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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宝贝是子女,好汉的宝贝是志气。
——鄂温克族谚语
在康熙、雍正和乾隆三代帝王统治的时期,文治武功方面都有建树,为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大清鼎盛的局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年,大清帝国步入了盛世阶段,疆域达到了最广阔。东北在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和外兴安岭与俄罗斯帝国分界,这条界线一直到达鄂霍次克海和库页岛;正北与俄国在萨彦岭、沙毕纳依岭、恰克图和额尔古纳河分界;西北与哈萨克汗国等西北藩属国在萨彦岭、斋桑泊、阿拉湖、伊塞克湖、巴尔喀什湖至帕米尔高原分界;西南与蒙兀尔帝国(今天印度地区)、廓尔喀(今天尼泊尔)、不丹等国在喜马拉雅山至野人山分界;正南与缅甸、老挝和越南接壤;东部与日本、琉球在日本海和东海分界,与朝鲜沿着图们江和鸭绿江分界,还领有台湾、澎湖、海南和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面积达到1316万平方公里,几乎恢复到大元时期的国土面积。
在广阔无垠的国土之外,大清拥有众多的藩属国。皇太极和康熙时期,藩属国有朝鲜与琉球国(即今天日本的冲绳)。到了乾隆时期,藩属国扩充到东南亚地区的安南(今天越南)、南掌(今天老挝)、缅甸、暹罗(今天泰国)、柬埔寨、兰芳共和国(今天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加里曼丹岛)、吕宋(今天属于菲律宾)和苏禄(今天属于菲律宾);南亚地区有廓尔喀、哲孟雄(即今天印度的锡金)、不丹与拉达克(即印度的克什米尔)等国;中亚地区有哈萨克汗国、布鲁特汗国(今属吉尔吉斯斯坦)、浩罕汗国(今属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汗国(今属乌兹别克斯坦)、爱乌罕(即阿富汗)、巴达克山(今属塔吉克斯坦和阿富汗)与干竺特(坎巨提,即巴基斯坦的克什米尔)等国。
大清对内地的行政管理地区划为直隶省、江苏省、安徽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18个省。1884年,设置了新疆省。1887年,设置了福建台湾省。1905年,设置了江淮省。
在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湖北、甘肃等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大清朝廷实行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在大唐和大宋时期羁縻州县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设有土司,分为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和长官司,以及土府、土州和土县。朝廷任用当地各族的头人担任土司长官,并且可以世代相袭,由朝廷或地方官府颁发印信,归所在地方的督抚、驻扎大臣管辖。宣慰等司的长官隶属兵部。土知府、土知州等官隶属吏部。
土司制度的实质是用土官管理土民的自治方式,承认少数民族的世袭首领地位,给予一定的官职头衔并承担赋役,代替朝廷进行间接的统治。
后来,大清的国力逐渐转为强盛,朝廷也有足够的力量统治少数民族地区了。
年,鄂尔泰调任云贵总督,兼辖广西,在云南实行设置州县,开始大力推行改土归流的政策,选派有一定任期的外地官员到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直接管理,剥夺了当地头人土司的特权,加强中央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
改土归流的政策牵扯到少数民族头人的根本利益,因此遭到了普遍的抵抗。
鄂尔泰坚决镇压敢于反抗的大小土司,很快便征服了边疆的少数民族地区。
大清的民族关系开始呈现出统治民族一家独大的特征。
大清的满洲人是来自古代华夏以外的蛮夷之族,既对汉人拥有征服者的优越感,同时存在着经济和文化上的差距感,内心的感受是极其复杂的。在征服国土以后,为了征服这片土地上人民的思想,大清采取了分而治之的民族政策,对满洲、蒙古、汉人、吐蕃和回回五大人群实行不同形式的统治。
满洲人作为国家统治者的族群和八旗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一直是国家精神的根本和朝廷坚实的柱石。终清一代,首先崇尚满洲是大清的既定国策。
满洲子弟在政治和生活领域中诸如教育、科举考试、官员补缺、法律法规、生活待遇等方面享有特殊的权力。
大清在全国各地的八旗驻防地均设置了满城,供满洲官兵居住,汉人不得随意出入满城。朝廷在东北的满洲故地设置一条长长的柳条边,防止汉人进入满洲的龙兴之地。
首崇满洲的政策和给旗人寄养的特权使满洲人的生活和社会风俗从骑射民族的勤俭朴实褪变为奢华糜废,以至于可以用来管理国事的人才越来越少了。
朝廷只好被迫任用其他民族的人才来顶缺。
