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字研究》第六十七章人议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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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长寿原本是个很注意养生的人。早晨出去锻炼,晚上出去散步,雷打不动天天如此。过去,他是专找人多的地方去。他走到哪里,都是活跃分子,别人都没有说话的机会,只能听到他在高谈阔论,好象在演讲、在做报告、在展示他的演讲才华。
    如今的他,完全变了样。是人言可畏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习惯。
    女儿白雪24岁那年,他一脚踹走了高原,毁了女儿的婚事。他当时还理直气壮,认为自己的做法完全正确。没有想到,凡是了解情况的人,轻者说他不通情理,重者骂他老混蛋,四六不懂,白披了一张人皮,白活了这么大岁数。而且就有人公开地把这话摔到他的脸上。人言可畏,他开始躲着熟人走。
    女儿白雪岁那年,他白长寿被劫匪当了人质。高原制服了劫匪,也解救了他。他却是偷偷地溜走,没向救命恩人高原说一句道谢的话,更没有站出来,为高原点赞。
    这种知恩不报的行为,却激起整座城市人民的愤慨。因为高原不是省城人,在邪恶面前却敢于出手,救了省城的人。而那个被救的人质,本是省城人,被救后却逃之夭夭不敢露面,有公正感的人自然不满意那个逃跑人质的做法,他受到正义的谴责也是必然。人们谁也不知道他白长寿就是那个逃跑的人质。他不论走到哪里,人们只要说起那件事,无不在咒骂那个溜走的人质。谴责人质的人,并不是故意给白长寿弄话听,也不是旁敲侧击指桑骂槐给白长寿弄难看,他们是就事论事抒发自己的胸怀。因为他们不知道那个逃跑的人质到底是谁。而白长寿是做贼心虚,一听有人说那件事就赶快溜走。不然,就会听到自己的祖宗八代被人一顿臭骂,他能说什么?他敢说什么?如果他的祖先真得显灵,当众都会给他两嘴巴子。说他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丢尽了祖宗的脸面。自从那件事后,他白长寿再也不敢从凤凰街上路过。他真怕有人认出了他,指证了他。
    白雪32岁那年,他白长寿搭讪了个青年人黄朗,黄朗却当众对白雪进行了侮辱。若不是有人出手相救,真不知要落个什么结果。他这个父亲是不是助纣为虐,借刀残害自己的女儿?这件事,让老伴对他十分的不满。虽然派出所、公安部门,没有人再来追究他。但他白长寿一看到穿警服的人,就腿发软心发慌,远远地就躲开。
    不论他白长寿认错不认错,他心里产生巨大的压力。现在,女儿白雪已经岁。她的女儿古夏荷已经四岁。这个外甥女十分聪明,凡事一点就透。周围的邻居羡慕的不得了,人见人夸,人见人爱。姥姥张心月,一看到这个外孙女,人仿佛一下子就年轻了好几十岁。白长寿心里也喜欢,但他不张扬,因为他明白:虽然只是个女孩,那也是古家的人。
    自从他偷听了白雪同学郭茹萍和齐芳芳的谈话,白长寿早晨出去锻炼的次数明显减少了。白长寿这时虽然不是神经过敏,却也意识到:周围的邻居、熟人、朋友,见了面虽然也和自己打招呼,在人家的心目中,自己现在的形象就象一块臭狗肉,上不得大席面。
    这天早晨,白长寿偶发兴趣,又出去遛弯。他路过一家面馆的门前,看到里面吃饭的人不多,于是就信步走了进去,找了个空位坐下。他的邻桌是一胖一瘦两个中年男士。若论年龄,和自己的女儿白雪差不多大小,可以说他们是同龄人。
    那个瘦男士抬起头,看了一眼白长寿,就低下头吃饭。刚吃了两口,就又抬头看了看白长寿,并且看了对面的胖男士一眼,便低下头吃饭。那个胖男士回过头,也打量了一下白长寿。
    胖男士忽然问到:
    “兄弟,你是从什么时候爱上摄影的?这次还拿到业余摄影比赛的一等奖?”
    瘦男士笑了笑说到:
    “说这话,要回到十几年前。那时,我刚买了架照相机,就跑到凤凰街同学家,要试一试这照相机的功能和效果。你还记得凤凰街发生的那次劫匪事件吗?”
    胖男士急忙点头说:
    “记得记得,只可惜那天我下乡了,没在市里。”
    瘦男士说:
    “我刚把照相机架好,把镜头对准了凤凰街。就听到大街上传来呼喊声。我们从窗口一看,只见劫匪抓着一个人质,手里还挥舞着刀。我和同学就立即从三楼奔下去,要想法治服这个劫匪,解救那个人质。”
    胖男士忘记了吃饭,认真听瘦男士解说。
    “当我们赶到大街上时,劫匪已经被治服了。那英雄一手捂着流血的胳膊,还在教训那个劫匪。旁边的群众告诉赶来的民警:这位英雄真是好样的。他若不是顾及人质的安全,自己决不会受伤。
    “后来,我才知道那位英雄姓高。模样又帅气、又文质彬彬,看外貌,谁都不会想到,他竟是个武林高手。可是那个被救的人质,却是偷偷地溜掉了。民警本来想找他录个口供,却再也见不到他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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