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君大人请上座》开篇第四十一章一路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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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人人异梦,心思千回百转。各有利弊衡量,我飘荡了一整夜未能见到关键之处,反倒是刚刚要看出一点端倪的时候,我居然被人叫醒了?
    天亮时分,太阳还未照进屋内。
    回想刚刚见到的一幕,陶轻舟为何要把掺药的酒水端给云熵喝?今天代表的不就是他们即将攻入皇宫,成功取得皇位,即将永垂不洗了吗?昨晚的云熵也处处透出异样,我不经怀疑云熵今日可能会出事。
    地方没能牵制住他,但是内鬼的出现没有意外,他可能马上要成为陶轻舟上位的一块垫脚石了。成为别人成功路上的最大炮灰。
    想至此处,我连忙起床,整装待发。当初云熵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三万精兵以备不时之需。现在我急匆匆的拿了调兵令牌,调集兵马,准备杀进都城,把云熵带回来。
    云张氏那边不好交代,我苦恼着待会儿该如何面对她的质问逼问。
    除去她的质问,还有众口难调,我一介女流,到时候该如何让众人信服,这些都是一个个难题摆在我的面前。
    今天难得的暴雨倾盆,惊雷响彻天空,一道闪电划破天际,留下让人害怕的痕迹。院子里面的君子兰独自立在风雨中飘摇,春花秋月哭着在替我更衣。
    今日我决定身着男装,戴上面具,春花哭得不能自已,我骗她们说云熵飞鸽来信道他内外忧患,不但外有敌军威胁,内有内鬼串通,想要利用他夺取皇位之后,立马过河拆桥,他一个人无依无靠,这些年来外戚早就被皇上消灭干净,而氏族中人本就单薄。
    他的上代从来都是一脉单传,到了他这一代,多了一个小妹。
    我让她们帮忙瞒着云张氏,因为怕她接受不了这个消息,而且会阻止我前去支援,春花替我束胸,力道不敢大但是又不敢轻,看着我一个劲的掉着眼泪,秋月这会儿在替我准备行囊。
    房间里充满了一股压抑的氛围,道是离别,却又不像死别,她俩心中不免伤感,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我们相处犹如姐妹。
    我命她们吩咐出去,昨晚我累着了,今日还在睡着,不许人进屋来打扰,之后便是对外宣称为我卧病在榻,不方便出门,至少能瞒上三四日,到时木已成舟,云张氏即便知情,也毫无办法。
    门外大雨呼啸而过,暴风刮过,窗户没有关得牢实,此刻正在砰砰作响,屋内的光线暗下来,半张脸隐在暗处,春花抬起手臂擦擦脸。
    “小姐,公子一生奔波,为的就是为天下之大不公做公道,现在他做到了,他就是我们简城百姓心中的大英雄,我们一辈子都记住他,小姐你这次一定要把公子平安带回来。”
    “傻丫头,我这次只是前去助哥哥一臂之力,哪有你想的那么严重,况且今日便是哥哥进宫夺取皇位的日子,你就乖乖等着吧,到时候哥哥就是万人之上,受人敬仰的一位好皇帝了。”
    我暗自带着令牌召集了府中的大半兵马,留下三千精兵留守云府,到时万一别人想要对云府下手,也好有个照应,到时候也好保住云张氏。
    春花秋月冒雨送我出城门,身上披着蓑衣,头顶斗笠,大雨顺着帽檐花落,一颗颗的砸到地上,她们的泪水混着雨水顺着脸颊滑到衣领里面,打湿了全身的衣裳。
    全军亦是如此打扮,骑着骏马,身披蓑衣,头顶斗笠,脸隐在宽大的帽檐下面,让人捉摸不透他们的想法跟情绪,作为一只敢死士兵,他们从进来这只队伍的那一刻开始,早就把自己的性命交托出去,一向严格厉斥的训练,早就把他们打造成了一只精兵。
    我挥别春花秋月,纵身上马,脚上用劲,马鞭应声而落,骏马飞驰,水花四溅,这一去可能就是有去无回,但就如我身后的这行人,我的命本来也早就不应该存在。
    就如梅兮雅所说,果然再一次上马,腿部不再有疼痛感,大腿肌肤此刻跟着裤腿摩擦,再也没有疼痛感袭来。
    雨中穿行,连夜赶路,出发前我早早就叫人备好日行千里的良马,经过一天一夜的疾行。骏马终是受不住,速度渐渐慢下来,马背上的人无情的挥着马鞭,一鞭一鞭的落在马身上。
    奈何马背上的人心再急,骏马也早已力不从心,就算把它打死,它也精疲力尽,疲惫不堪了。
    一路上的劳累艰辛,大家一声不吭,隔着面具看向因骏马倒下而无奈下马的人,他们蹲在马儿身边,把头靠着马的头部,铁汉并不是心似钢铁,柔情意外表露出来,却是因为陪着自己一路疾行而猝死的骏马。
    马儿渐渐闭上双眼,他们取下头上的斗笠,很快站起身来。陪伴自己的骏马倒下,但他们还未倒下,他们的使命还未完成。
    “大家原地休息片刻。”
    我坐在座下还未倒下的骏马上面大声喊道,在此之前,我服用了变声的药物,现在的声音沙哑低沉,原先的娇俏灵动的声音再也不会存在。
    “是!”