满洲和蒙古在历史上即金国与大蒙古国的时期曾经兵戎相见,势不两立,直至蒙古消灭了金国。后来,满洲和蒙古却越走越近,互相交融。关系也愈加亲密起来。
因此,大清对蒙古这个近亲实行温柔的管理方式,一方面用联姻来笼络蒙古各部的首领,把王室公主嫁给蒙古的首领及其子侄;另一方面在政治上实行分而治之的扎萨克制,即盟旗制度。
按照这种制度,将原来的蒙古各部称为盟,成为蒙古地区最基本的行政单位,相当于地区一级。盟下设旗,相当于县。旗长即札萨克,为世袭的职位。若干相邻的旗组成一个盟。盟长由朝廷直接任命,多从旗长中选拔势力大、威望高、与朝廷关系亲密的人担任。各盟、各旗直接对朝廷负责,受理藩院的管理。
巴德尔的后代哈斯巴根是割据一方的蒙古部落首领。大清统一全国的时候,哈斯巴根明察时务,毅然率领部族向大清臣服。
朝廷先是任命他为盟长,给予他一片辽阔的草原,让他为大清守卫边疆,提供军队使用的马匹。后来,大清又把他提升到更高的职位上,作为楷模向各地的蒙古部落特别是极力反抗大清的准噶尔部昭示,归顺大清帝国前途光明,与大清为敌是死路一条。
大清既要使蒙古不能再成为朔方边患的势力,又要笼络蒙古贵族统治蒙古人民,使蒙古成为大清统治全国的一支重要军事力量,变成大清帝国北部疆域不设防的屏障。朝廷在蒙古各部大力扶植和推广喇嘛教,以宗教收服人心,有效地维护了蒙古地区长期安定的局面。
这是在历代王朝中官方推广宗教仅有成功的一次,值得后人好好地研究和分析。
大清朝廷对吐蕃的管辖举措也是温和有加,主要依靠册封制度、驻藏大臣和金瓶掣签制度来进行管理。
大清初年,吐蕃的宗教领袖五世达来来京朝贺。
顺治帝隆重地接待了他,正式赐予达来喇嘛的封号。
后来,康熙帝又册封吐蕃的另一位宗教领袖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并且赐予册印。
从此,达来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称号正式固定下来。以后,历代达来和班禅都必须经过朝廷的册封成为了定制。
年,大清朝廷在吐蕃设置驻藏大臣,办理吐蕃的事务。驻藏大臣代表朝廷与达来和班禅共同管理吐蕃。驻藏大臣的设置标志着朝廷对吐蕃管辖的加强。应该说,除了大元,大清是第二次将吐蕃的管理权拿到了手中的中原朝廷。这其中固然有蒙古人、满洲人与喇嘛教有着千丝万缕的紧密联系,也许在政策方面还有可以借鉴的地方。
相对于蒙古人和吐蕃人,大清朝廷对汉人采取了严厉的政策,特别是对敢于反抗的汉人更为苛刻。朝廷对征服的汉人一律强令改变发式,更换服装,即便是投降的大明将士也必须剃发易服,并且以此作为臣服大清的标志。
汉人自古以来非常重视衣冠服饰。《孝经》里明确规定:“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一次传统中约定俗成在成年以后不可以剃发。男女老少都把头发绾成发髻,再盘在头顶上。
满洲人的蓄发的习俗和汉人的不太一样,是剃去前额和头顶的头发,留下脑后的头发再编成辫子。
大清占领江南以后,摄政王多尔衮提出要重新颁发剃发令。清军所到之处明确宣布:“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无论官民限定10日之内全部剃头,削发垂辫,不服从者一律斩首,
居住在南京城里的巩怀周的后人和郑和的后人世世代代受到大明朝廷的特殊待遇,始终对大明王朝忠心耿耿,对大清的鞑虏深恶痛绝,坚决不肯剃发易服。
大清的统治者对反抗者进行了血腥的镇压,几乎杀光了坚持不改换衣冠的汉人。巩家和郑家先后有十几个人因此遭到了屠杀。
大部分汉人为了活命,被迫剃发结辫,改穿满洲人的衣冠。一些不愿服从的人要么逃往东南亚地区,要么遁入了空门,借口教规而带发修行。
大清的统治者希望通过剃发易服来打击和摧垮广大汉人尤其是上层人士的民族精神,保持满洲人正当的统治地位,主动地去同化汉人而不是被汉人同化。
后来的历史表明,大清统治者的这一措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汉人逐渐淡忘了本族的服饰,习惯了满洲人的发式和服装。200多年以后,辛亥革命推翻了大清帝国,号召民众剪去辫子蓄起前发的时候,仍然有许多汉人不愿意剪去辫子,原因之一就是害怕剪去辫子以后被官府抓去杀头。可见“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剃发易服政策对汉人的影响有多么的深厚。
大清朝廷为了夺取和巩固对全国的统治,除了起用早期的汉奸以外,在入关的过程中先后招降了大明的汉人重臣洪承畴、将领吴三桂、李成栋、尚可喜、耿仲明和他们统领的汉人军队,封他们为藩王。后来带兵收复台湾的施琅也是投降大清的大明汉人军官。
康熙年间,朝廷借口他们起兵叛乱,剪除了其中的3个主要藩王。史称平三藩。
大清朝廷为了统治全国,维护自己的统治,只好大力尊崇汉家儒学,按照历代汉人王朝的传统开设了科举考试,从中选拔优秀的人才为我所用,参与到国家的管理之中。
人们看到饱读诗书可以参加科举考试,成为官府的官员,从而实现鹞子翻身、鲤鱼跳龙门的美好梦想,于是,纷纷省吃俭用,将孩子送到学校和私塾去读书。
年,生活在碾伯县的巩怀周的后人巩登科是大清这一政策的间接受益者。他出生在世代为学的书香门第,继承了家族的治学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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