征课,省却了输送储存之费;不由保甲人员代办征解,免除了侵蚀分款之弊。以漕粮而论,一石漕粮按离京远近,要另征三四斗轻赍银,也就是十之三四作朝廷的运输储存之费。”
    “所谓火耗者,到底多少?实不过百之一二。但地方官员借火耗之名,为巧取之术,以至于代增一代,官重一官。如今官取十之二三,民以十三输国之十,里胥又取十之一二,民以十五输国之十。一句火耗,以至于官无横征之名,民却有暗害之实!”
    于慎行越说愤慨之色越是溢于言表,下面官员也是跟着窃窃私语。
    兵部尚书宋应昌,刑部尚书萧大亨亦示意他有话说,杨俊民问道:“大司马,大司寇是附和还是反驳于大宗伯方才所言。”
    宋应昌道:“本部附之。”
    萧大亨则道:“本部不敢苟同。”
    杨俊民道:“那请大司寇讲!”
    却说林延潮以次辅行首辅之事后,在主持廷议时定下了规矩。
    这规矩参考于罗伯特议事规则,其中重要有两点。
    首先所有问答都在发言者与主持人之间互动,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因为辩论时,正反一旦对掐,很容易形成为杠而杠的局面,最后成为骂战,比谁的声音大或争到最后一句,无益于会议进程。
    其次第一个人发言后,下面发言之人需向主持人表明其立场赞同或反对,反对者先发言。如此达到意见的平衡,避免陷入一言堂的局面。
    此主张为九卿一致拥护后执行。此后廷议的决策效率大大加强,也使廷议之论更公允。而九卿廷议的决策,更深入得到文官阶层一致拥护,连天子也不敢轻易更改,离林延潮入阁之初提出的天子与台阁共议又更近了一步。
    但见萧大亨则道:“事出非无因,地方既有此成例,骤然更之,必生大乱。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何也?盖因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本部虽主司刑律,却有一言论断,古往今来,有治人,无治法。得人办理,则无不允协。不得其人,其间舞弊弄法又岂止于火耗一法,虽条例画一,弊终难断。要革除弊法,唯有重选才用官,以治人为上上之道。当初次辅也曾言,先有治人再有治法。”
    萧大亨说完从容坐下,不少官员连连点头,满脸兴奋。
    林延潮看了萧大亨一眼,心底倒也有几分称许。
    杨俊民向宋应昌道:“大司马请讲。”
    于慎行,萧大亨一正一反后,现在轮到宋应昌出声:“大司农,方才大宗伯所言,所谓火耗不过百之一二,诚然如此,当年海忠介公为淳安令时,一两银子只收两分加耗,也就是两分耗。但当今地方官员却加征至多少?少则二成,多至五成,以至于一条鞭法的便民之利荡然无存。”
    “方才大司寇所言,本部不以为然。治理天下,当尚和去同,执两用中,治人治法视时势而辨,岂可一成不变。法久弊生,不能不变,变之在人,人以定法。人治之难,难在乾坤独断。法治之贵,贵在大纲小纪,无法不修。畿甸遐荒,无微不烛。”
    听完宋应昌之言,杨俊民抚须道:“如大司寇,大司马所言,火耗归公乃修一条鞭法之不足,推行万历新钱所用,但地方舞弊弄法又岂止于火耗一项。至于治人治法之论,不在此议,下面不必再争。”
    百官此刻也听得出来,于慎行,宋应昌之言,论据充分,正是事功党务实的风格。而萧大亨说得虽好,但只在务虚上作文章,没有落到实处。
    杨俊民询问后其余九卿或不表态或赞同,唯独大理寺卿郑继之反对宋应昌道:“从来足国之道必先足民,而足民之道在于薄赋。耗羡乃州县私征私派,于理不通,于法不合,若以火耗纳入正项,必有不肖官员指耗羡为正项,而于耗羡之外又事苛求,必至贻累小民。正项之外,更添正项,他日必至耗羡之外,更添耗羡。此与盘剥百姓,加征加派何异?更有纵贪之害,有违祖制。”
    杨俊民则道:“郑廷尉似没有看清揭贴所书,火耗归公当然不可为正项,乃州县百姓将正项与火耗一并自封投柜,由州县封柜至藩司,经户部奏销之后,再由藩司至州县。”
    郑继之则继续道:“纵是藩司封柜,又岂能禁州县官员耗外加耗。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朝廷不明文律法,州县犹自畏惧,一旦放开则大行其道。”
    杨俊民笑了笑,又问何人可答。
    通政使林材起身道:“不知郑廷尉为州县时收不收耗羡?不收耗羡,能养家小否?难养家小,则失人伦,收了火耗,则欺百姓。凡慕虚名必处实祸,而今朝廷无耗羡之名,百姓却有耗羡之实,岂是我等可以无视。”
    “本使以为与其州县存火耗以养上司,不如上司以火耗以养州县,与其名实相违,移东就西,使百姓将官员胥吏贪取民财而归之皇上,倒不如摊开来说。可责令督抚将火耗通盘合算,如何抵项,如何补漏,若干养廉,若干公用,一一上奏户部题销。但凡能说得通,行得去,如此既服人心,事亦不误。”
    林材之后,九卿言毕。其余官员各自发言,不拘三品官员,科道御史官位高低。
    廷议进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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