    这是一片竹林,高大的竹节节节高耸入云。地上铺满了掉落在地泛黄的竹叶,前面马蹄带起的竹叶,这会儿也早已飘落在地。
    号令一下,他们伴着倒下的骏马席地而坐,翠绿的竹林里面顿时黑压压的一片,他们随身带着干粮跟竹筒装满的水。
    我也取下身上的包裹,里面有好几包油纸包裹起来的糕点,因为赶路,早已散碎的糕饼,此刻我捏着碎渣放在嘴里,满嘴的荷花香味瞬间沾满我的味蕾。
    肚子里面许久不进油米,现在对着这些东西,我也没有太大的胃口,合身的劲装是从云张氏那边偷来的,这段时间的接触下来,我发现她以前应该很擅武,压在箱底下面的合身男装也是堆积如山。
    云张氏定是一个不爱红妆爱劲装的要强女子吧。
    背靠着粗壮的竹节,取下斗笠,很久不见天日,没日没夜的赶路,我仿佛已经忘记这个天空的颜色了。
    顺着入云的竹节,我看着依旧蓝的天空,立刻站起身来,喊道:
    “出发!”
    众人迅速起身,许多人没了代步的工具,只能换至足行,但是他们跑得再快,我们的速度还是不得已慢下来。
    盛夏的暴雨说不得,这才半刻时光,风雨大作,顿时又是倾盆大雨淋头而下,听闻前方不远百里处有处出名小镇,我决定让大家进镇休息一晚。
    趁着天色,我催促着大家把脚下速度放快,趁早赶至小镇之中,寻一住处,吃点东西,买一批骏马,到时也好尽早赶至城中,接应云熵。
    小镇低处重要地带,****的商客赶路之人,都会途径此地,鱼龙混杂的场所,各式各样的人群,我们一群人从街上匆匆而过,这些人都懒得抬起眼皮子议论或者看一眼我们。
    异域之人牵着骆驼,赶着马车,托着大批大批的货物或者是奴隶,想要进入城中赚上一笔。
    驼铃音音,混在嘈杂不息的声音当中,我的耳朵仿佛专为它的响彻而存在,早就想去黄沙漫天的大漠看看,现在这般光景遇见早前心中幻想的事物,感概万千。
    说是无情无义,丢心丢情,但那些远大的志向总算还没有丢弃,踏进偌大的客栈,店小二笑着上前来招呼我们一众人。
    我把身上的一袋黄金拿出来拍在柜台上面,店小二打开一看,眼睛都直了,脸上的笑意更是藏不住的外露,掌柜的更加笑意盈盈。
    “客官请问需要些什么?”
    “替我把这些人赶出去,今晚这间客栈我包下来了,把他们安顿下来,带去休息,准备上好的酒菜端进去,顺便替我们买一批上好的骏马。”
    掌柜的跟店小二立马面露难色,见着他们的表情,我猜想是钱财不够打动他们,本想再出一些银两。
    “这,客观,想来你也是知晓咋们这个小镇人来人往,而且能到这里的客人非富皆贵,就算尚且囊中羞涩,但您也能知道,行走江湖的手段必然少不了,深藏不露之人比比皆是,您现在要我赶人,我如何做得到,您这银两我们小店恐怕赚不了,您请带着人另寻他处。”
    没想到不是坐地起价,反倒是直接拒绝,店里面住的多少人,我也不清楚,大家都是赶路之人,都是为了休息一晚,要是因为我的到来,得罪已经入住的人,掌柜心中早见分晓,见钱眼开,为了细小的钱财,并不值得。
    “既然如此,掌柜的我问你,小镇之中可还有您这规模的客栈?”
    “有倒是有,不过那家客栈的掌柜性格脾气及其古怪,入住之人多之又多,但是能够入住的却是少之又少。那家客栈的客房空歇很多,您且前去试上一试,到时能不能进去,全看缘分。”
    掌柜的给我们指了一条明路,但是能不能成全看我们自己,他也算是仁至义尽,再多的也不能给,不能管,也管不了。
    从后门出去不远之处,便是那家客栈,地段及其隐蔽,规模倒是宏伟。但是房门只是开了那么一小扇,隐蔽到如果不是刚刚有人介绍,我根本发现不了此处居然是个迎人入住的客栈。
    所站之处是一条青街小巷,客栈高耸入云,抬头一眼望不见屋顶,占地极宽,从街的这头直到街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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